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1-3
作品:《过去与未来》 义大利有三宝──义大利麵、冰淇淋和披萨。
位于南义的「那不勒斯」也有另一个为台湾人熟知的名字,拿坡里。
那不勒斯不只是披萨的发源地,其披萨也是世界知名的好吃,街上随处可见不少有卖三宝其一的店。一家知名的冰淇淋店,每日门庭若市,人多到要拿号码牌领冰淇淋。
到达那不勒斯后,语娟先是到旅馆放行李。这段时间,戴维森则是要试着找晚上住的地方。
三个小时后,两人相约在车站,再一起去找纸条上的那户人家。
在远离市区一段路的地方,两人开始沿路寻找相对应的门牌号码。
临近港口的小路山坡上蜿蜒,走过一栋栋平房,隐隐约约能闻到海水的味道。
「不按门铃吗?」看见女生佇立在大门前,却迟迟未下按电铃,戴维森疑惑问。
「有点紧张。」她不好意思说,「没有先打电话,怕打扰他们。」
「我帮你按。」语毕,他真的就直接伸过手,准备按下电铃。
「我来就好!」她心惊,立刻伸手挡住了电铃,「我只是想再复习一下义大利语,怕等会忘记要说甚么,讲不出来,一下就好。」
戴维森这时也才收回手。
望着眼前深蓝色的木製大门,她轻吐了一口气,再一次在默念等会要说的义大利文。
如果玛克森斯教授给她的地址没有错,那在这扇门后的,就是婆婆掛念半的世纪也忘不掉的心上人。
而她的旅行,可能也到此划上了休止符。
一分鐘后,门──咿呀打开。
映入两人眼帘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
语娟立刻道出早已在心中默念无数遍的一句义大利语:「您好,冒昧打扰,我们想找一位名叫『达雷尔.文森特』的老先生,请问他住在这里吗?」
闻言,老太太一脸困惑地看着素昧平身的两个年轻背包客,问:「请问你们是?」
「我是受人拜託来找文森特先生的,是一位叫莉安的女士,文森特先生对那位女士应该有印象,和我一样是东方人。」她解释,「那位女士託我要将一封信亲手转给文森特先生,信的内容和文森特先生的回应对那位女士都非常重要。」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清楚,但看见老太太欲言又止的为难模样,就算她听懂了也是凶多吉少。
「请问可以让我和文森特先生见一面吗?」
她恳求问,但老太太依旧没有给予正面的回答。
戴维森也看得出来了,忍不住问:「请问您听得懂英文吗?」
听见戴维森的声音,老太太只是转过视线,一脸茫然。看来是听不懂。
「给我地址的是一位巴黎音乐学院的玛克森斯教授,请问您认识她吗?」
听见那个名字,老太太的视线顿时变得明亮,嘴角也露出了笑容,「认识、认识!」
「他说来这里就可以见到文森特先生,这封信对我和那位女士都很重要,我相信对文森特先生也是一样。」
虽然老太太的嘴角仍是笑着,但很明显转为苦笑,似乎仍在犹豫,「我明白了,但我不认为他会记得那位名叫莉安的女士。」
「我认为他会记得的。」她肯定说,「让我和文森特先生见一面好吗?」
「不,你不明白。」老太太摇了摇头,这让语娟不只感到心凉,也感到困惑,胆怯地问:「文森特先生发生了甚么事吗?」
「他很好,只是……」她再度欲言又止,但一触见眼前女生失望的表情,她转而轻叹了一口气说:「进来吧,也许真的如你说的,他会记得。」
「跟我一起的男生也可以进来吗?」
听见语娟的问题,已经转身的老太太只是转头轻轻点了一下。
屋里没有开电灯,但却一点也不晦暗。外头明亮的光线全洒了进来,屋里的气氛闲静祥和。
语娟这时才发现自己忘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请问您是文森特先生的妻子吗?」
老太太再度转头,笑了,「是,我是他的妻子。」
跟着老太太蹣跚的步伐,两人来到一间房间前。
老太太领着两人进房,房里的广播播放着悠扬的古典乐。
窗外雪亮的阳光落进房里,在地上裁切出有稜有角的光亮区,亮光区则有一个清晰的剪影。
