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邻村的少女
作品:《回到利莫里亚》 当所有人都在国王大殿坐下后,麦克法兰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我来自北方一个遥远的部落,该部落所有人在出生时都有胎记。
许多人相传假如孩子出生时没有胎记,长大后他将会成为摧毁整个部落的恶魔。不幸地,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而「麦克法兰」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恶魔般的灾难。我从小就被其他小孩排挤,没有人喜欢我,连我父母也以我为耻。只有克鲁奇愿意排除万难跟我相处,但他也只能偷偷帮助我,否则自己也会受牵连。
时间过得很快,我已成长为一名壮实的少年。依靠着克鲁奇带给我的知识和技能,我一直都在部落的狩猎考试中名列前茅。
每年部落都会举行一次狩猎大会,只要年满十五岁的男子皆可参加。大会以一天为限,谁的猎物最多最大者为胜,可以代表部落参加部落之间的狩猎比赛,有机会为部落争光。
这是我第一年参加狩猎大会,装备也不及一些得到家长无限量支持的孩子。但是我以数量取胜,我捕捉到五十隻兔子,其他人最多只能捕捉到一隻野牛。虽然大部份人都不喜欢我,但是凭藉这次如此夸张的战绩,我的实力已经获得一致认同,没有人敢再小瞧我。
我没有提及在狩猎大会期间曾离开会场的事情,因为那是不被允许的。
晚上,在庆祝狩猎的营火大会上,我偷偷向克鲁奇说了我的遭遇,并且重申五十隻兔子都是我自己狩猎回来的,离开会场是因为好奇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克鲁奇没有说甚么,只是笑笑说会保守秘密。我很有信人他不会把秘密说出去,于是这件事就被我淡忘了。
几天后,一名少女来到部落说是要找我。
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那天看到她受伤,就随手拿了一些树叶胡乱替她包扎,仅此而已。
没有想到的是,少女竟然会来到部落来找我,说是要答谢我替她疗伤,并且带来许多礼物。
由于部落很少接触外人,所以少女一进来就被安排在族长的地方招待,很多族人也来凑热闹。当少女打开她带来的礼物之时,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所有人都看到,她带来的是珍珠、水晶、黄金等物件,而且数量不少。
少女说这些都是我们的,条件是我到她们家作客一回。族长欣然答应。
回到家后,父妈把我拉到旁询间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把事情的经过和发展详细地对他们说了一遍,他们的脸上流露着担忧的神色。
原来少女的部落在不久前被海盗疯狂抢掠,许多族人被杀,少女也几乎送命。我那次救她,她大有以身相许之意,并且似乎想要我光復她们的部落。
我说,那也不要紧啊,她的部落应该就在不远处,我可以常常回来探望你们啊,但是父母却说去了就不要回来。
我当时不明白那是甚么意思,只是单纯地想着如何应付少女的委託。但是事情的发展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几天后,她就出事了。
这时我已经接受她的委託,正在森林中往她的部落中赶路,她说等到了部落附近才告诉我她的名字。
在我们后方突然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声音,像是有千军万马在后头追杀我们。这时少女面色一变,说了句「走!」就拉着我的手跑了起来,直至到达一个山头。
少女说山下就是他们的部落所在地,我却只看到一片废墟。
与此同时,一群人在远处的后方追来,似乎有所企图。真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可我定眼一看,那些不都是我的族人吗?于是当少女说要走的时候,但是我说不用了,都是自己人。
没有想到,这居然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原来是克鲁奇告了密,还加了很多原本没有的事情,又把族人的死亡都怪到我头上,所以族长才派人来追杀我们。
可当时我哪知道这些。于是,在被追杀而我师少女都没有逃走的情况下,我们被包围了。
