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加入书架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我穿进了自己写的小说里。 前一晚我还在和读者对骂,一觉醒来就穿成了自己笔下的那个恶毒女配。 “你是被全网通缉的美少女?” 谁喊我笔名? 我回过头,看到了宋思哲——完全按着我自己xp写的男主。 他一脸冷漠地看着我,像我欠了他八百万一样。 不对啊,宋思哲的设定不是连蚊子都舍不得饿的大暖男吗? 哦对,我现在是恶毒女配,之前不知道作过什么妖! 我撒腿就跑。 宋思哲穷追不舍:“我是奶油草莓卷,你记得我吗?” 那我可太记得了,不就是昨晚追着我狂怼了三百楼的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