一位老先生披着外套,发呆似盯着前方,一动也不动,完全没察觉到有人进来,彷彿与世隔绝般地坐在窗边。
此时,老太太走上前,用他胸前的围兜擦拭他嘴边的口水。过程中老太太还碎碎念了一些话,但语娟听不太清楚。
见到这幅情景,语娟才多少明白老太太为难的原因是甚么了。
下意识细步走近一看,老先生的体态佝僂,戴着毛帽的头顶白发苍苍,脸上和手上都满是皱纹和老人斑,全身散发满临暮的沧桑,那些,语娟都不意外。
她意外的,是老先生的脸上没有表情,眼底如黑洞,乌黑幽暗,不见一丝鲜明的情绪。
他在看甚么,没人知道,因为那是一双茫然空洞的眼睛,映照不出事物的面貌。
为老先生打理好体面后,老太太再度走回到两人面前。
「小姐,你刚刚说是一位叫做『莉安』的女士有信要转交我先生?」老太太问,语气比起方才的怯生,多了几分和蔼。
「是的。」
「那位女士是不是大概是在很多年前,在巴黎的一家咖啡馆遇到我先生的?」
没想到老太太会知道,语娟愣愣地回应:「是的……」
只见老太太面容感慨,眼皮垂下了些,「我先生在罹患阿兹海默症有一段时间时常提起莉安这个女生,有时甚至还以为自己还是大学生,拿起小提琴一直拉同一首曲子,说这是考试的指定曲,不练不行。」
「那位莉安女士现在过得好吗?」
思考了会,语娟才答:「莉安女士也结婚了,不过丈夫已经去世了。由于慢性病越来越严重,她的身体越来越差,现在已经不能行走了,所以才请我帮忙,希望能找到文森特先生,并且把信交给他。」
「我明白了。」老太太轻点头,随后转身看向自己的丈夫,开始说起自己丈夫的病况,说他在三年前被诊断出罹患了阿兹海默症,这几年情况一直恶化,状况时好时坏,很多事都记不得了,也几乎失去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有时叫好几次他都没有反应。正因如此,刚刚才会那么犹豫要不要让她进来。
「请问文森特先生现在还听得懂法语吗?」语娟忐忑问。
老太太笑了笑说:「现在连和他说母语,他都不一定听懂,法语更不可能了。」
察觉到女生的沉默,老太太继而说:「虽然他现在是这个样子,但我认为莉安女士影响他很深,就算忘了很多事,仍掛念着那位女士。」
「请问可以让我和文森特先生单独有一些话吗?」
老太太没有拒绝,拖了蹣跚的步子离开了房间。
一直在旁静静观看的戴维森虽然没一句话听懂,但多少也察觉得出老先生罹患了失智症或一些老年人的病症。
不过,在老太太主动离开房间后,他还是忍不住问:「现在要做甚么?」
「她说文森特先生现在的情况很多事不记得了,也很难与人沟通。」她说,「但我还是想问问看,就算他真的忘了也没关係,就怕他其实是记得的。」
会请老太太离开,则是担心如果真的记得了,对身为已经相守几十年的老太太来说,是一种伤害。
因为每次老太太提到莉安这个名字时,表情有藏不住的哀伤。
语娟站到老先生旁边,继续说着戴维森听不懂的义大利语。
由于语娟背对着他,他只能瞄到老先生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盯着左手边的语娟。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整个房间都只能听到女生的声音。语娟从包包里掏出了一张纸,一字一句唸着上头的义大利文。
那张纸上所写的,正是婆婆信上的内容。
信原本是婆婆用中文写的,再藉由她翻译成法文,只是她有预感文森特先生是义大利人,年纪大了可能会忘记法语,就又再翻译成义大利文。
然而,直到念到纸上最后一个字,老先生依旧不发一语,唯有眉头紧锁,表情越来越沉闷。
不过女生并没有放弃,她继续说着不流利的义大利语,竭尽自己所知道的所有辞韵,拼拼凑凑出一句句义大利语,希望能唤醒老先生的记忆。
直到二十分鐘过去,一直在旁观看的男生走到女生身边,秀出手机萤幕,示意时间不早了,她才不再说话。
然而──
就在他们转身离开的时刻,老先生忽然转过,木然地张了张口。
语娟心一颤,立刻转回身。
一个巍颤颤的音节在她心底泛起涟漪,但很快又趋于平静。
老先生抬头望着他们,像个婴儿般不断喊着水这个单字,看来是渴了,所以想喝水。
