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男主的初恋后[快穿] 第29节
作品:《成了男主的初恋后[快穿]》 苏妙妙对她一笑,道:“谢谢你,不过不用替我担心,你先回去吧,我有办法应付的。”
齐念迟疑,不太放心,但这时苏妙妙已经将门打开了。
傅景琛显然是知道齐念在这儿的,他看见齐念以后,就看向了苏妙妙,眼底有些无措,声音干涩:“妙妙……”
看见他的反应,苏妙妙忽然反应过来什么,道:“所以,你在我家也安了窃听器?”
“没有……”傅景琛否认了,顿了下,看她一眼,才道,“妙妙,是你的手机有监测设置软件。”
苏妙妙:“……”
见她看着他没说话,傅景琛朝前走了一步,目光落在门口的行李箱上,眸光暗了一瞬,有些小心地低眸看她,道:“妙妙,你别生我的气,我只是……太爱你了,我想要我们能回到从前,你喜欢什么样子,我都可以改的,不要离开我,不要不理我……”
在他表白的话落下以后,苏妙妙听到了好感度达到一百的提示,同时,还伴随着任务失败的提示。
她的心情竟然意外地平静,她已经尽力了。
“没有用的,我的努力是没用的,你的也是。”苏妙妙看向他,眼底没有以往的厌烦,甚至没多少情绪,很平静,平静得让人心慌,“人的意志一旦觉醒是无法被人轻易左右的,你不能改变我,我也无法改变你。”
傅景琛猛地上前一步,心底像是被撕开了一道口子,莫名的空洞和恐慌不断放大,他忍不住紧紧抱住了她:“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妙妙,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绝不会!”
“对不起。”她主动抱了他一下,像是道歉,又像是道别。
他一怔,低头看她:“为什么……”
苏妙妙却没有回答,耳边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任务失败,将在三秒内脱离世界。”
她闭上眼,很快意识就坠入了一片昏沉。
傅景琛仿佛察觉到什么,猛地看向她,握着她肩膀的手都收紧了,有些咬牙切齿:“苏妙妙——”
但在他怀里的苏妙妙睁开眼,看起来仿佛和方才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些程序化似的厌恶和恐惧:“你……放开我,航班要迟到了,会来不及上飞机的。”
傅景琛盯着她看了很久,竟然真的松了手,后退了一步,忽然笑了,那笑容有些癫狂又古怪:“不会来不及的。”
他一定会追上她,不管她在哪里!
第28章 七十年代的作精女友
(一)
她睁开眼时, 就发现自己正在一辆挤满了人的喧闹火车上。
这是一辆专门运送兵团知青前往北大荒进行开荒建设的火车。
车上的知青都是经过严格的身份背景筛查才被选上的,都是根正苗红的背景, 工农子弟居多,还有部分军人后代。
而她穿越的角色则是一家煤场厂长的小女儿明珠,上头还有一个大哥,也在煤厂工作。
原主是家里最受宠的小女儿,父母和大哥的掌上明珠,要什么有什么,从小娇生惯养, 没吃过半点儿苦, 在这个艰苦的年代也过得非常富裕安逸。
她本来不用下乡的,家里人也都不支持她去农村。
但原主刚读完高中,性格又被养得非常单纯天真,正是一腔热血的时候。
因此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热潮鼓动下, 原主怀着建设乡村、艰苦奋斗的梦想,瞒着家里人就报了名前往北大荒。
兵团知青挑选严格, 原主还真的被选上了,也就不能再反悔了。
原主家里人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儿没气晕过去,却又舍不得打骂女儿, 可惜想尽办法也没能将小女儿留下。
明珠家里人就只好给女儿准备了一大堆的东西含泪将人送上了火车,还写信声泪俱下地拜托明珠母亲高中时的闺蜜的儿子在北大荒好好照顾她, 仿佛小女儿不是去当知青, 而是去什么地方吃苦受罪似的。
而这本书的主角就是明珠母亲的闺蜜的儿子梁淮。
*
这是一本以梁淮的视角展开的七、八十年代的种田奋斗文。
从梁淮去北大荒当知青开始写起,主要讲述了他的知青生活以及他怎么从一个普通的大院子弟奋斗成富一代的传奇故事。
梁淮的出身也是根正苗红,父亲是军人, 母亲是医生,被教养得很好, 人也聪明,有能力,能吃苦,按理说来他的人生该是一帆风顺的爽文人生。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梁淮的事业往往还没真正开始,他就因为各种原因离奇地挂掉了,第一次是出了车祸,第二次是得了绝症,第三次是路见不平救人被捅死了……
每一个周目都活不过二十五岁。
男主人都死了,剧情自然也就全都崩了,这个世界也随之崩塌。
她穿越到了故事的起点,就是为了就近保护梁淮,让他成功地度过二十五岁以前的死劫。
只要他活着,他自然还是会奋斗出一番事业,世界也就不会崩塌了。
感觉比上个世界的任务简单多了,她可不想任务再失败一次,必要时候也可以申请系统的帮助,哪怕绝症都有办法救回来。
她就不信男主这一世还能在她眼皮子底下死掉。
而她穿越的这个身份和梁淮还算是指腹为婚的娃娃亲,只是两家人相隔一南一北,他俩除了婴儿时期也没见过面,两家人渐渐断了联系,谁也没把这事儿当真。
要不是这一次原主报了名要去北大荒当知青的事情,原主的父母也不会想起来她还有这样一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能在那边照顾她。
当然,婚约的事儿肯定不算数。
但到底也算沾亲带故的,比较好接近梁淮。
*
“明珠?明珠!”
