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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过去与未来》 歷经战争带来的颠沛流离,枪械坦克带来的断垣残壁。
度过最黑暗混沌的时代,迎来充满希望与和平的未来。
时代的浪潮就像电视机的画面,从原先的黑白来到五顏六色,战后婴儿潮,社会运动,摇滚乐,那些大环境的因素改变了欧美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开拓新的世代。
虽然没人改保证那是个甚么样的未来,但能够肯定的是,不会比上一代歷经战争残酷的父母们还要坏。
经济復甦,科技进步,大眾流行文化在欧陆迅速散播,猫王和披头四的音乐传遍大街小巷,成为引领时代的一股新的浪潮。
那时代的孩子,正是一群寄予着希望的年轻世代,拥有无限的可能。
在那样的时代下,远渡重洋来纽约念书的台湾女孩,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看着距离家乡半个地球的这一端,多彩而自由的面貌。
告别家乡小镇,怀抱音乐梦来到大城市念书的义大利男孩,见识到了何谓人民的声音,于是投身学生运动,穿梭巴黎各个地方。
他们是两人来自不同家乡,就读于不同城市的两个陌生人。
热闹的咖啡馆里。
见一位东方女孩被一群人拱出来,尷尬地站着,义大利男孩只是轻轻瞥了她一眼,便继续弹奏着手中的吉他。
完全没想到那位起初毫不起眼的东方女孩,会因此在他心里住了半个世纪,也忘不掉。
yesterday,allmytroublesseemedsofaraway
昨日,所有的烦恼彷彿远在天边
nowitlooksasthoughthey'reheretostay
现在它似乎在此停留
oh,ibelieveinyesterday.
噢!我相信昨日
东方女孩的歌声和男孩的吉他声成为那时咖啡馆里,唯一的声音。
这一次男孩不再只是蜻蜓点水般看她一眼,而是紧紧盯着她的身影,与店里的人同样陶醉在她的嗓音里。
suddenly,i'mnothalftomaniusedtobe,
剎那间,我已不是从前的我
there'sashadowhangingoverme.
有一片阴影悬在我心头
oh,yesterdaycamesuddenly.
噢!昨日来得太匆匆
whyshehadtogoidon'tknowshewouldn'tsay.
为何她得离去?我不知道,她不肯说
isaidsomethingwrong,
我想是我说错了一些话
nowilongforyesterday.
此刻,我是多么响往昨日
回首今日,当年那位拥有清澈双眸的东方女孩,如今年老色衰,长期受慢性病之苦,已不能自在行走,得倚靠轮椅和旁人搀扶。
而那位能够弹一手好琴,热血于学生运动的音乐男孩,如今也已白发苍苍,对于外界的事物无感,连自己的食衣住行都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协助。
唯有牵起他们缘分的那首歌,不受时间洪流影响,从当年家喻户晓的畅销曲,成为今日不败的经典神曲。
当年主宰潮流的那个乐团,则被誉为近代最伟大的摇滚乐团,成为现今流行乐团的先驱始祖。
一再弹奏,一再演唱。
歌词里多少情感与故事,在时间的催化下,比人心更深入骨随,只要轻轻弹奏就能唤起过往。
低缓唱着,深陷其中,就能听见其中的弦外之音。
yesterday,lovewassuchaneasygametoplay.
昨日,爱情是一场简单的游戏
nowineedaplacetohideaway.
现在我需要找个地方躲起来
oh,ibelieveinyesterday.