族长说只要我跟他们回去就能放过少女,但是少女不答应。族长没办法,只好来硬的,最终少女被一箭射穿胸口。
少女在还有气息之时告诉我,她是亚特兰提斯的魔法师,又把一个小袋子交给我,她说这是她存在的惟一证明。
在悲伤之下,我杀出包围圈,见人便砍,疯狂地砍,以平息我心中的悲伤和怒气。
终于,我砍出一条血路,到了一个有一隻小船的湖边。
我就这样登上小船,在没有任何食物及水的情况下,在海上漂流了三天。经过两天暴晒,我感觉我的身体已经不是我的,很热,而且全身乏力。
我因为太累而闭上了眼睛,心想,死就死吧,下辈子我一定不要做部落的人。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身处一个很乾净的房间,到处都在摇晃。
我爬起来找水喝,却发现自己的手连拿起杯子的气力都没有。勉强去拿,结果水晶造的杯子摔在地上,碎成一块块。
杯子摔在地上的声音惊醒了其他人,一名戴着帽子的男子连忙探头进来看,又叫嚷着跑走了,但我没看清楚他的样子,也没听清楚他在说甚么。
不久,数名男子走进来,其中一人把一些水餵给我,并吩咐其他人做点甚么。我一直没听清楚他在说甚么,我的身体太虚弱了。
后来我知道这是在船上,船长餵我喝水,而把我救起的人也是他。这是一艘豪华邮轮,吃喝穿住都不是问题,而且好巧不巧,船长正好缺人,我就刚好把空缺填上了。
过了几天,我把少女给我的小袋子打开了。那是一条心型水晶项鍊,上面刻有一个「扎」字。我把项鍊戴到脖子上,以便寻找有关项鍊的人或事。
五日后,船到了一个名叫蒂瓦纳科的城市。船长带我下船走走,并且介绍了几份薪水不错的工作给我,但是都被我拒绝了。我决定回报船长,当一名水手,同时找找看有没有人认识少女的项鍊。
就这样,我走过很多不同的城市,但始终没有找到少女来自那一个城市,也没有人见过这条项鍊。
直到有一天,我到了道拉瓦尔首都瓦努帕。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如常跟船上的其他船员一起去喝酒聊天。我多喝了两杯,跟邻座一个不认识的男子打了起来。
「停手!不要再打了!」另一名男子企图把我们俩拉开,但是没有效果。
「啊!」我被打得鼻青面肿,完全不知道自己为甚么还要打下去。
「就是你,我要打死你!」我被男子打了一拳在脸上。
「噢!」我跌到酒吧的吧桌下,用手挡着头。
这么一跌,我的项鍊就从脖子处跌到衣服外面,本来在打我的男子突然停手,呆站当场。
「这条项鍊,你从那里弄来的?」男子温柔地问。
「你就算打死我,也不告诉你。」当时我嘴里这么说,但心底里却非常高兴。
「这是我的东西,还给我!」男子增强了自己的声量。
「这是我一位非常重要的朋友的遗物,不能随便给你!」我坚拒不给。
男子挥了几下双手,我以为男子又要准备打我,不料他却脱下身上的项鍊给我看。
男子冷静地告诉我,他的项鍊与我的是一对,并且希望知道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
我也取出我的项鍊作对比,定睛一看,两条项鍊无论质料、形状、手工都一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的那条刻了一个「永」字。
我们走出了酒吧,到了一间餐厅吃饭,慢慢分享我们知道的东西。
当日在我离开部落后,整个部落上下所有人都在庆祝「灾星」的离去。
我的部落,瓦努帕人称呼为「海勒米族」,并且在我离开后不久就因为海水狂涨而消失,也包括她的部落。
从小到大,我所听到的预言都说我会导致部落的消亡,但实际情况竟然完全相反,真是讽刺。
海水退潮后,海勒米族的这片土地只剩下一堆尸体,却没有「她」的尸体,因此一直深爱着她的他一直相信她还活着。
因此当我告诉他,我亲眼看着她死的时候,他……别提有多伤心了。
「我的名字是康仲永,她的名字是雷扎伊,这两条项鍊的最后一个字就是我们的名字,以示我们真心相爱,永不分离。我特地跑到瓦努帕找最好的水晶匠打造最好的项鍊,没想到一回来她就……」
康仲永哭了,不顾餐厅内其他客人的目光,因为他实在太伤心了。
我一直对她没有非份之想,便把项鍊交给他,自已重新思考要去哪里。
我在船上的这些日子,学到许多平日其他工作难以领略的特质,于是我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一份配药师的工作。
两年后,我学满师,可以自行配药。碰巧这时亚特兰提斯爆发瘟役,我便过去看看有甚么可以帮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