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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亲爹的死对头粘上了

    这个“他”还成了自己的同桌。
    他的新同桌叫明皙,笑容温暖,坠着酒窝,就是话有点多——
    一看就是温室里的花朵。
    对于注定与自己不是一路人的新同桌,丁瑾瑜敬而远之,却不想……
    新同桌偏偏对他穷追不舍!
    一次意外,让丁瑾瑜再次流离失所,他阴差阳错地搬进了明皙家里。
    从小形单影只的他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头领地意识极强的孤狼,却在不知不觉间,被明皙像阳光一样温暖的笑容,攀上了自己窗台。
    明皙和他平时看到的不一样。
    于是丁瑾瑜急了。
    明皙被丁瑾瑜按在树干上,路灯穿过稀疏的树影,孤狼咬住了猎物的脖子。
    丁瑾瑜眼底红得像是渗了血,“明皙,我警告你,我是gay,你最好离我远点!”
    “巧了,丁瑾瑜。”明皙抬头望着丁瑾瑜,笑出酒窝,“那我是不是可以追你了?”
    有人即使身处黑暗,却依旧犹如烈日炙阳。
    他用童年治愈一生,也治愈了旁人本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的那个童年。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出自《孟子·尽心上》
    死生契阔,与之成说。出自《诗经·邶风·击鼓》
    第82章 番外一
    三年后, 晟昭帝治下,济平三年,岚山山巅。
    当初戚景思就遗憾,林煜墓碑上的刻字配不上人间谪仙, 现在也换上了言斐的一手好字, 颇有当年光霁公子的风采, 而立碑孝子一栏,也添上了言斐的名字。
    戚景思拉着言斐, 跪在墓前。
    “不年不节地上来瞧您, 也不知道您嫌不嫌我们烦,您以前就总嫌我啰嗦, 可这回真不怪我。”他转头看着言斐笑,“是言斐说梦着您了, 天一亮就非要拽我上来瞧瞧。”
    言斐瞧了眼戚景思,温柔地垂眸,“你就知道欺负我。”
    “天地良心,你怎么还学会专到小叔叔跟前告黑状了?”戚景思掐了把言斐的腰肢,“今儿是谁抗你上来的?长肉了我也没嫌弃啊。”
    他说着又一本正经地盯着林煜的墓碑,“小叔叔, 你也瞧好了, 我哪儿敢欺负你这宝贝的独苗学生。”
    言斐一张脸已经涨得通红, 扭身躲开了戚景思的贼手,绕到墓边收拾杂草。
    读书人的手,十指不沾阳春水,纤长细白,戚景思舍不得,跟着去帮忙。
    言斐瞧着戚景思嘴上挤兑, 手上心疼的样子,好笑又窝心。
    “长肉了怪谁呢?”他佯嗔白了戚景思一眼,“还不是员外爷的手艺太好了?”
    回到沛县后,戚景思本在从前帮工的酒楼打杂,正巧老板娘的年纪也大了,寻思着把店兑出去,拿了银子回乡养老,他二人就商量着把店盘了下来。
    这些年过去,酒楼也经营成了十里八乡最大的酒楼,有点鹤颐楼的意思。
    “我这手艺不是你爹让学的吗,还不就是怕你吃了亏?”戚景思戳了一把言斐的脑袋,“就数你没有良心。”
    言斐走前,言诚理整理了鹤颐楼的菜谱还有自己毕生专研的经营之道,一并偷偷塞进了言斐的包袱里。
    也是得了这真传,戚景思的酒楼才能在短短几年内经营得风生水起,还涉足了其他产业,经常被言斐调笑一句“员外爷”。
    “我爹的真传自然是传给我的啊。”言斐没心没肺地笑,“是被你捡了漏儿。”
    戚景思收拾完手边的杂草,起身揽过言斐腰肢,一把将人圈进怀里,“你什么性子你爹还能不知道?做买卖那些沾了铜臭的活计,那是你们这些两袖清风的读书人能瞧上眼的?”
    “那……那你还……”言斐羞赧地把脸埋进戚景思的胸口,“总……总说我爹不喜欢你……”
    戚景思低头,鼻尖刮蹭着言斐的耳廓,“你爹把毕生所学留给我,这也是怕我没本事,到头来饿死媳妇。”
    “谁是你媳妇了!”言斐锤了把戚景思的胸口,挣扎着逃开对方滚烫的鼻息,“无赖!”
    “你别忘了,你可是姓言的,你才是我娶进门的夫人!”
    “是是是——”戚景思瞧着言斐慌慌张张逃开的样子笑,“我都等这么多年了,就等公子八抬大轿娶我过门儿呢!”
    他悄悄走到言斐身后,从背后将人温柔地抱住,趴在言斐耳边故意带了点江南特有的吴侬软语呢喃道:“奴家这些年挣来的银子,公子也没少往书院贴补,身子也都给你了……”
    “是奴家夜里侍候得不好吗?”
    “公子可别是要学那些负心汉,让奴家人财两失啊?”
    明知道戚景思这是在调笑自己,言斐还是禁不住又羞又暖。
    三年前刚来沛县时,他典当了从京城带出来的东西,买下了当初林煜瞧上的那块地,建起了林煜生前一直想要的书院。
    只是书院建成之日,他便也犯起了难。
    当年林煜是因为和戚同甫的事,还有戚景思亲娘的原因为人诟病,到底把书院的事给耽误了;到了言斐这,他身上虽没背着人命官司,但他跟戚景思两个人的事也从不藏着掖着,总不免也被人闲话几句。
    加上他本人也刚二十一岁,长得先面嫩,和一般书院里须眉斑白的父子形象大不一样,起先,大伙也质疑他是否能为人师表,没有人愿意把孩子送到书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