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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再见帕里斯》 1956年,外婆结婚,嫁给一个姓徐的男人。
“我没机会亲眼见到我的外公。外婆家起居室里悬挂的黑白遗照给人清癯温和的印象。我母亲和舅舅的名字是他亲手所起。大概是个读过书通晓文墨的人。据说他每天要喝掉二两黄酒,吃掉二两花生。在他生活的河畔居民区,他传播了最初的扑克牌和象棋知识。这是我七岁时接受象棋教育时,外婆家的一个邻居告诉我的。”
“我外公现在还能每天喝二两黄酒。”她说。
1957年,外婆生下了女儿,即我的母亲。六十年代的第一年,生下儿子,即我的舅舅。
1960年,我的亲外公逝世。
“我妈说,说来奇怪,现在想起她的亲生父亲来,居然谈不上有很深的印象。大概是父亲过世时年纪幼小,还未对死亡有特殊感情,思想上并未受到强烈的冲击。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生身父亲,那个和自己母亲结婚,继而孕育了自己的人。也仅是如此了吧。”
1969年,外婆再嫁。夫家姓杨。
“那是我现在的外公,”我说,“当时是无锡市政府的一个机关干部,刚离婚。他退休时还拍过一张身穿机关制服正襟危坐的样子。据说他刚和我外婆结婚时肥胖、大男子主义、专横,一身官僚主义作风。他对于自己与前妻的亲生儿女关怀备至,而对我母亲和舅舅却不闻不问,不时打骂。他的业余爱好包括写毛笔字,养花,练各种气功,听黄梅戏,以及吃口味偏甜的红烧肉。”
“你好像没继承他任何爱好。”她说。
“有的。”我说,“最后一项。”
1979年,外公在家里殴打一个青年男子,至头破血流。为此被提到派出所问讯。
“那就是我的父亲,”我说,“当时刚开始商务职员生涯的他,正在和我母亲进行初步的接触。我的外公对他报以殴打。理由是他不能接受有一个穿着浆洗过的白衬衣在他家门前与他女儿约会的男子在邻里间享受着比他更好的口碑。在把我的父亲打得头破血流之后,他被拉到了派出所。在各种传说中,最可靠的一种是这样的:我父亲去到吴桥地区派出所,告诉那些午饭还和他一起吃酸菜黄鱼汤喝白酒的警察说,他的受伤是因为自己不小心跌的。在那些警察放心有余悸的外公回家之后,我父亲抹了一下额头犹在流淌的血迹,对外公说:你最好记得,这是你最后一次打我了。”
“现在他们关系怎么样?”她问,“老死不相往来?”
“我外公,”我说,“现在对待我父亲采取的是一种近乎谄媚的态度。那应该是他失去经济来源之后,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
“老人家嘛,你宽容一点。”她说。
1982年,我的父亲和母亲结婚。
“虽然没有获得许多的认可,但还好没什么阻挠。”我说,“一个纺织女工和一个贸易师的结合,在运河沿岸居民区被认为是不错的故事。外公没有公开表示态度。外婆则对我父亲非常喜爱。我的父亲和母亲结婚后离开了河岸的居民区,去到了市区居住。而外婆和外公则逐渐步入老年。”
1983年,我出生了。
“不是我夸口,”我说,“一出生就是作为一个倍受宠爱式的人物出现。毕竟父母双方在各自家庭中都算是不错的人物。作为他们的儿子自然是注目的焦点。从小就显示出不凡的天赋。首先是基本不哭,而且被谁抱都很配合。就像乖巧的猫一样受到宠爱。五岁开始识字。幼儿园就能读《杨家将》。小学里看完金庸所有的小说。成绩优秀。被所有的女老师认为是范本式的学生。口才利落,普通话标准。十岁时还获得过区小学生演讲比赛的头名。”
“现在的口才也不错。”她说。
“小学毕业就以公费生身份考入了全市第一的私立初中,初三毕业又以公费生资格考入了全省第三的市一中。可谓是一帆风顺,作为外婆来说当然也对我喜欢得很。”
“你跑题了。”她说。
“没有,”我说,“说到我的这些事,无非是为了强调我外婆的幸运,拥有这样的一个外孙,尤其是,他,居然能够和一中史上最有名的数学课代表张姑娘做了三年的同班同学。”
她拿起纸巾掩口,开始咳嗽。
1989年,舅舅结婚。
“至今还记得舅舅结婚时的场景,”我说,“舅舅娶了一个活象黑猩猩的女人。她穿着红色的婚礼旗袍出场时简直像一盘辣椒雪里蒿。家里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人对这个女人有好感。舅舅结婚那天,这个女人,我的舅妈,居然当着大家的面,骂外婆没有给她置办齐家具。这么多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对我外婆粗声大气。年方六岁的我当时理直气壮的骂了她一句黑猩猩。”
“你厉害。”她说。
1991年,母亲辞去纺织女工的工作,开始担任某制衣公司主管职位。
“妈妈辞职的那天,是我陪她去的。我在门外椅子上看书,她去和厂长交涉。外婆为了这件事骂了妈妈好多次。后来,妈妈辗转了好几家公司,终于到了自己做汽车销售生意的地步。说起来,妈妈算是成功的。”
1996年,舅舅去了美国。
“说是出国,”我说,“其实不过是去塞班岛,一个离中国大陆较美国本土还近些的岛屿。舅舅做那里的中国工人的主管,操着不标准的英文,和美国工头交涉。对外说起来,算是出国了。结婚那么多年,那只黑猩猩,我舅妈,从来没有去看过我外婆一次。而舅舅也只是到过年,才会回来那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