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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全家穿越到古代

    像锦凝所说,有三个拳头大,根本没有。
    林满堂也有些失望,他还不死心,又挖了一颗,依旧结的是小果。
    李秀琴蹙眉,“会不会是你提前挖了?还没长好呢?”
    “怎么可能”林满堂种了一辈子地,哪里不知道红薯的种植周期。
    林晓捡起一颗红薯,左右看看,这红薯分明就是没经过改良。
    她突然想到一点,“爹,会不会像白叠子一样,这些种子从别的地方传过来,需要改良?”
    李秀琴和林满堂面面相觑,还别说,真有这可能。
    “那我想法子改良一下。”林满堂将其他红薯全都抛上来。
    之前他预估能两三百斤,其实是保守计息。
    现在全部刨上来,拿称一称,总共也才一百零五斤。
    这数目确实少了点,但是刘锦凝所说的亩产千斤,并不是虚言,不过前世红薯亩产可达四五千斤,她说的千斤,还真就是一千斤。一点水分都没有。
    **
    接下来,林满堂一心扑在红薯上头,反复改良三次,直到第三年的冬天,结出来的红薯才跟前世一般大,亩产也从一千斤升到两千五百斤。
    没办法,没有前世的化肥,这个亩产已经到了极致。
    林满堂收了一亩地,就抬了一筐红薯亲自进宫禀告皇上。
    皇上早就从暗卫口中得知这件事,他一直在等林爱卿的好消息,好在对方不辜负自己的厚望,终于将红薯改良成功。
    “皇上,这红薯是由刘锦凝从国外运回来的,原先亩产有一千斤,经过老臣改良,亩产有两千五百斤。”
    皇上从前只知道红薯亩产有千金,听到他给翻了两倍半,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快带朕去瞧瞧。”
    他也不批奏折了,非要亲眼去瞧瞧。
    他叫了文官百官,又让禁军开路,上万人浩浩荡荡往林满堂在城郊的红薯地而去。
    城郊这片地都是赁了林家十来年的佃户。又得了主家指点,经心打理这五十亩红薯地。
    因为是实验田,有好的,自然也有不好的。反正最后只有二十亩红薯地改良成功,长势喜人。
    他们现在就站在这片地方,皇上接过金锄头,在百官们的簇拥下,林满堂的指点下,撸起袖子刨起了红薯。
    本来应该先拔红薯,但林满堂考虑到皇上没干过体力活,估计手上没什么力气,就直接让他用锄头。
    他这一锄头下去,红色的红薯皮从泥土中露了出来。
    在座不管多大的官,从骨子里就是种花家的人,一个个恨不得亲自上手去捡那红薯。
    皇上弯下腰,将红薯从泥土中拔1出来,又拨开泥土,看到还有红薯在下面,立刻又直起腰,挥起锄头。
    三五回下去,一棵红薯藤下面刨了一个大坑,四五个红薯从地里翻了出来。
    挖一棵就能收获五六斤,确实喜人。
    百官们齐齐跪下祝贺皇上,喜得宝物。
    皇上龙颜大悦,当即就赐了刘锦凝县主身份,又赏了萧国公府五百两黄金。
    至于林满堂,他改良红薯居功至伟,皇上特地赏赐他一块牌匾,上书“钦若嘉业”。
    林满堂和萧定安跪下谢恩。
    接下来,皇上在此地逗留,看着佃农们收红薯,一垄垄的红薯被翻上来,亲自称重。
    一亩地亩产确实能达到两千五百斤,皇上这才带着文武百官走了。
    等这二十亩红薯全部被翻上来,皇上以每斤五十文的价格收走。
    说实话这个价钱已经是相当昂贵了,如果红薯全国老百姓都能种植,估计每斤只能卖到一文钱。足足翻了五十倍。
    李秀琴收到两千五百两,觉得这个价钱还是太便宜了。他们可是独一份。
    林满堂却安慰她,“不是还有剩下三十亩地嘛。你可以卖出去。”
    “可那红薯亩地没有两千五百斤。”
    “但是它亩产也不少啊。”林满堂拍拍她肩膀,“肯定能卖出去的。”
    李秀琴将信将疑。
    又过几日,京城小报登出这则消息。
    几乎全京城的百姓都知道了,林尚书改良了从海外带来的番薯,亩产可达两千五百斤。
    林府的下人很快便被人击破,不少人争着抢着想买林家的红薯。
    李秀琴还真想卖,“你跟他们说了吗?咱们家剩下的红薯亩产没那么高。”
    葛婆子点头,“说了。但是他们说没关系。只要是红薯就成。”
    一千斤和两千五百斤虽然差得挺多。可是现在红薯数量很少,哪怕一斤只卖十文钱,一亩地也能有十吊钱。比种水稻都划算。
    李秀琴心动了,可考虑到亩产没那么高,她只收了四十文一斤。
    她这边一松口,下人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将三十亩地的红薯全部卖出去。
    同一时间,皇上的五万斤红薯,其中有三千多斤破了皮,不能当种子。他就让御书房全给蒸了,在宫里设了个红薯宴。
    由于数量太少,让所有人都吃饱显然不太可能。他就让宫人给每位官员分了一个。
    这煮过的红薯大多保存完整,偶尔有破了皮,金黄的颜色,吃进嘴里软糯可口,微微泛着甜。最让人欣喜的是吃了一个红薯,大多数人就有三分饱。说明这东西可以饱腹。
    所有人都觉得这东西不错,于是有那善于写诗的官员纷纷写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