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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玫瑰公寓 1618号》 「好,就约你明天下午三点,民权东路三段xx号,…不来的是小狗!」陈欣楨圆瞪着眼,趾高气昂的样子。
「好!」李韶韦的语尾抬高,一双眉毛挑得高高的,带着一双带笑的双眼,举起他那双修长的手,指着陈欣楨,略显娇媚地又继续说道:「你就不要落荒而逃!」
我靠到陈欣楨的身边,看着一张脸涨得鼓鼓的,还面露凶光的她,忍不住低声问道:「怎么回事?」
「看牙医!」她转过头来面对我时,还是一副气愤难平的样子。
「什么?」
「那个娘娘腔赌我是个不敢去看牙医的胆小鬼!这口气我怎么忍得下…」
「所以,他就要陪你…我是说,你们就说好要一起去看牙医了!」我真的不是想要幸灾乐祸,但是,那股打从心里浮现的笑意却怎么藏都藏不住,还好陈欣楨还在气那个挥手和我们道别的李韶韦,所以根本没有注意到我很不给她面子的在笑。
「那样很好啊!他一定稳输的,你怎么可能会不敢去看牙医!」我说。强压着的笑快让我得内伤了。
我怎么可能会忘记那一天…
傍晚的风吹乱了我的短发,国二的我站在校门口,陈欣楨就站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我跟着她稳健的脚步,问她要去那里,她说:「看牙医!」
在那之前,我们几乎没有谈过话!
后来我才知道,就算是像陈欣楨这样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女生,也有害怕的东西。
她后来自己也说,她那一天之所以会找我去看牙医,是因为她已经为了牙痛而一整个礼拜没有好好的吃过饭,好好的睡过觉了。
所以,她迫切地需要一个人,让她可以踏进牙医诊所。而这个人,最好没用的要命,因为她可以因牙痛而死,却绝不能因为不敢进牙医诊所而被人家看不起,更别说是被一个没用的人看不起。
那一天窝囊地待在校门口的我(窝囊当然是她用的形容词,我觉得那挺多只能称为失意),完全符合她的需求。
「士可杀不可辱!」她说。
不知道能不能说,那真是一个可笑到极点的自尊!不过,不管如何,要不是那一颗蛀牙,也不会让我们两个变成好朋友,它的牺牲也算是相当的壮烈了。
不过,当我们的交情愈来愈深厚,我可以陪她看牙医的作用也渐渐消失了。她说,她发现我没有她想像中的没用。
偏偏,她就是有一口烂牙。
我甚至为了让她进牙医诊所,还捉了表姐的小儿子到诊所门前预备耻笑她,还好,事实证明,那个可笑的自尊还蛮有用的,这一招好歹也让她好好地看牙医好几次。
所以说,要让她被一个她口中称之为娘娘腔的李韶韦耻笑,我看先拿把刀把她杀了还来得痛快一点。
我突然对李韶韦摇曳生姿的背影燃起了谢意。突然觉得在这样一个联谊的场合,透过这样的方式认识这样一个朋友,似乎也挺不错的(至少帮助到陈欣楨啊!虽然看起来她并不喜欢)。
「你要怎么回去?」陈欣楨在替我们两个挡掉了有人好意要送我们回家的便车之后,转头问我。
「坐公车吧!这里离我家很近。」我说,又问:「你呢?」
「坐捷运囉!」她抚着她的左脸,又是一脸因为牙痛而苦哈哈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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