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恐]亲爱的莱斯特_分节阅读_47

作品:《[综恐]亲爱的莱斯特

    [综恐]亲爱的莱斯特 作者:天街凉茶

    “我的确喜欢她的肌肤,谱写的曲子,但是我从没说过要转化她。”莱斯特挑了挑眉,“决定权在你的手上,阿曼德。”

    “是吗?我以为你迷恋她。”

    “迷恋?”莱斯特放肆地笑了起来,“不,你错了。亲爱的阿曼德,她优雅美丽,才情颇高,我喜欢像她这样的人对我迷恋不可自拔。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们爱上我的那一刻,一口咬断他们的脖子,在他们不敢置信的眼神中送他们上天堂。”

    我安静地听着,忽然心中一阵烦闷。一百多年前的他就是这样。现在也没有任何改变。但从前的我绝对不会因为他的狩猎对象而感到郁结在心。

    到底是因为对象变成了一个女人,还是因为我对莱斯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次我才会这么反常?我看着躺在桌子上,脸色渐渐灰白的女人,心中一阵不忍。这个可怜的女人,在十分钟前,我还挑衅她。可现在……

    “更何况,这也是他们自找的。”莱斯特看着死物一般地看着瑟琳娜,“他们很清楚我们是什么。我们是魔鬼,是黑夜。他们为了永生而愿意和我们为伍。”

    我想起了莱斯特之前说过,瑟琳娜也是电影院的成员之一,所以,这是他们你情我愿的规则。为了永生,即便有可能付出性命,也愿意博一博的病态。于是我收起了心里少的可怜的同情心,那群十分钟前还高贵的人现在看上去比魔鬼更加可怕。他们眼底的欲|望是那样真切而丑陋,仿佛这世间除了从吸血鬼身上得倒永生的能力,再也没有其他。而那个犯了众怒的可怜人已经被他们大卸八块……这些手上沾满了鲜血的人,比之我更像魔鬼。

    我有些待不下去了。

    莱斯特说完后也站了起来,说:“宴会结束了。再见,我亲爱的阿曼德。”

    “莱斯特!你就要走了?”阿曼德嘲讽一笑,“我以为瑟琳娜会留住你。就像你离开法国后,遇上美丽的苏小姐。从此就忘记了我这个身在法国的老朋友一样。这一次,如果不是我偶然间遇上你,你还会不会主动来找我?”

    莱斯特看了他一眼,说:“我不回法国有我的理由。亲爱的阿曼德,我对你的心意从未随着时间而改变。”

    我见阿曼德目光幽怨地看着莱斯特,这样的眼神出现在两个大男人之间实在是太……暧昧了。我早听闻吸血鬼之间的感情是超越了性别的,但因为莱斯特有对我做过那些事情,所以我一直忽略了。我抿了抿唇,说:“莱斯特,我去车上等你。”

    “且慢,苏小姐。”阿曼德拦下我,对我彬彬有礼地鞠躬,“我无意冒犯。今天见到你之后,我就明白了莱斯特为什么这么迷恋你。无论是你天使一般的纯真容颜,还是高耸的胸脯,纤细的腰肢,与窈窕玲珑的身躯都足够男人迷恋你……”

    虽然阿曼德的话没有冒犯的意思,但是被异性当面谈论身材,我还是有些羞怯地躲到了莱斯特身后。阿曼德住了嘴,对我们说:“看来我冒犯到来自东方的姑娘了。宴会结束了,我送你们出去吧。”

    “阿曼德。你最好不要当着那位姑娘的男人的面谈论她的身材。你知道我憋了很久才没有揍你。”

    “虽然不该从苏小姐身上发作,但能让你憋气,我感到非常愉快。”阿曼德淡淡一笑,“这么多天来,我此刻最开心。”

    我暗暗咬牙,等到了门口和阿曼德道别的时候,我主动拉过他的手,做了绅士的一吻:“英俊美丽的孩子,很荣幸得到你的赞美。我会想你的,再会了。”

    看着阿曼德愣在原地,莱斯特又笑了起来,他说:“你是否也需要我做个吻别礼?”