收起失望的情绪,语娟只是淡淡笑了,走出房门向老太太要了一杯水。
不过老太太没把水交给语娟,直接端进房餵老先生喝水,就怕他拿不稳,一不小心弄翻水杯。
直到杯子空了,两人才离开了这个房间。
离开那间房子后,两人就回到市区的一家披萨店解决午餐问题。
坐在露天座位上,行人络绎不绝。
正值復活节前夕,街上随处可见商店在卖顏色鲜艳的復活节彩蛋,每一颗花纹都繁复鲜艳,让人目不转睛。
还有几个孩子装扮成復活节兔子经过,模样可爱逗趣。节庆的气氛自此变得鲜明,渲染了整个那不勒斯。
刚送上来的番茄披萨,饼皮上的番茄汁在日光照耀下宛如红宝石般闪闪动人,一口咬下,还怕番茄汁会流下,弄脏了衣服。
但戴维森看得出来,女生咬了几口就不再吃的原因,并不是怕番茄汁,只是纯粹没有胃口。
女生低望着桌面,若有所思,忘了手中还拿着一片披萨。
已经吃完第一片的戴维森故作不经意问:「你接下来有甚么打算?」
语娟抿了抿唇,「我想明天再去拜访一次。」
「为甚么?」戴维森立时问,一脸困惑。
「老太太不是说情况时好时坏吗,也许明天他就会想起来也说不定。」
「你知道,阿兹海默症的患者最先忘记的是关于周围人事物的记忆,像是妻子、儿女那些亲近的家人,然后才是年轻时候的记忆,到最后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会忘记。」
不明白戴维森会何会忽然说出这些,语娟只是静静听着,没有出声。
「我去世的奶奶也是阿兹海默症的患者,那位老先生的情况和我奶奶离开前的模样差不多,已经感受不到外界的一切了。就我所见,那位老先生的情况已经到了末期,不太可能会有那种事。」
「可是都到这了,多试几次也无妨。」她微笑,「如果你不想陪我也不没关係,因为你本来就没有那个义务陪我。」
「如果最后那位老先生仍然没有想起来呢?」
闻言,语娟沉默了会又再度扬起淡淡的微笑:「就算是那样,我也要试试,因为这是婆婆託付给我的事。」
「为甚么?」他又再问了一次,意思应该是为甚么已经知道是不可能的事,还要做无谓的努力?
凝视着往来的路人,她苦笑,眼底藏着与此刻温暖的气候十分不搭调的秋日感伤。
「可能是因为……我明白被所爱的人忘记的感受吧。」
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此刻的她已无力用英语说出的,因为无法传达给对方的一份心意。
人还存在着,活生生地站在我们眼前,可是却只剩一具躯壳。
婆婆所託的,是未能对那个人亲口说出的回覆,未能传达到他心里的回答,以及未能让他知晓的感情。
可是,一个连自己都忘了的人,又要如何记得自己以外的人呢?
垂下眼脸,她陷入沉思。
相较于语娟的鬱鬱寡欢,戴维森倒是和经过一位路人说起话来,只是她现在没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事,也就没注意到戴维森和路人说了些甚么。
一直到一阵圆润的琴声传入她耳里,她倏然抬头,赫然发现戴维森怀里多了一把木製吉他。
一时间,周围不少的客人和路人都看向了他们这桌。
「你会弹吉他?」语娟笑问。
「我爸教我的。」他笑道,「我爸说他那个年代,男生一定都要会弹吉他,不然交不到女朋友。」
语毕,戴维森便不顾他人眼光,一脸自在地弹奏着吉他,旋律低缓轻松。相同的曲调一再重复弹奏,一再沉淀。
也许戴维森真的弹得很好,才会使路人驻留,不过语娟认为最大的原因,还是他此刻弹奏的那首曲子。
虽然没有人声伴唱,但还是让只要听过那首曲子的人,忍不住驻足。心想,居然能走在街上,听见披头四的经典成名曲「letitbe」。
不少人就这么站在旁边,听他弹至最后一个音,为他鼓掌。
可是戴维森并没有因此将吉他还给旁边的青年,随后又再度弹起了披头四的另一首名曲。这一次,仅仅只是弹了一小段前奏,语娟就立刻知道他要谈的那首曲子是甚么了。
也顿时明白戴维森为何会和路人借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