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作者:连翘) 第48节

作品:《不配(作者:连翘)

    沈遇看着前方拉扯着自己的人的后背,心中的疑惑更甚,却也冥冥之中知道温平生应该是要干什么了。
    烟花唰的升起,在天空中炸裂,点缀满整个星河。地上的礼花也咻的喷`射,散发出金色的火星。
    整个世界都被照亮,黑暗被驱散开来。
    沈遇抬头去看烟花,灿烂的色泽瞬间绽放,又瞬间消散,只剩一点几乎不可把握的光影尾巴映入瞳孔。
    温平生没有抬头看烟花,反而斜着脑袋看身旁的人。
    烟花在他的瞳孔中倒映出模样,一束又一束绽放开来。光影印在眼底,像极了整片星河。此时沈遇的眼眸中就有一片宇宙,里面星河璀璨,是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过的神采。
    “宝贝,我们复婚可以吗?”温平生在烟花绽放声中下跪,在一地红毯和花瓣中朝着沈遇开口。
    他怀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捧玫瑰。温平生抬高了手,手掌中毅然是一个精致小巧的红色礼盒,当中有一枚银光闪闪的戒指。
    “这一次是认真的,也是第一次真真正正的求婚。”温平生眼神温润,跪立的的姿势格外稳固。他渴望沈遇能感受到他的心意,渴望沈遇能够认可他,所以一步也不敢马虎,连跪姿都是挺直了腰板高高举着戒指。
    这是第一次求婚,也是第一次像样的婚礼形式。
    当初沈遇跟他走时背弃了家庭,和家里断了联系,没有任何人支持他们。
    两人又都是刚上社会的青年,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来举行一场像样的婚礼,于是连形式都没有走,就只简单领了张证,就当作什么都准备好了。
    现在温平生就跪在沈遇眼前,是请求复婚,也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求婚。
    【作者有话说】:说点题外话吧。
    这是翘狗子第一本认真写的长篇,确实承认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起初和编辑商量时,只是打算写一个半火葬场半温馨的文,叫《七年之痒》。讲述温第七年厌弃沈,后来又重归于好的故事
    但是后来编让我改成了《不配》,所以就一直在向着这个名字靠拢,改了许多地方。也为了早点火葬场,加快节奏,删掉了大量情节。
    看到评论的读者说我逻辑不通前后矛盾,他并没有订阅,没有看后面,而且长得很像小号。后期虽然有在弥补,但不可否认入v之前黄金段部分影响确实很大,单看确实会有问题。
    翘狗子是个持续性低落,间歇性积极的人。
    虽然很难过,但翘狗子依然接受批评,承认自己的不足,也确实感谢后台一直在默默订着的各位宝贝。到现在为止翘狗子没有去创小号给自己打赏订阅发红包,也没有特意去和作者抱团。有几个本来在订的作者我也让他们不要订了,在寒武写文很容易入不敷出,基本就是为爱发声,必要时互相鼓励下就行
    有时候没车也锁,有好多地方包括强制爱都没敢写,但是现在摸清了后写文就会容易得多。
    翘狗子吸取教训,会不断进步。这篇文其实和心中最开始想法出入很大,然而翘狗子会再接再厉,努力为爱发出完美的声音
    明天继续,晚安
    第七十一章 送不出的戒指
    沈遇回了神,在烟花璀璨中看着眼前的男人。
    本来应该是很温馨很浪漫的场景,可是沈遇一点感觉都没有,内心毫无波澜,也没有一丝起伏。
    相反的,他有些遗憾和感伤,总觉得一切错过了最好的时机,那就都已经晚了。
    算了吧,走到这一步太迟,已经晚了。
    沈遇张了张口,想要开口说算了,已经晚了。
    然而没等说出话来,小径两旁的礼花又是一阵喷`射。
    天上扑扑簌簌飘起了花瓣,即使在这样寒冷的夜晚也娇艳欲滴,一点不减色泽。
    沈遇立在小径尽头,红毯的中央,全场的焦点都在他身上,连厚重的衣服也掩盖不住他眉眼之间的秀润。
    温平生只一身单薄西服跪着,伸着手举高戒指,连抖都不带抖。“阿遇,你愿不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戒指闪闪发亮,耳畔响起歌声——
    all i do is think about you(我整日想着你)
    your eyes,your scent,your touch is all i dream of(想着你的眼睛、你的香气,等你的抚摸)
    now i can't live without you(我无法离开你)
    i hope you feel it too(希望你也无法离开我)
    正是那首心心念念的“we are meant to be”。
    有人推着小推车上来。
    大概是工作人员,就这会儿沈遇愣神的功夫,整个场景的布置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原来空荡荡的毯子上不知不觉被摆了台子,四周被布置上了琉璃灯,柔和的光芒将黑暗驱散,远处高楼墙壁的灯光秀上拼出了“我将用我所有的余生去爱你”等字样。
    星星点点亮起,不少人已经拿着烟花棒在周围围观。
    起初只有工作人员,但是到底动静闹得大,很快又有了一帮过路的人或者凑热闹的人也围堵在旁边。
    他们欢呼,他们起哄,他们高喊“嫁给他嫁给他”,只有沈遇置身事外,反而越来越慌张。
    时间不停走着,每分每秒都度日如年,每时每刻都是煎熬。
    地上跪着的男人目光如炬,赤诚的要散发出火来。他凝视着沈遇,等着他回应自己。围观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多,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盯着沈遇,叫嚷着蛊惑他快点同意。
    沈遇双腿直打颤,耳边逐渐模糊,听不清这些人在喊什么,只觉得他们在对自己指指点点。
    他就像是浑身赤`裸被扔在了人群当中,并被一帮不怀好意的目光紧紧盯着。
    “温平生……”沈遇发抖,身体前倾,直接向温平生伸出了手。
    他不想的,但是他害怕。
    他不想被这么多人围观,只想赶紧逃离这个地方。
    沈遇半伸手拽温平生半倾倒身体,温平生只以为沈遇是怕生,又太过激动慌了神,所以就顺势将人揽进了怀里。
    戒指被戴到沈遇手上,沈遇整个人倚在温平生怀里,把脸埋在他胸膛前。
    温平生察觉到了沈遇的发抖,将人搂得更紧,“宝贝,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他低下头wěn了wěn沈遇的发顶,眼中的深意更浓,也更是下了决心要好好对沈遇。
    从这一刻起,从今天起,好好对他吧。不管他脏不脏,不管他发生了什么,起码他们都重来了不是么?
