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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这烫嘴的爱情》 俊男靓女之间的事情我是不懂咯。只知道那次汇演结束,白若兰没有跟着大部队回去,在宾馆逗留了两日。
第3章
和好倒是没立马和好。
之前闹得很不好看,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两腿一张,假装没事。
关系内巡猎,这是我后来总结的。
公孙在顶楼天台等白若兰,见着了也没说话,吊儿郎当插兜,白若兰穿着身同周遭格格不入的华服干巴巴站着,盯着地面半晌,胸廓起伏愈加明显。
这人到底什么意思?
鼻尖一声娇哼,脚尖刚一撇,未及转身,便被拽住手。她挣扎,他不松,来去间扑簌簌就掉了眼泪。
这幕以前高中也发生过。当时她被班主任批评成绩差,恋爱谈得好又如何,心头委屈,咬牙跑去天台哭,公孙追上来,就是这般,也不言语,就拽着,没一句安慰的话,可偏是这样,委屈的眼泪洇上别样暧昧。
“叫我出来干嘛!”
“那你出来干嘛?”
她咬牙发狠地要走,公孙勾起唇角,手臂松弛垂下,两指攥着她的指头,看似没用力,实则几乎将她定在原地。
到底是吵过几回架的情侣,来去拉扯驾轻就熟,白若兰说,“没事我就要走了。”
“那你走吧。”他突地松手,呛得白若兰一傻,脚下踉跄,倒退两步,明白他一点没有好好交流的意思,纯粹耍弄她,害她兴冲冲跑来,瞬间来了气,水袖一甩,直扑上去,试图冲撞公孙。
以卵击石,却误打误撞,搂了个满怀。
“松手!”
“不松。”
“松手!”
“不松。”
苗凌风的名字没再提起,公孙没问白若兰怎么知道苗凌风电话,白若兰也没探苗凌风的究竟。
两人囫囵吞枣般,抱在了一块,话没说开,糊里糊涂便又亲热了起来。白若兰在余吻中清醒,推开他,复又臭脸。
公孙盯了她会,像是突然决定般,领她去看海。
海边周围一带旅游业没发展起来,海就真的只是海,浑浊,咸湿,高高低低的石礁冒出丑陋的脑袋,被一波波海浪拍打。伴随海风阵阵,一望无垠。
白若兰去了,见一群精致女孩子与三两男生,有几个还像模像样穿了比基尼,十度的天气,肉眼可见鸡皮疙瘩。像极了富二代出游的排场。
她厌弃地攥着裙摆,问公孙,这都谁?
“你不是懒得理我吗,我怕寂寞。”
白若兰当即冷脸,她从不作配。
公孙也就嘴上皮,他哪敢在白若兰跟前招惹旁人,上回叫她撞见他搂着苗凌风,说个他自己都觉得夸张的反应,惊吓过度,手抖了两天。
公孙搞娱乐的朋友带了几个女性朋友一块儿玩,玩得很大,几个人在房间里热闹到天亮,海边宾馆隔音比较一般,白日还好,入了夜,喧哗、尖叫、喘息声声入耳。
白若兰就和公孙睡一张床,两个被窝,也是折腾一宿。白若兰有气,不想这么快原谅,谎称自己生理期,公孙除了顺着哄着也没旁的法子,送她上火车时,他拉住她,就这么一动不动盯着,半晌没开口。
白若兰等着,公孙憋着,一时耳边嚣涌嘈杂,他们像两根人桩子,不识时务地堵在入口。
肩头被推搡,腰上被挤压,公孙咬牙,低声飞快交待了句,到了打电话给我。
白若兰松了口气,脑袋片刻陷入空白。比肩接踵的人潮中,公孙回眸看她上车没,两人眼神交错,相视一笑,眼中的万语千言像寻常相爱的恋人。
那一发欲言又止,事半功倍。
回去路上,白若兰望着天边错陈的天线和被分割的天空,陷入回忆,想起不少公孙的好来,尤其在物质方面,别的男孩和他没得比。
白若兰住惯了学校外的房子,要她搬回宿舍简直是把脸皮按在水泥地上摩擦。女孩子有独立空间,24小时不断电的恒温房间,谁愿意回地不利人不和的鬼地方。
一周后,公孙来了,下了火车一言不发,非常顺便地在进门前走到一楼房东阿姨那里,交了半年的租金。
上楼时,公孙明显感觉手心的骨骼彻底放弃抵抗。
我问:“哈哈哈哈,那你说,你的美人儿是爱你的钱还是你的人?”
“现在肯定是我的人!”他得意一笑,又很戏剧地捂住胸口,摇头叹气,“但当时不能想,想到就难受。”
公孙对于和白若兰深入交流的那方面事情并不避讳我。这大概与我装扮与性取向有关。
他说,白若兰和他属于离不开彼此的那种。
我讽刺,离不开钱?
我有点儿故意怄他,凭什么他能在女人堆里通吃,这一点我是嫉妒的。
公孙“啧”了一声,说这个你可能不太懂。
当时我未体会干柴烈火的性,能有一个相知相爱的姑娘都属难得,何况到那一步。
公孙和白若兰身体有巨大的吸引力。我追问,这种吸引力有多特别,他神神秘秘道,别的姑娘给不了。
高中时期,荷尔蒙激素冲击,两人晕头转向,如胶似漆不难理解,到了大学本能维系恋爱关系,这时公孙清晰意识到,自己不想分开。
他想和她一直在一块儿,想娶她,没有理由,就是想娶她。
远方的牵挂让公孙第一次产生做男人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