    阿曼德忽然失笑,对我说:“真是迷人的姑娘。如果我是莱斯特,我也不会放过你的。你也知道莱斯特喜欢孤独却讨厌寂寞。他是一个矛盾的人。下一次,我不想再看到某人因为伴侣离家出走而生闷气的样子。”他说完,对着莱斯特说,“一百多年没见,再见的时候却总是提起另外一个人。她是多么多么的美好,又是多么多么的薄情,撇下你一个人……”

    “闭嘴,阿曼德!”

    “好。我闭嘴。再会。”他在呆愣中的我的额头上轻轻一吻,然后在我耳边轻声呢喃“美丽的小姐,这种事情,应该让男人来做。另外,我不是孩子。可惜你没有机会领会。”

    我不知道是怎么走回车上的。直到莱斯特将车子开到附近的一座山上,夜风从大开的车窗里灌进来,我才回神。

    “对不起,莱斯特,我误会你了。”

    “你误会我什么了?嗯?”他愉快地凑近我。一双明光下泛着紫光的眼睛迫视着我。我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傻愣愣地看着他越来越接近。他贴着我的双唇,说:“承认你吃醋了有这么困难吗?亲爱的小灰兔,不得不说,你总是不擅长表达你自己。告诉我你吃醋了,因为瑟琳娜的关系,告诉我你在意我,不想我和别人太过亲密。”

    这种话……

    我抿了抿唇,决心不开口。莱斯特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嘴唇,说:“你不想说也没有关系。我比较想知道的是,那个叫张晨的中国人,你的同胞。他喜欢你。”

    “你胡说什么?”该死的莱斯特,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可以将你的反应理解为毫不知情,还是心虚?”

    “我可不是你。我不喜欢玩弄别人的感情。如果喜欢一个人了,就只会喜欢那一个人。”我瞪着他,“张晨是我的老乡,所以我们的关系是比较好。但也只限于好朋友。而且张晨只拿我当他的老板娘,才不是你说的喜欢不喜欢。”

    莱斯特轻哼了一声:“我是男人,我了解男人。更别提,我活了这么多年,他的一点小心思,即便不用读心术,我也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你说的是真的?”他的感觉准不准我不知道,但他的读心术的确靠谱。如果张晨真的……他又哼了一声,说:“我为什么要欺骗你?我们是需要好好谈谈,比如你那家餐馆,什么时候关门的事情。”

    “怎么这么突然?我都习惯了,你得让我想想。”

    “嗯哼……你当然地想想。慢慢地想。我们有许多时间。”他将副驾驶的位置放平,然后整个人挪到我的身上,轻车熟路地脱掉几个小时前,他亲手给我穿上的晚礼服。我胸前一湿,赶紧抓住他的头发,低声道:“莱斯特!回家再说。”

    “不,我的误会已经解释清楚,并且解决了。但是你的还没有。这个时候,如果我是你,就会乖乖地任由我处置。”

    是啊……是挺麻烦的。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张晨会喜欢我。

    莱斯特进入后,露出獠牙轻轻地咬着我的脖子:“如果你专心点,我还会下手轻一些。”

    “……谁怕谁?”我抱着莱斯特换了个位置,笑道,“亲爱的,我错了。这次我补偿你。”

    等我再醒来是在莱斯特别墅的卧室里。他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一手拿着一张信,面无表情地看着。知道我们家的地址,并且还会写信来的,多半是莱克特家的兄妹。我下床打开衣柜,见里面清一色都是莱斯特的衣服,想到自己几天前的的确确是将自己的衣服一件不落地收拾到了新家,心里倒是升起了一些诡异的歉意。我随手拿了一件他的衬衫穿好,然后走到目光早就从信件转移到我身上的莱斯特身边。