    还有机会,一切都会好的。
    周围有热情的群众欢呼,他们听到声音凑到这看热闹已经很久了,终于看到了被求婚一方同意。
    不过这人大概是有些害羞,刚刚很不好意思低着头,身体微微发抖,现在好不容易同意了,又埋在对方怀里不肯出来。
    围观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看到幸福景象激动,看到艰苦景象悲伤也是人类的天性。
    此时此刻他们看着被求婚的人躲着,不免觉得他有些可爱。
    也就只有那些心思纯粹,涉世不深的人才会这样羞赧了。
    “亲一个亲一个!”不知道是谁带起了头,随后周围的欢呼如潮,欢悦叫喊再没断过。台下宾客纷纭,高喊让今天的主角亲一下,然而沈遇只是把头埋得更深。
    “温平生——”沈遇的手死死攥着温平生的衣摆,他现在钻在温平生怀里,那紧紧贴着的模样像是恨不得和温平生融为一体,或者说直接藏匿在他的身体当中。
    “怎么了宝贝?”温平生察觉到了不对劲,心中已大致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周围的人太多了,让沈遇感到了害怕。
    “宝贝,你总是要见见光的。”温平生微微蹙眉,想要将沈遇从自己的怀里捞出来,想要让他去直面人群。
    但是沈遇在感受到温平生试图把他拉开让他面对人群时,就猛地发出一声呜咽。
    声音很小,周围的喧闹声又太高,只嘤咛一声就被遮掩下去。
    “回家,”沈遇抓着温平生的手臂,那种迫切似乎恨不得将温平生的衣服抓烂,“回去。”
    他真的不想再待在这里了,只想立马回去,立马离开。
    怀里的人急得声音都变了调,说几个字都不利索,温平生无奈只能先安抚他的情绪。“好,我们走。”
    沈遇衣服穿得厚,抱着走不方便。温平生就只能蹲下,让沈遇趴在他背上将人背起。
    “抓紧了。”
    温平生示意沈遇搂紧他的脖子,然后他将人背起,往上掂了掂,以便自己背的更稳,不会摔着他。
    这场求婚以主角两人离去告终,温平生心中还是很高兴的,沈遇毕竟接受了他,戴上了那枚戒指。
    身旁的人看着车窗外面,只露出了耳朵和左脸的下颌线。温平生不时去看沈遇,发现沈遇并没有什么异样后,那颗心思就沉了下来,开始喜悦刚刚的请求复婚成功。
    他的阿遇终于戴上那枚戒指了,他同意了自己的请求,也愿意进入自己怀中。
    也不知道天气是不是为了应景,回去的路上天空开始飘雪,等到了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鹅毛纷飞。
    温平生的头上肩膀上,沈遇的头顶和身上,全部都沾满了雪。那耀眼的银华给他们乌黑的头发蒙上一层灰白,似乎他们就是这样一路走来,又逐渐走过了一生。
    沈遇的手被温平生握在手里,源源不断的热量从手中传到身上。
    沈遇抬头看着纷飞的雪花,呼出一口热气,瞬间就凝成了雾。
    雪花落在他眉眼之间,又悄然融化,有那么一瞬间沈遇倒是希望温平生是真心的,倒是希望一切都可以重来。
    不过也只是一瞬罢了。
    温平生拂去沈遇肩膀上的雪花,将他后背的残雪抖下,这才拉着人进入屋里。
    屋里暖气开的足,沈遇刚刚出了冷汗又踩了雪,鞋子有一点潮湿,脚也变得冰凉,温平生就脱去了沈遇的鞋子将他的脚放在自己腹部暖着,用自己的体温来驱散沈遇身上的冰冷。
    那枚戒指在灯光下反射着润泽的银光,温平生见沈遇低头看着戒指,满眼的疑惑,不由好笑道:“怎么了宝贝,是不是太难以置信了。”
    他放轻了语气:“这一天是真的,我对你的心意也是真的。”
    “可是……”沈遇像麻雀一样歪着脑袋,打量自己无名指那枚戒指:“你不是……不喜欢,戴吗?”
    依然是和自己沟通有些困难,沈遇就算表面上对他的防备少了,心里的戒备和应激还是在的。
    温平生顿时哑了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沈遇这个问题。
    沈遇说的没错,当时死活不肯戴戒指,借口说自己不喜欢戴的就是他。
    “哪有啊,”温平生眼神飘忽,有些闪躲。半晌才羞愧开口:“为了你我的下限会延伸的。”
    说的倒是挺好,延伸延伸,当初又是怎么计较怎么紧逼自己的呢?
    沈遇垂下了眼眸,满眼的失望与落寞:“我的手很丑,很难看。”
    他手上一块灰黄色的疤痕,大亨亨太过于显眼,也让白皙干净本该格外美丽的手看上去意外吓人。
    可惜了,如果不是这块烫伤,这白玉一般的皮肤,以及削葱根似的手指,应该都会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