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的肤色
作品:《滴答滴答恋爱吧!》 他用滑鼠点开自己的网店,多了几个聊聊和订单,他先点开聊聊回覆,再看订单都下了什么,从柜子里拿出材料製作和包装。
也许是製作的过程很悠哉,也或者是想继续观察赛斯是什么样的人,又可能是手鍊持续摇摆的声音扰乱了他的心,所以他对赛斯说:「我其实不喜欢我的肤色。」
他是从一年前开始开的网店,他从小就喜欢可爱的东西,玩偶、吊饰、耳环、戒指、项鍊、手鍊、衣服……实在是难以计算,一开始不知道掩饰,直到家人说男孩子不行这样。
家人说的还算是温柔的,出了家门才知道外面是如何残酷,有同样喜欢的伙伴出现,但更多的是指责他不配。
男孩子还是基本的说嘴语,更伤人的是说他的肤色。
长得这样不配这些可爱的东西。
为什么呢?
我是女孩子就可以了吗?
我皮肤变得白皙就值得了吗?
他为了变白做了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努力,后来才总算放弃,在这样能快乐享受喜欢的事物前,他费了太多力气。
虽然目前为止还只能遮遮掩掩,但已经足够了。
因为无法正大光明,无法拥有太多可爱的东西(毕竟没那么多地方可藏),所以吴采廷透过手作后低价贩售来满足自己的慾望。
吴采廷在这方面无疑有些天赋,製作的饰品得到一些人喜欢,当然几乎都是姐姐妹妹,他跟几个常客建立了良好的友谊。
他把东西收拾好,只剩下邮寄这一个步骤了。
一直没听到赛斯说话,他抬起头,才发现对方愁眉深锁,一副很难过的样子,跟他比起来,自己倒像是没心没肺。
其实也不是,只是自己没那么伤心了……伤心会感染啦,他这是想害我哭吗?有那味了。
吴采廷感觉到那熟悉的哽咽还挺无语。
「我非常喜欢你的肤色,它很适合你,并且只属于你。」
赛斯面带认真地对他说。
……等等,我听到这种话也是会害羞的哦?
吴采廷慌乱中强装镇定,事实上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哪有你说的那样……算啦!不用刻意说这种好听话啦……」
「我是说真的,肤色衬得你很好看也特别性感。」
我觉得你在撩我而我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证据!
吴采廷脸爆红,第一次听到人这么说,掩饰着涨红的脸说:「你知道什么叫性感喔?不知道不要乱讲啦!」
「虽然我没有人类的心脏,但我的目光离不开你,这还不能表示我被你的性感而影响吗?」
怎么会有人能用诚恳、认真、真挚的脸孔和语气说这种糟糕的话!?
吴采廷感觉到心头的小鹿一头撞在墙上濒死,无法负荷地对着赛斯吼:「出去!我想静静!」
「静静是……?」
「出去啦!这几零年代的梗了,你竟然还能说这么尷尬的问句!出去!我需要时间一个人待着!」
多亏赛斯最后说出的话,终于让吴采廷觉得好一点,不过可怜赛斯被迫从窗户离开,无措地在门外不知道该怎么办。
吴采廷没能管赛斯出去后的心里活动和状态,因为他得应付他妈,他妈正从客厅问他在喊什么。
吴采廷搪塞一番才敷衍过去,放松下来又浮现刚才的情景,特别是对方那样专注地同他对视,像是只看着他的双眼。
他在心里乱叫地抱紧棉被。
不要这样随便撩一下就中好吗!
手鍊勾到了棉被,他小心地解开,看着自己的手和链子,觉得又有点害羞涌了上来。
太上头了吧?我现在感觉自己的肤色有点小好看!?
吴采廷当天睡得很好,隔天醒来发现是个大晴天。
上学的时候看到路上变得很正常,和昨天截然不同。
他飘飘然以外,有一点说不清的失落,手鍊已经被他再次好好地收起来,给他挑手鍊的赛斯却不知所踪。
一路上以及上学都没看到透明人,吴采廷一度以为昨天的事情是一场梦,毕竟太过不可思议也太过玄幻,而今天则彷彿从没发生过,一切如常,他在放学回家路上重新看到透明人时,心情还挺复杂,不知道该庆幸昨天是真的发生还是该倒楣又再看到透明人了。
这次的透明人正躺在公园的溜滑梯上,详细来说,是溜下来后的地方,周身有种微微的黄。
透明人是个高高瘦瘦的人,短发、剑眉,穿着的西装一丝不苟,让人感觉很热。
透明人瞇着眼睛,吴采廷没能看出对方有没有黑眼圈,但看起来就是精神很糟、很疲惫的样子。
社畜吧这是……?
