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作品:《现任与白月光的修罗场

    简随站起身映入江酩眼帘,欺身上前他对着江酩水润红泽的双唇吻上,轻吻变深入,他不想看到江酩在吐泡泡了...
    “唔...简随你在搞什么?你拿毛巾干什么,呜呜呜...”
    江酩和他说不通,眼看着简随把毛巾塞到了自己嘴里,现在只能发出呜呜的声响。
    “酩哥,你说我就把你绑在这里,你是不是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简随越说越疯癫,冰凉的指尖摸上江酩肚子,眼尾带着疯狂的笑意,“如果这里可以怀孕,你早就该会有我的孩子吧...毕竟被填满了这么多次...”
    江酩“呜呜咽咽”,心里骂简随是不是疯了,这说的是什么话!直听得江酩想连踹他几脚!
    简随解开江酩睡衣的袍子,双眼猩红,眼底充斥着极端的偏执和爱意,“酩哥给我你的全部吧...”
    因为江酩被束缚,很方便简随直接压了上去。一次一次,食髓知味,简随怎么都不满足,他还想要更多,想要完完全全的,一贯到底的彻彻底底的占有江酩!
    江酩因为无法反抗,现在完全是“任君采撷”的模样,叫也叫不出来,眼睛蒙着水汽,睫毛也湿润起来。
    汗水顺着简随的下巴滴在了江酩眼角,顺着眼尾滑落,江酩看起来像是哭了。
    简随胳膊抵在江酩两侧,虽然知道不是哭,可简随的心底还是跟着揪疼了一下。
    简随用拇指摩挲江酩眼尾,轻轻在上落下一吻,江酩天真的以为简随做到这会子已经差不多,也该消停了,他也要收拾收拾去医院了。
    这时手机在床头的柜子上振动起来,江酩用下巴点着手机的方向,示意简随把手机给他。
    结果简随看着手机的方向,双手抓着手机扔了出去,动作很是怪异,如临大敌,好像手机是什么可怕的东西。
    手机掉在地板上屏幕来电上闪烁着“母亲大人”...
    江酩依旧想不通,简随把他绑到这,就为了和他做这个?
    终于停歇后,刚才安静的手机现在又开始闪烁起来,江酩已经浑身无力,垂着的手指着水杯的方向。
    简随立刻会意是江酩要喝水,简随犹豫片刻摘掉了江酩嘴里的毛巾,居然不冒泡泡了。
    简随像是清醒了过来,脑袋里紧绷着缠绕的神经现在也放松了,刚才被他当成鲨鱼的手机又开始闪烁起来。
    简随有些茫然的看着眼前的江酩,还有江酩身上各种触目红痕,“...这些...我做的?”
    江酩没理简随,就着简随的手把水喝了个见底,因为毕竟是躺着,水不太好喝进去,部分水顺着嘴角蜿蜒留下,等水喝完嗓子疼痛缓解才张口说道:“我要去厕所,还有...我手磨得疼...”
    这话彻底惊醒了简随,他立刻俯身去检查江酩的手腕,果然都已经磨红了,还有些地方明显磨破了皮。
    简随慌乱解开了江酩身上的这些绳子。
    江酩手脚被松开束缚,他轻轻活动了下脖子和手腕,二话不说直接给了简随一拳。
    简随被揍的懵圈,直到脸部火辣辣的痛感传来,他才摸上脸来。
    “酩哥...”简随捂着脸,语气别提多可怜。
    江酩还想再给他来一拳,但想着简随手下毕竟管着这么多人呢,顶着个鼻青脸肿的脸的上班也不像话。
    江酩松着脖子,“解释,为什么把我绑到这里。”
    简随老老实实的半跪在江酩面前,他抬眼皮看了眼江酩,但一看到江酩的怒气又耷拉下脑袋,他小声地解释着:“我以为你不想要我了,所以,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把我敲晕扛回来?”江酩揉着太阳穴,脑袋十分疼,“不是,你能不能先告诉我,这个结论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你最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因为你好几天都不理我,我给你发信息打电话也不回我,我就以为你不想要我了,觉得我是累赘...”
    简随声音越说声音越低,头也跟着低下去了,似乎也已经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有多离谱,这几天都没吃药,还好没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情,此刻的简随心里无比庆幸自己及时醒过来了,没给江酩造成更大的伤害。
    “我不要你了?”江酩被他气笑了,他扭上简随的脸,扯着来回左右,“车上的蝴蝶酥,是给狗买的?给狗吃的?现在我爸还在医院,我妈状态也不好,还有公司一堆事情,有很多时候我都顾不上你的情绪,你能不能稍微站在我这边想一想,我爸妈现在这个情况我还有心思去想别的吗,我上次和你说的你是一句都没听进心里去。”
    知道做错事的简随脑袋埋的更低了,“我错了酩哥...”
    这时安静的手机又开始闪烁起来,一天了这电话就没消停过。
    江酩终于记起电话的事,他指了指地下,“手机拿给我,打了多少个了。”
    接起电话江酩才知道这一天一夜里发生了什么。
    江父因心肌梗死陷入重度昏迷被推进了重病监护室,还在抢救,情况非常危险。
    江母哭着质问江酩为什么不接电话,就这么狠心。
    江母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利刃直接刺痛进江酩心窝。
    本就自责愧疚的简随观察到了江酩的情绪变化,但他不知道电话内容里讲的是什么,他想伸手去抓一下江酩的衣袖,但被江酩一下甩开。
    “酩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