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
作品:《喜欢的男人是神经病》 谢旭朝在市征文比赛得了二等奖。班上的同学都知道这个事情,他没有分享喜悦的机会。而班外的人,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白栀。
不管长辈恩怨,他心里一直都把白栀当作好朋友。但是母亲太过于强势,所以他只能听从。
今天他实在太兴奋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和白栀分享,可去他们班找她时,她的同学说她没有来。
谁知道,竟然在食堂遇见,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白栀皱着眉头将嘴里的莴笋叶咽下,还没来的及说话,谢旭朝手就伸了过来。
他轻轻地按压白栀头上的肿包,“怎么弄的?”白栀将他的手拍开,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口饭。
见她不吭声,谢旭朝看着她迟疑的说问:“你继父打的吗?”
同住一栋楼,老房子隔音效果又不好。每次周海打白栀,动静又大,怎么可能会听不到呢?
白栀嘴就没停过,一直塞得鼓鼓的没空说话。谢旭朝坐在她的对面,自顾自地说:“白栀,我的征文比赛获奖了!一等奖!还有奖金呢!”白栀面无表情地咀嚼嘴里的食物,还是开口。
谢旭朝一点也不在意,他只是想把自己的喜悦分享给她,并不需要她说什么。
“这周天放假,我们去海洋馆玩好不好?”想到白栀的实际情况,他又补了一句:“我请你!”
这下白栀必须要讲话了。她要不开口,谢旭朝肯定会觉得她默认同意。到时候等不到她人,跑来偷偷摸摸找她。被周海看到,又是一顿毒打。
“我不去。”她斩钉截铁地拒绝。
“为什么?”谢旭朝不理解,“难得放假,你不想出去放松放松吗?”
想,只不过不想和你出去。白栀想到那个少年的模样,心又开始痒。
“你是不是怕我妈妈?不要紧的,我们偷偷出去,她不会发现的。”
“可之前每次她都发现了。”白栀冷静地陈述事实。
谢旭朝不说话,大口扒了饭。瞟到她头上的肿包,将碗里的鸡腿夹给她。“你受伤了,要好好补补。”
白栀有些嫌弃地看着那根鸡腿,如果她没记错谢旭朝是用过筷子后才给她夹的。
白栀不能接受这个,刚想给他夹回去。又瞅瞅碗里没吃完的饭,她喊他:“把鸡腿夹回去。”谢旭朝不肯,白栀沉下脸抿着嘴看他。
谢旭朝最怕她这样,不情不愿地把鸡腿夹了回去。嘴里嘟嘟囔囔,“小时候脾气坏,现在长大了还是一样。”
白栀不理睬,等把碗里的饭吃完就起身。谢旭朝拉住她,“真的不行吗?”
白栀瞪着他拉住自己的手,筷子用力一敲,丢一句死也不行就冷着脸离开了。
洗手池前,白栀将水开到最大。用力搓着刚刚被谢旭朝碰过的地方,手都搓红了,还在继续。
食堂阿姨看不下去了,直接把水关掉,“小姑娘,不要再洗了,你手等会要烂掉的。”
白栀扯下袖子,遮住整条手臂的鸡皮疙瘩。刚转过身,就看到了笑意盈盈地许星夷。
他刚刚可目睹了白栀打谢旭朝的那一幕,两相对比之下,发现自己在白栀这与别人比起来还是不一样的。
自信爆棚的他又过来讨人嫌了。许星夷话都没说出口,白栀就绕过他往另一边走。
晦气!
碰到这两条狗!
在白栀眼里,除了那个少年其他男人都是狗,连人都称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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