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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野马》 《野马》作者:张寻绎【完结】
文案
九王爷卧病在床,将离京多年的私生子云泽找回了京城王府为他抚琴。琴师云泽在王府邂逅了从异国飘洋过海而来的侍卫春川,两人一见如故。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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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回京的琴师和异乡来的剑客
立意:自由和爱
第1章
我曾以为此生都再无机会回到这王府。时至今日,儿时同母亲一起被王妃扫地出门的情景仍不时浮现在我脑海里,当日的委屈、对这府上人的积怨就像扎在我心里的一颗钉子,大概将要伴随我一生,永远无法拔除。
可看到我那出身尊贵的父亲躺在病榻上朝风尘仆仆的我伸出手,握住他手掌的那瞬间,我想要原谅他——他从来算不得薄情寡义,只是太过怯懦罢了。
上次见他还是六年前。母亲死后,我决定离京游学研习各地音律,他来城外送我。那时他刚过不惑之年,在小院前勒住了他的大马,下马的动作英武得让我不再怀疑他也是曾血战沙场的郡王。
可如今,未到五十岁的他两鬓斑白、眼神浑浊,紧攥着我的手,气息微弱地说着话,要将我留在府中。
我的异母弟弟、不久后将要继承父亲爵位的小王爷,同我并肩跪在榻前,附和道:“兄长,这是父亲长久以来的心愿,厢房我已备好,你大可放心搬回府上。”
父亲将我的手握得更用力了些。我拍拍他的手背作安抚,点了点头。
我住进了母亲原先的房间,每日到父亲房中服侍。说是服侍,他的生活起居自有下人照料,我能做的无非是给他读书弹琴。这也正是他执意寻我回京的理由——病中之人最好回忆故人往事,卧病在床之初他便四处寻人为他弹奏母亲生前最爱的那些曲子,全京城的琴师都来过了,没有一个合他心意。
某日傍晚,父亲在琴音中睡去,我端起琴小心翼翼地退出房内。打开房门的那瞬,我看见远处游廊尽头静立着的人影。那人高而挺拔,像是在我开门前就一直望着这处。对上我的眼神后,他急忙转身,消失在黑暗里。
天色已暗,连他衣裳的颜色样式也看不清。可仅凭身形,我便能猜出那人是谁。
回府来的那日,在我答应留下后,父亲抓着我的手自顾自地追忆往昔,用又涩又哑的嗓音说着自己如何对不起我母亲,我一言不发地听着。听到深夜,他终于说累了,我伺候他睡下,再走到院中,坐在石桥上对着湖水出神。
石桥那头便是小王爷的卧房。这位异母弟弟比我小上三岁,我和母亲被逐出王府那年他尚且年幼,我对他的了解,大多是离京游学前从父亲口中得来的。几年过去,父亲说过些甚我早已忘却,只清晰记得某次,来探望我们的父亲离开后,母亲向我嘱咐:“若是哪天不得不同那小王爷打交道,务必小心谨慎,不要与他争抢。”
争抢?少不更事的我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在心里问道。我何德何能与他争抢——他将成为万人敬仰的王爷,我不过是个供贵族娱乐的琴师。
我正对着湖面努力回忆当年父亲口中的小王爷究竟是怎样的性子,那熄灯的卧房突然开了门。从门内走出个衣冠不整的男子,低着头急步往石桥这边来,发现坐在石栏上的我时,他惊惶地停下脚步。
那人手上提着灯笼,借着闪烁的微弱烛光,我第一眼瞧见的是他的眼睛。紧接着便是他眼皮上的那颗痣,以及脖颈上泛红的道道印记。那印记新鲜得很,一看便知那些细小的血丝是方才刚被人用唇齿逼出来的——显然,他的所有者相当享受这样标记自己的战利品。
他并未抬头看我,却还是在这静默中觉察出我的视线落于何处,于是用空着的左手扯了扯领口,努力将布料往上拢。
我慌忙挪开视线看向旁侧,那人后撤半步,朝我微微弓了弓身子,快步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本来是写的同人文,想着在这边也发一发所以做了修改并且将角色名进行了替换,希望按普通短篇食用也能读得通顺。
第2章 第二章
事实上,即使是见过了那一幕,那夜过后我也从未主动去探听那人的身份或是他与小王爷的关系。但这府上关于他的流言甚嚣尘上,从父亲的妾室到洗衣的丫鬟、种花的园丁,人们总热衷于把他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从那些闲言碎语里,我拼凑出他的来历。
他名作春川,从东瀛漂洋过海而来,原在一戏班子里做舞伎。去年王爷宴客,请那戏班子来府上助兴,小王爷就在那时相中了他。不多久,小王爷随口编了个由头,说自己去郊外骑马时遇上山贼,亏得被这舞伎所救。接着便从戏班里将他带出,留在身边做侍卫。
“说是侍卫,小王爷才不舍得让旁人伤他呢。”
“光是伺候咱们小王爷就够他受的了……他这活儿可比当真侍卫累人多了!”
说完,他们一齐大笑起来。在充斥着嬉笑声的洗衣房里,我却只想起那日深夜,我坐在石桥上透过烛火看见的那双眼睛。眼眶红着,眼里噙着泪,可我竟未从他的眸子里看出半点儿绝望的意味——即使人们都那样认为。
我看见的是蓬勃生长的芦苇,在风雨里飘摇,却比谁都要高,且永不愿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