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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爱也趁早》 “现在我到了一个更需要我的地方,做一些其他人看来有意义的事,生命仿佛在变得充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有一部分的我随着你的离开永远消失了。
没有人规定爱情不可以被放在生命首位,也没有人规定一个人不可以放弃自我去爱另一个人,至少现在我还是这么想的。”
……
“我不确定你能不能收到这封信,收不到也没关系。无非是再一个十年、二十年、或者一生,等到你忘记我,我仍然会说,我永远爱你。”
信上的落款日期是一个月前,这几张薄薄的纸走出大山,再飘洋过海到遥远的欧洲大陆,用了整整三十七天。
我无法形容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
沈南屿做出这样的选择,存了几分自我流放和惩罚的意味,我也不知道。
我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忽然觉得心里空空的。三个月来我很少想起他,少到让我以为我会就这样渐渐忘记,直到今天所有记忆忽然像穿堂的风迎面涌向我,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点都没有忘。
我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指尖,不自觉笑了笑。
——怎么可能会忘呢……那是我自己捡回家的小兔子。
傅之珩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去了,把院子留给我一个人。我静静坐到太阳落山,看夕阳一点一点沉入地平线,在天边铺开一片绚烂的橙红。
“宝贝。”傅之珩换了衣服出来,顺便帮我拿了外套。
我回过头,看见他站在我身后,故作轻松地扬起嘴角说:“超市要关门了。”
我太了解他,以至于他脸上不易察觉的淡淡失落都被我轻易捕获,我站起来接过外套,主动抱住他的腰,靠在他胸膛上说:“之珩。”
傅之珩僵了一瞬,缓缓抬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柔声问:“怎么了?”
我闭上眼睛摇摇头,“……没什么。”
他温柔地笑了笑,说:“我们走吧。”
“嗯。”
这段时间我和傅之珩学了一点简单的德语,到了超市,他像教小朋友识字的家长一样,牵着我的手带我认一些包装上的德文。
我也很配合,他说什么我说什么,有时候学得不对,他会捏住我的脸,笑着说我笨蛋。
慢慢悠悠逛了很久,傅之珩脸上的失落渐渐消失了,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他拿了一盒巧克力,指着上面的字母说:“Ich liebe dich.”
我认真地重复:“yi shi li bi di shi”
“笨哦,”傅之珩捏捏我的鼻子,放慢语速说:“Ichliebedich.”
我仔细观察他的嘴唇,模仿他的发音又说了一遍:“Ich,liebe,dich。”
“这回对了。”傅之珩把巧克力放进购物车,奖励地低头亲吻了一下我的嘴唇,说:“宝贝真棒。”
我慢半拍地想起什么,问:“这是什么意思?”
傅之珩眨了眨眼,靠近我的耳朵,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爱,你。”
第98章
下过几场雨,夏天来了。
时间仿佛被开了快速,自从来到这里,每一天都过得像无声无息飘远的云。
傅之珩按时去看医生,已经很久没有再需要那瓶药片,他现在的生活习惯比公园里牵着小狗晒太阳的老年人还要健康,每天早睡早起,不喝酒不抽烟,更没有声色犬马的夜生活,唯一的娱乐是开车载我去周边其他的国家玩。
可是玩总会玩腻,我想找点事做,于是随便申请了一个艺术史的研究生,准备秋季入学。傅之珩思索一番,觉得自己不是踏踏实实上学的料,就没有陪我一起。
他现在偶尔还是会帮忙打理家里的生意,但生活的重心已经几乎全部放到我身上。他知道我喜欢买画、喜欢像园丁鸟一样收集漂亮的东西,就从一个朋友手里买了一间展厅,楼下开咖啡馆,楼上放我们去别的国家旅行买来的画和艺术品。
有时他也把自己画好的画放进去,意外得到很多参观者和客人的喜欢。
我知道傅之珩有天赋,可惜他既不准备卖掉给我的画,也不稀罕当一个被人追捧的画家。甚至他每张画上的签名都不一样,有时是“小王子的骑士”,有时是“小羊的牧羊犬”,有时是“漂亮猫猫的狗狗”。很幼稚。
六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两个办了婚礼。
没有告诉父母,没有宾客,也没有神父,只有我和傅之珩两个人。
这甚至很难称作一场婚礼。在阿尔卑斯山的山麓草原上,傅之珩用玫瑰花瓣铺开一条红毯,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过去。
我的眼睛被他用一条白色的丝巾蒙上,只能透过边缘缝隙感受到稀薄的光。走到尽头他停下来,替我解开系在脑后的蝴蝶结,丝巾从脸上滑落,我睁开眼睛,看见一道鲜花做成的拱门。
傅之珩唇角含笑,说:“摘了院子里的花,宝贝别生气。”
我看向那道拱门,有茶花、蔷薇、郁金香和虞美人,都是傅之珩一朵一朵插上去的。
“时鹭。”傅之珩单膝跪地,仰头看着我,认真地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愣了愣神,说:“我们不是已经……”
“不一样。”傅之珩摇摇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是你自己,不是别人期待的任何身份,我也只是傅之珩。这样的话,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