噢!我相信昨日
东方女孩专注歌唱着,美国男孩自在弹奏着。
过去充满希望的盛景不在,那间咖啡馆也换了另一张招牌,街景和流行事物都和那个时代不一样了,更加现代化,少了时光的沧桑。
但却让还存在的事物更显珍贵。
佈满皱纹手微微颤动了下,那一双苍老的双眼在歌声里越加清明。只是两人都专注在音乐里,没有察觉。
那双清明的眼睁得大而明亮,歌曲还未结束,一句突如其来的轻唤令语娟不自觉放低了声量,望向了眼前的老先生──
「莉安……」
茫然的眼神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久违的感动,以及更显激动的叫唤。
窗户旁,阳光依旧,但音乐不再,只剩一片短暂的静默。
老先生唤着莉安这个英文名字,随后倏然离开摇椅,虽然不知道他要走去哪,可从他目光紧抓住的方向来看,是她这里没错。
老先生紧紧盯着语娟,激动难掩,说着她听不太懂的义大利语。
其实也不是听不懂,只是他说得不够清楚,但儘管不太懂他说的那些话,从那双歷尽沧桑的眼底,她却似乎能够看见老人眼中,看见婆婆的身影。
此时,戴维森也不再弹奏,赶忙起身搀扶老先生,就怕他太激动不小心摔倒。
戴维森隔在两人之间,他们之间只隔了伸手就触碰的距离,于是能清楚看见老人眼里深刻的思念。
语娟原本是以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和戴维森演唱那首歌,为此还在旅馆里四处找房客借吉他,却怎么也没想过听者不只回想起过往,还将她误认为年轻时的婆婆。
「我不是……」她欲用义大利文解释,却又忽然打住。
老先生摇了摇头,不再激动,也没再看她一眼,只是蹙眉自语道。随后,他后退了一步,依旧自语自言着,语娟听不清他说了些什么,只见他忽然转身想要走向门口。
要不是戴维森始终扶着他的臂膀,那一转肯定会因为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一时吓着了两个年轻人。
可是老先生并没有因此打消往前走的念头,仍继续挣开戴维森的手,打开房门,执意要出去。
听见卧房那似乎有骚动,老太太这时也走了过来,虽然刚开始一脸讶异,但也和戴维森一起挡住了老先生的前面。
「你这是在做什么?」老太太懊恼问,「你要去哪?」
佝僂着背脊,他伸着双手抬起一边瘦弱的腿,只是脚还未落地,身子就向前倾倒,幸好两人及时扶助。
「你看看你!」老太太叨念道,可是老先生仍没听进去,打算继续往前走。
「我要去……」他重复念道,嘴巴始终张得开开的,「我要去找……」
老太太双手紧紧把着他的臂膀,一脸苦涩问:「你要找甚么?」
「我要去……」但他仍如此喊者,「去找……」
「找甚么啊?」老太太这次有些急了,隐约摇了摇他的手,但他依旧恍惚地喊:「我要找……」
至始至终,语娟都站在他们身上,没有上前,不认为自己上前就能帮上甚么忙,反而人多手杂。
老先生蹣跚的背影,老太太忍泪心急的模样,以及戴维森从旁扶助老先生的侧影,她睁睁地望着此刻的画面,没有出声。
「我要去找……」
随着老先生一再自语重复,声音也越来越小,画面也陷入了僵滞。
「找……」
「我要……」他动也不动说,「找……」
从原先的激动难掩,又回到了现在的恍惚茫然。
老先生渐渐地像木头般地站着,一动也不动,彷彿时间就此静止。
阳光依旧,又只剩一片静默。
此刻──
甚么声音都没有了。
然而──
女生却再也禁不住内心的感伤,忍不住流下两道热泪。
我要去找──
找甚么呢?
那一刻,触见到老人眼里绽放的亮光,那是如热火般炙热的感情,是很难从八十、九十岁的老人身上看见的一双眼睛。
那是只有在情竇初开,能够为爱不顾一切的二十几岁的人脸上,才能看见的神情。
只是,多了一些茫然。
女孩一句话也没有留下,仅留下一朵等待凋谢的勿忘我,便离开了旅馆。
男孩在巴黎街头四处寻找女孩的身影,走过了所有他们曾一起走过的地方,不相信她会连告别都没有,就这么轻易离开了。
你要找的,是一位不会讲义大利或法文的,只会中文和英文的台湾女孩。
那位女孩和你一样都很喜爱披头四的音乐,你们因一首「yesterday」而认识。那位女孩的歌声让你心动,难以忘怀。
可是,她最后却留下了你送的勿忘我,不告而别。
你要找的她──
是存在你的青春时代里,很美很美的一段回忆。
在扶着老先生回到摇椅上的途中,戴维森也注意到了她脸上的泪水,「你还好吗?」
她轻轻抹去脸上多馀的泪水,「我没事。」
在老太太和戴维森的协助下,老先生再次回到摇椅上。
他的眼神也变回原先空洞无神,恍若刚刚什么事也没发生,他一直都坐在那,不曾起身过。
来不及将婆婆的心意传达给他,他又再度忘记了婆婆。
然而就算真的将信交给了老先生,得到的回应大概也不是婆婆所期望的。
就算想起了那一段回忆,还是忘了过程中无以计数的思念。
时间轴倒转回距今半个世纪前,不是今日,不是经过数不尽的思念、悲伤与遗憾的日子累积而成的今日,便不是婆婆真正要找的那个人。
就算老先生读懂了信,也只是陷入被心爱的女人拋下的痛苦之中,不敢相信两人自分离后就再也无法相见,只是徒增无谓的悲伤。
而这,一定不会是婆婆想见到的。
让所爱的那个人痛苦。
但她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只是流泪的原因不是老先生又再次忘记了婆婆,而是那一份深埋多年的感情,只能任时间无情流逝,最终悄然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再也无法传递给那个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