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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绯色黎明》 “说吧,打算什么?”蒲乐生最近在指导几个论文,还忙了几个博士项目,一眼就看出了叶绯在想什么。
叶绯也不跟他藏着掖着了,说,“蒲老师,您那个项目,我想跟。”
“叶绯,那是人文社科,欧洲文化社会研究。”蒲乐生说,“都是搞学术的。”
“我想跟,”叶绯说,“也是你以前跟我说,趁年轻,抓住机会,以后的路会宽敞一些。”
蒲乐生愣了愣,问她,“叶绯,你这读书读的,上瘾了?”
“蒲老师,我成绩是够申请的是吗?我的语言成绩和我的论文成绩和发表的期刊论文数量。”
“叶绯,你别太……”
“蒲老师,你让我继续读吧。”
蒲乐生叹了口气,问她,“你真想好了?博士最快也得三年,女博士可不好嫁人啊。”
最后半句,仿佛开玩笑。
叶绯笑笑说,“那我有人嫁。”
那年的一切都好像是她在燕京时为港城中文大学做准备,只是这次要远赴伦敦。
读博士不是一时兴起,是她想了很久。
她并不是全然不关注黎羡南的消息,只是心里明了,她还能说什么?
她帮不上什么,只能等他解决好一切。
黎瀚是真的把黎羡南当继承人培养的,尽管这儿子也并不太服从管教,对谁都淡漠,他们本来也就没什么太重的亲情维系。
这个在燕京根深蒂固的资本洪流,一点动荡都会被压下来,但港城的媒体素来敢写,所以她想知道,总能寻到一些蛛丝马迹。
她只知道黎羡南现在过的也没那样轻松容易。
叶绯也不想让自己乱担心,她只是在一个深夜给黎羡南发了一条信息。
——黎羡南,还有四年哦。
——记得呢,准确是三年十一个月零八天。
叶绯笑笑,三年,她努努力,够她尽快读完一个PhD了。
其实读PhD的决定,还是因为某天的午后看到一则新闻,是港城的经济报。
上面出现了一个“黎”字,她忽而也就变的敏感起来,循着去看,挑拣了几个字眼。
上面有一张黎羡南的照片,那更像是抓拍,穿着衬衫长裤的男人打着电话从某个高楼里出来,外套搭在肘间,照片拍的有些模糊了,看不太清他的脸。
但叶绯看到了他左手上戴着的一枚戒指,那素圈的戒指戴在他修长的手指上,好似有些暗芒,衬得这副模糊的画面都有些温柔。
叶绯无端笑笑,然后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自己要干什么。
那年真是如黎羡南早时跟她说的那样,本科生遍地,研究生也不怎么吃香了,具体的在工作岗位和薪酬上也有体现。
再往后看看,博士都能走特聘了,工资还能翻个倍。
要是黎羡南真有什么困难,她工资高,俩人也不至于过的太紧张,只是这念头也就图个一乐,她又觉得,黎羡南怎么可能舍得呢。
他送她东西,少则也是大五位数,六位数也常有,甚至还有那不知道几开头的七位数的包。
这人送个东西都这么大手大脚,好似钱就是个数字,也想不到像他这样的人,万一站在什么普通饰品店挑选个百来块的东西得多违和。
叶绯想,做这个选择,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们的以后。
选的专业,还是发给黎羡南的,他们的关系也好像一如既往地稳固,黎羡南空的时候,挨个给她分析了下就业前景,
叶绯听不懂,问他哪个就业更广呢?
黎羡南给她打语音,说我不是读社科的,你喜欢什么就读什么,就业不就业的,有我呢。
叶绯笑,选了一个告诉他。
黎羡南临近挂电话前,又正儿八经地叫她,“叶绯。”
“嗯?”叶绯那天在小西郊的客厅沙发上趴着,翘着腿看就业前景。
窗外,又有人来换绣球花。
只是黎羡南大抵是知道了叶绯会去小西郊了,让换花的工人来换花的时候捎一束红玫瑰。
她不在呢,就放在客厅,她在呢,就给她。
玫瑰里也不只是玫瑰,黎羡南回回都让花店给她写很上几个字——
绯绯,我好挂住你。
“绯绯,”他低低叹了一声,仿佛情人缱绻的呢喃,蹭过耳畔时让她心湖漾起波澜,“我好挂住你。”
“那你早点儿用燕京话说给我听啊。”她弯着眼睛笑。
好像从来都没当成过真正的离别。
好像那只是几年前两人平平无奇的一个午后,黎羡南去忙工作,她在西郊趴着准备雅思考试,一面翻看着真题分析一面等着黎羡南回来。
叶绯在伦敦大学学院入学,租的公寓在VAUXhall,泰晤士河畔。
其实选这个学校的时候,叶绯也是有私心的。
想起某天夜里,黎羡南在那天跟她说,在港城大学读的金融,后来在伦敦大学商学院读了研究生。
那天黎羡南还拉着她的手跟她说,现在开始,黎羡南是叶绯的了。
她私心想把他走过的路走一遍,或许能离他更近一些。
叶绯拿到offer那天给黎羡南分享——
我们要做校友了!只不过你读的Msc,我读的是PhD。
黎羡南就夸赞她,“不错啊,黎家祖坟冒青烟了,到我这儿娶个女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