旁边有人推了推她的胳膊。
明珠转过头,就看见了一个女知青正神情有些不满地看着她,对她道:“你在想什么呢,我叫你好几声了,我问你,你把黄桃罐头放哪儿了,大家还等着吃呢。”
正是初冬天气,女知青穿着一身很旧的棉袄,上头还打了一个不起眼的补丁,看着就很臃肿,女知青的脸很瘦,眼睛倒是大大的,瞪人时显得很凶。
这是原主的初中时的朋友郝多钱,她初中没读完就辍学回村里去帮家里干活儿了。
在原主的记忆里,郝多钱的身世很可怜,家里是农村的,她父母生了五个孩子,她排老二。
要不是将她过继给了在城市工厂工作的大伯,她也不会来城里上初中。
只可惜,她来城里读了两年书,她大伯母就怀了孕,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郝多钱也就被送回了乡下。
原主当时还为郝多钱哭了一场,想要父母收养郝多钱,只是原主的父母和大哥都不同意。
原主也没想到会在火车上重逢初中的好朋友,很是高兴,性格又很软,什么好东西都愿意分享给对方。
郝多钱也就起了贪欲,愈发得寸进尺,自己连吃带拿的不算,还俨然一副将原主当成冤大头似的,拿原主的东西做人情分给大家。
原主父母给她准备的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其他人收到以后都还以为是郝多钱的东西,对郝多钱很有好感。
倒是原主身边只有郝多钱一个人,穿的又过于精致,皮肤又白又嫩,长得也跟电影明星似的,无形地和众人形成了鲜明的区别,让人下意识就觉得这种女孩子娇气、高傲、不好相处。
对上女知青不耐催促的视线,明珠道:“不知道。”
可能没想到她会这样说,郝多钱愣了下,就道:“你什么意思?早上的时候不是你放的位置吗?你能不知道?”
明珠看着她,一双眼眸黑白分明:“不知道的意思就是不给你。”
“你……”郝多钱有些生气,但怕引人注意,又压低了声音,“明珠,又怎么了,是怪我和别人说话冷落了你?可我也不能只有你一个朋友啊,是你自己不和别人说话的。”
明珠反驳道:“是你不让别人和我说话的,一有人来找我,你就会打断,这样我的东西就是你一个人的了。”
郝多钱表情僵住了,对上她那双仿佛能看穿人心的眼眸,心虚一瞬,随后就恼火地道:“我拿你当朋友,这一路上就我陪你说话帮你打饭陪你上厕所,到头来,就成了我贪图你的东西了?我是穷,但我也有骨气,要不是你自己分那些东西给我,我会要吗?”
明珠“哦”了一声,道:“那以后我都不给你了,我们也不是朋友。”
郝多钱瞪着眼睛看了她半晌,眼圈微微红了,恼羞成怒地站了起来,往后头那边去了。
明珠有些晕车,就坐在最靠前的位置,这边几乎没什么人坐,郝多钱一走就更安静了。
*
后头的一群女知青正在午休,见她回来,还有些奇怪:“郝知青,你不是去拿吃的了吗?”
郝多钱坐下来,听见这话心里就烦,但大家此时都看着她,显然还很回味早上吃的黄桃罐头味道。
她怕明珠会将东西都是她的这件事说出来,沉默了下,就道:“其实,这两天我分给你们的东西,都是明珠送我的。”
听了这话,众人都愕然地看着她。
有个女知青就忍不住道:“那你怎么不早说啊?”
郝多钱道:“我和明珠从初中就是朋友了,她对朋友很大方,我不好意思一个人吃独食,才分给大家的,不说出来是怕她知道,她知道以后就不会准我分给你们了。”
有人就很疑惑,既然明珠对朋友那么大方,按理说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吧。
有人忍不住问:“为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郝多钱道,“她爸是大城市里的厂长,母亲也是干事,可能不是什么人都能轻易入她的眼的吧?”
这下,众人都没了话,没一个人怀疑她这话的。
明珠在火车上的确就只搭理郝多钱一个人,本以为只是性格有些傲气,没想到这眼睛都要长头顶上了。
看不上他们,那他们也不会上赶着去让人轻视。
*
临近黄昏时分,开了将近两天时间的火车总算到站了。
冬天已经够冷了,北大荒的冬季更是冷得让人直打哆嗦。
外头还下着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模糊了远处的景象,一眼望去,房子、树木都被白雪覆盖了,仿若一望无垠的冰雪世界。
知青们陆陆续续地从火车上下来了,走出站台,站在外头等着连部的人过来接他们。
站台很简陋,连风雪都遮不住。
女知青们聚在一起取暖,一把伞下挤着四五个人。
男知青带了伞的也都分给了女知青,就草草地拿布挡着头脸,一个个都冷得快僵硬了。
明珠没有伞,在和郝多钱闹翻以后,郝多钱就有意识地带着女知青将她孤立了起来。
因此,当那些女知青举着伞穿着大衣贴在一起取暖的时候,仿佛都不约而同地将明珠给遗忘了。
明珠背着一个大包裹下了火车,外头的风雪迎面吹过来,呼出的气息都很快凝结成霜。
明珠在原地顿住了,被吹得头发都乱了,眼睛都有些睁不开,心口都仿佛在被风雪侵袭似的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