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作品:《联姻后被大佬骄纵了

    约定好拍摄的时间和地点,他起身向程阮道别。
    程阮见胡初扬情绪不太高,跟骆酩之打了声招呼跟了过去。
    “初扬师兄?”
    胡初扬回头:“小阮?”
    程阮点头笑道:“怎么感觉你兴致不太高?最近工作繁忙吗?”
    胡初扬道:“还好。”
    “跟你合作,我其实很高兴。”
    “还是多亏学长相助。”程阮客套道,“如果你不答应,我恐怕还真的没有其他人选。”
    胡初扬认真地看向程阮:“我无法拒绝你。”
    程阮愣了一下,移开眼神:“谢谢学长。”
    “小阮……”胡初扬语气中带着一丝希冀,“你……喜欢骆酩之吗?”
    胡初扬期望程阮能给出他如上次般的答案。
    如果是这样,那他还有机会。
    程阮很明显地诧异了一下,随后变得有些不自然,但还是坦诚地抬起头对胡初扬说:“喜欢。”
    胡初扬猛然抬起了头。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程阮说:“我……挺喜欢骆酩之的。”
    胡初扬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来正常,但声音还是微微颤抖:“什么时候?”
    程阮莫名想起了骆酩之对自己说过的那些话。
    胡初扬……不会真喜欢他吧?
    他摇头,不知是否认谁的想法:“我也不知道。”
    “现在觉得,喜欢其实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我都不用怎么做决定,也不用去犹豫,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有什么借口,也不需要有什么原因。”
    胡初扬沉默,随后点头:“明白了。”
    “那……祝你幸福。”
    “明天的演出……希望你们能够一起过来捧场。”
    就当……是他对这段无疾而终的暗恋的告别。
    “有机会一定,谢谢学长。”程阮看向胡初扬的背影,莫名松了口气。
    大家都心照不宣地选择不提,这样也挺不错。
    骆酩之已经在楼下等他,程阮从电梯上下来,朝路边停着的黑色汽车走去。
    “骆先生久等了。”他故意敲了敲车窗,弯下身去挑逗骆酩之。
    骆酩之挑了一下眉,侧着头看程阮:“等程先生,多久都不算久。”
    “还挺会说话。”程阮拉开车门,随后被骆酩之伸手一圈,坐进了他的怀里。
    程阮瞬间没有了刚才的风流,伸出手推开骆酩之:“在车上。”
    “我知道。”骆酩之处变不惊,“程阮,你让我等了挺久。”
    程阮瞪大眼看出尔反尔的男人:“不是才说多久都不算久?”
    “要看是什么原因。”骆酩之说,“你和胡初扬在一起,不行。”
    程阮觉得吴昼还真是说的对,像骆酩之这种男人,一个比一个小气。
    “那你要生气我也没办法。”程阮故意招惹骆酩之,“明天要去看他演出,之后还要和他合作,我和他见面的次数不会太少。”
    骆酩之眯起眼,握住程阮的细腰,慢慢向他凑近:“你在挑衅我?”
    程阮条件反射地颤了一下,虽然红了脸,但还是嘴硬道:“不是,是好心劝告。”
    “骆先生总是吃闷醋,对身体不好。”
    骆酩之眉心果然更加深刻,把住程阮的手施力:“我已经表现得这样明显,还能算得上是吃闷醋吗?”
    程阮无言以对,但在骆酩之的眼神中,他又发现了端倪。
    “骆酩之,你其实根本没有吃什么醋吧?”
    要是真那么小气,不会留时间和空间让他和胡初扬单独相处。
    骆酩之却不屑于承认:“你要真把我想得那么大度,我也没办法。”
    程阮越发确定骆酩之的口是心非,哭笑不得地说:“怎么不知道有些人还喜欢使小性子呢?”
    骆酩之捏住他的下巴:“你现在知道也不算晚。”
    “行行行,我知道了。”程阮仰起脸和骆酩之对视,笑着说,“有些人,又小气又幼稚还无理取闹,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我后悔了,我要退货……”
    话没说完,后座前的挡板升起,骆酩之低头堵住了他的嘴唇。
    “后悔可以,退货不行。”
    接完激烈的一吻,程阮靠在骆酩之怀里喘息:“骆酩之,你以后能不能克制一点?”
    骆酩之问:“为什么要克制?”
    “因为……”程阮怪害羞地别过脸,手心攥着骆酩之的衬衫衣角。
    “因为我怕我控制不住。”
    骆酩之失笑,看向程阮烫得发红的颈窝。
    “不用控制。”
    汽车停下,骆酩之打开车门走出,随后抱着程阮往别墅里走。
    程阮猝不及防被抱起,公文包都还落在车里。他捶打着骆酩之的背:“骆酩之,你又要干什么!”
    “不是怕控制不住吗?”骆酩之拍了一下程阮的屁股,“现在不用控制了。”
    “帮你解决。”
    “……”程阮更难以平静了。
    他只是口嗨啊!
    这位为什么总是当真!
    ·
    程阮被迫和吴昼过上了同频的作息,关键是骆酩之这人体力还特别好,一上手就很难再停下那种,不论程阮找什么借口、求什么饶,骆酩之都不会轻易放过他。
    程阮的嗓子已经叫不出声来,浑身找不出一处没被骆酩之吻过的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