    “早上好。”

    他搂住我的腰,然后亲了亲我的嘴巴,说:“早上好。热情的小东西。”

    “……谁的信呀?是不是米莎写来的?”自从米莎学会写字后,往来的信件多是她写的。

    莱斯特说:“不,是汉尼拔。他要带米莎去新奥尔良。”

    ☆、第40章 少年汉尼拔(终)

    “新奥尔良?”多么熟悉的地名!除了那混杂的各色文化与人种,令我记忆深刻的便是——女巫。虽然一百多年前,女巫在审判日里几近覆灭,却也有不少能力高强的女巫幸存。至少,至尊女巫从未被消灭,她们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嗯哼。”莱斯特将信纸随手一放,对我说,“汉尼拔有自己的打算是一件好事。小灰兔,他可不是眼底认为的小孩子。也许对于他来说……我亲爱的小灰兔,你更像是一个孩子。”

    “……什么孩子不孩子的?”我轻轻瞪了莱斯特一眼,自己拿过信来看。信纸上只有寥寥几句,不论是纸张,或是笔迹,或是用词,都透着汉尼拔式的简洁与优雅。但也仅此而已,甚至连具体的地址都没留下。我皱着眉头又看了一遍,最后认同了莱斯特的话。其实对于莱克特兄妹,不知道是认识他们的时候是在我的低潮期,还是因为没能来得及救下莱克特侯爵夫妇,总之,我对他们的感情是不一样的。然而汉尼拔不是我所认为的小孩子,他是独立的成人,甚至……是个冷静自持,又聪明绝顶的人。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就是断绝了让米莎转化的机会,就如莱斯特而言,他不会让米莎自此行走在黑暗之中。而我要做的,就是尊重他的选择。

    不久后,我将餐馆转让给了张晨。一来是因为莱斯特反对我继续开下去,二来也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容貌却没有一丁点变化,我不想让昔日的朋友起疑心,不想让他们知道我的身份。我开始请化妆教师,整日在家里学习化妆。附近的人都只当我是无所事事的贵太太,我想,如果这个时候我再买一只贵宾犬,在每天傍晚时分,戴上整套的珍珠首饰,穿着毛皮大衣,化着昂贵的妆容,用做好美甲的手牵着绳子遛狗,将会更加符合“贵太太”的身份——

    然而,我只是想想而已。这遛狗炫富的时间,被我拿来念书。当然,别以为我在看什么名著……对于我来说,我更喜欢看一些没有营养的、消遣时间的,却会让我开心一笑,或者哭的不像样的小说。于是,我每天的生活就变成了摄食,学习化妆,看书,睡觉……莱斯特依旧和电影院的吸血鬼们保持联系,确切地说,是和阿曼德。而他最近迷上了重型机车,那种造型炫酷的摩托车成了他的最爱。没错,那些午夜的飙车党里说不定就有他。而可怜的我,就被迫放弃了看书的时间,要么是和许多太妹站在一起观看比赛,等莱斯特经过的时候,还要露出一副春|心荡|漾的模样呐喊助威。要么就是坐在莱斯特的摩托后座,抱着他的腰,在午夜里狂奔。对于因此而造成居民和交警的困扰,我感到十分抱歉。

    等我的化妆技术达到极高的水平,甚至可以通过各式的化妆品伪装自己的年龄的时候,莱斯特已经换过许多的兴趣,只是对于重型机车与音乐,始终没有减少激情。白天的时候,他可以是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坐在钢琴前优雅地弹着曲子的绅士。晚上的时候,他可以是穿着黑色的皮革,踏着锃亮的皮靴,骑着最新造型的摩托车的浪子。我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拿着小说,坐在后座,管他怎么飙车,我自安如泰山地看书。为此,他是被当地的飙车党念念不忘的人物——年轻,英俊,多金,会玩,还有一个行为诡异的女友。

    我们度过了很愉快的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