吴采廷对他的身份有所猜测,想来想去没其他可能,这时社畜先生的旁边多出一个人与其交谈,哎呀!这不是乌雨吗?
吴采廷仔细一看,的确是乌雨,可跟昨天又好像哪里不一样,他琢磨好一会,走近了点,这才明白,对了,是顏色!
昨天是透明透着浅浅的灰,今天则是淡淡的白。
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他亲眼看到几个小朋友从上面溜下来,直接穿透社畜先生,场面十分诡异,乌雨张大了嘴,一脸「看到鬼」,可躺着的社畜先生很冷静,还打着呵欠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再麻烦你帮我跟雷咎说。」
是低沉的烟嗓!吴采廷不动声色地惊讶着,这是社畜先生的声音。
「好的阿波罗大人,今天也辛苦你啦!我会再请乌雨说的!」
和昨天的乌雨不太一样,今天的声音轻快又热情,而且听对话内容,好像这位并不是乌雨?
吴采廷感觉自己停太久了,他其实并不想再多认识一些透明人,他可不是「哎呀,反正都看到了,多接触接触嘛」这种个性,好奇心害死猫,于是他在没人注意到他前就赶紧离开了。
只是心里有着疑问,阿波罗应该就是太阳没错了,那刚才那位跟乌雨长得一模一样的生物呢?双胞胎?白云?
之后他去寄了货,和往常一样地度过这天。
又过了几天晴朗的日子,吴采廷说实在有点期盼起雨天,只要不出门,他其实蛮喜欢雨天的,现在有那么点想赛斯,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是看窗外。
真有点呆。
后来他总算想起可以看手机的气象预报。
这个週末是雨天。
礼拜六的早上,他起来的时候没有看到赛斯。
不是说假日吗?他往窗户外探头,久违地看到人满为患的街景。
他赶紧从床上下来,穿了鞋子后快步往外走,在打开家门时有一点儿紧张,打开后他眨了眨眼,看到抬头看上面的赛斯。
前者露出线条好看的下頷和脖颈,他顺着对方的目光看去,他们家有两楼,而赛斯看的正是他房间的窗户。
哦……
吴采廷愣了下,就听到赛斯说:「采采。」
他转回头,赛斯已经移动到他面前看他了,脸上有显而易见的欣喜。
好久没人叫自己采采了,除上次乌雨叫他一次,再上一次可是小时候了,算是他的乳名。
心里又画出一个问号,倒也不觉得讨厌,他嗔怪地问:「怎么不上来找我?」
难道是因为上次把他赶出去?
「我们雨滴要进入房里的话,是得附着在东西上面的。」赛斯解释。
「什么意思?」
「比方说当我们在雨伞上,那么就能够进去。」
吴采廷懂了,让赛斯等一下,进去拿了隻雨伞,真的成功把赛斯带进房里。
把伞放到伞架里,他想起今天计画宅在房里,这才偏头问赛斯:「我今天不出门,你会觉得无聊吗?」
赛斯摇头:「待在你身边很开心,不可能会无聊。」
「……」你知道你是在讲什么东西吗?
吴采廷不跟一滴雨见识,被他妈叫去吃早餐了。
吃完早餐他决定贴一下指甲贴,贴完再来读书。
他在家里总是穿着袜子,对他爸妈说是因为穿袜子舒服,他爸妈至今以为儿子有这个怪癖,还三不五时对亲戚笑说孩子很有趣。
事实上真相是他会贴指甲贴。
他买了一小叠可爱的指甲贴,每过一段时间就换一张,虽然只能在自己房里欣赏,但也够快乐了。
今天就是换新的日子!
他说他今天要认真读书,锁上门后脱下小熊的袜子,露出贴着粉红色指甲贴的脚趾。
「好看吗?」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他坐在坐垫上,一隻脚弯着,一隻脚则对着赛斯的方向伸直。
当赛斯低头,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的脚趾,他的脚趾头乱动着,本人觉得有点害羞。
就是想要听人家夸奖自己的脚趾甲漂亮而已啦!吴采廷在心里对自己解释。
肯定只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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