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作品:《无情道仙尊飞升后

    江欲晚看了它好一阵,最后在它身上落了一道法术,这才放心的让它在院子里自由活动。
    刚起身,一回首就看见了脸色怪怪的江挽月,像是藏着心事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
    “哥,你怎么了?”江欲晚问他,他还不知道江挽月去了林府,对于他现在这个样子就很不解。
    “没什么,我只是有些困了,想要休息。”
    江挽月怕露馅儿,选择了直接逃避的方式,想着睡上一觉,醒来过后兴许就会自然很多。
    第六十五章 被打下擂台
    第二日,为了陪江欲晚,三人一早就去了青棠派。
    江挽月只有金丹期修为,再加上他也没有用自己的身份加入青棠派,此次便不具备参赛资格,一起去纯粹就是为了陪江欲晚。
    秦向天作为青棠派的贵客,可以自由出入,江挽月跟他一起,自然也不会有人阻拦。
    此时,青棠派内已经搭好了擂台,有资格参赛的弟子们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就等着掌门出来主持大局。
    江挽月他们在人群中找了一圈,没有见着林浩的身影。
    按理说,这个时间点他应该在台下等候才是,可四处都找不着人,又是怎么回事?
    江挽月开始着急,他甚至担心自己听来的消息是否有误,有可能林浩并没有回青棠派,而是做了什么偏激的事?
    毫不知情的江欲晚却在那里骂骂咧咧,“比赛都快开始了,还没来,也不知死哪儿去了,这是打算弃赛了吗?”
    很明显,他是在骂林浩,不来叫他一起也就算了,现在自己也没来,也不知道跑到哪里鬼混去了。
    江欲晚越是这样认为,越生气,若是等会儿见到林浩,说不定会上去揍上一顿。
    而此时的林浩正在后山,刚刚炼化完了一枚丹药,让他的修为又进了一个小阶。
    这枚丹药是青松给他的,即便因为江挽月的事对林浩有过意见,但毕竟是他最心爱的弟子,这次比赛他还是希望他能赢。
    由于仙门大比的缘故,后山的灵草都被弟子们釆光了,哪怕是仅几年份的都没有放过,虽然炼化后效果并不好,但聊胜于无,多少还是有点好处的。
    林浩此刻有些后悔,早知道江家人会这样对他,就该在万兽谷多炼化点灵草、兽丹回来。
    虽然到了化神期修为增长很慢,灵根差的甚至不会再增长,但你不试怎么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提升呢?
    先前一心一意的为江欲晚好,甚至不惜把花了十几万两银子买来的丹药都给他,现在却遭人嫌弃,林浩越想越不是滋味。
    这时候,习武场传来了鸣鼓声,应该是比赛开始了。
    林浩整理好情绪,快速出了后山,直奔习武场而去。
    等他到场的时候,台上已经有人在比赛了。
    比赛设了两个擂台,一边是人修的,一边是妖修的。
    为了公平起见,容宇决定从人修和妖修中各选拔一名最终获胜者去参加仙门大比。
    林浩刚一出现就被东张西望的江欲晚瞧见了。
    越过人群,没一会儿就绕到了林浩跟前,奶凶奶凶的,偏偏脸色还沉得可怕。
    “我以为你死了呢,怎么这会儿才来?”江欲晚一开口就没好话,完全跟以前一样,怎么舒服怎么来。
    林浩并未答他,直接目不斜视的越过他,穿过人群,站到了离擂台稍远的位置。
    这个位置更利于观看,而且也不会因台上比试而受到误伤。
    江欲晚的目光顺着林浩离去的方向盯了好一阵,脑子里发出了一连串的疑问,最后又怒气冲冲的跑过去,逮着林浩想要问个究竟。
    “你怎么回事?我跟你说话你聋了吗?”
    江欲晚仰起小脸儿怒视着林浩,说话带了吼的。
    林浩依然不理会他,而是换了个位置,继续观看台上的打斗。
    江挽月在人群中为江欲晚捏了把汗,只希望林浩不要反目成仇出手揍他才好。
    直到此刻,江挽月才发现他弟弟的脾气不好,若是能够温柔些,相信林浩不会是这个反应。
    毕竟是一眼相中,而且是爱了那么久的人,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
    江欲晚此时也意识到了林浩的不对劲,像是真的生气了,这是跟他认识这么久以来从未出现过的事。
    林浩去到擂台的另一边,仰头继续看着台上的表演,眼角余光都没有分给江欲晚一点。
    江欲晚止住了想再一次过去的冲动,在林浩面前骄傲惯了,自尊心驱使他不愿意再去讨好那人。
    台上的比试正在继续,江欲晚脑子乱糟糟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台下响起了掌声,台上一名获胜的弟子笑盈盈的对台下说道,“可还有哪位师兄或者是师弟上来切磋的,若是不来,这个名额可要归我咯!”
    台下静了一阵,没人说话,敢上去比试的都比试过了,目前台上就数他是获胜者。
    林浩也不知怎么回事,任由台上那名弟子得意忘形,也没有要上去较量的意思,依然双手抱胸站在下面不动。
    “你不去我去,有本事你就一直站在下面,别跟我比较。”
    江欲晚瞟了一眼林浩,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最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似的,一跃登上了擂台。
    台上那名弟子连忙抱拳说道,“原来是小师弟,来门派不久,应该还不认识师兄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