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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全职]孙翔一觉醒来发现世界不对劲了》 (用英文是因为感觉比中文更能表现出“一直”和“永远”的区别)
“......老孙啊,你写这么慢,是不是因为都去查词典了?”
“是。”孙哲平并不认为自己作为一个接受精英教育长大的军二代现在退化到初中单词短语都要查词典是什么丢人的事,“你呢,写什么愿望?”
“还能是什么,当然是有哥的赛季所有人都别想拿冠军啊。”叶修露出招牌式欠揍笑容,张佳乐气得上手揍他,孙哲平眼疾手快地拉住张佳乐领子,放任叶修哈哈大笑往兴欣那边过去。好半天张佳乐还气不平:“他什么意思啊?四个冠军还不够?”
“他肯定许的不是这个愿望。”孙哲平说,不动声色地撇开话题。好半天后张佳乐忽然沉默了片刻,然后说:“如果真的没有手伤就好了。”
孙哲平也沉默,而后看着张佳乐的手指抚摸着自己的伤口。
如果没有手伤,他们应该会在百花一直搭档,冠军也不会来得那么艰难,而那么多年的分别,也不会发生。
所幸别离多年后,还能再度相遇。
他用下颌抵着张佳乐的发顶,而后亲吻了带着戒指的无名指。
我们错过了很多年,却没有错过余生。
往后,一定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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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修橙场:
“画完了?”调戏完张佳乐志得意满的叶修回到兴欣的地盘,看着苏沐橙已经完工的画。
“嗯。”苏沐橙点点头,纸条上是三个小人和一行字,“一家人要整整齐齐”,“你呢?”
叶修把瓶子取出来,“苏沐秋荣耀第一人”。
“他本来就该是荣耀中最有天赋、最有成就的人,要是能出道,联盟肯定推他做荣耀第一人。”叶修点了根烟,“你许愿不带莫凡,不怕你老公不高兴?”
“不怕。”苏沐橙笑嘻嘻道,“不过要是哥哥被推上了荣耀第一人,你可就没现在这么有名了。”
“那算什么,人还在就是最好的。”叶修重新封好瓶子,“你拿去海边吧,我跑不动。”
“太懒了!”苏沐橙控诉,但还是听叶修的话拿着两个瓶子去了海边。叶修望着美丽女人的背影,晃了晃睫毛,水意悄无声息地消泯:
如果人还在,哪怕要现在他拥有的一切名利地位,走上更艰难更坎坷的路,那也是值得的。
我要你活在这世间,哪怕舍弃我的一切荣耀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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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们的愿望都实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写到这里就彻底完结了,江湖再见
# 双秋时代
第141章 斗神
险死还生是什么体验?
当事人苏某表示心有余悸,直到室友叶某和老板陶某在再三确定他确实毫发无损并左右暴揍他之后,他才回过神与叶某互啄。
“你真的吓死我了。”打累之后,叶修冷不丁真情流露了句,“我接到消息的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是蒙的,万一你......”
万一他没有鬼使神差退那一步,万一那辆车真的撞到了他,和叶修一样,苏沐秋根本不敢想象他真的出事的后果。“我不是没事吗?”他干巴巴地说,大夏天挤在小小的出租屋里,他跟叶修基本是无缝紧贴,“没发生的事就不要一直想了,不吉利。”
这是他们在出租屋待的最后一天,第二天他们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到嘉世宿舍,陶轩租下了原来的嘉世网吧附近的写字楼,条件还很简陋,但也已经是他能拿出来的全部家当了。“省点钱,我跟沐秋一张床就可以了。”大夏天搬家过于磨人,把最后一箱行李搬到嘉世后,叶修直接瘫到沙发上,“我们一张床上睡惯了,换双人床还不习惯。”
“......”
“......”
“......”
沉默是此刻的嘉世全队,知道点什么的吴雪峰干咳一声,以一句“你们高兴就好”结束了这个话题,苏沐秋心领神会地以召开战术会议为由转移话题,于是下一个问题来了,还有半个月就开赛了,对手是谁,该怎么打?
到这个时间点了,确定参加联赛的队伍名单已经出炉,其中不少都是他们在网游里遇到过的老对手,毕竟能在通过联盟的审查的正式战队中担任核心选手,多少在网游里还是有些名气的。“手气不太好啊,第一场就是霸图。”赛程表出来后,叶修懒洋洋道,“还有队长的事你想好了吗苏大大,我说认真的。”
“我平时训练比赛做银装已经够累了,你还想让我当队长?”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情况,真让我当了队长我也不会管事的,还不得你代劳?”叶修理直气壮,苏沐秋气得想上手开揍,叶修忽然又换了一副正经的脸色,“如果我露面了,可能这个赛季没打完,我就得被抓回去了。”
“......”
叶修被抓回家从此杳无音信,本质上对嘉世的打击跟他车祸出事也没什么差别,磨了磨牙,苏沐秋还是忍痛上了贼船:“行,那第一场大漠孤烟谁打?”
“那当然还是你上了苏队长。”
“打拳法家还是神枪手更合适。”苏沐秋面无表情,“一周之内把秋木苏的全套橙装搞定,我就打大漠孤烟。”
确定参加职业联赛后,秋木苏就被苏沐秋搁置到一边,他倒也不是没想过把秋木苏也带到联盟中玩个双卡作战,但现在的嘉世砸锅卖铁保证却邪和吞日的升级已经是极限了,连其他正选队员都还没有做到人手银武加全套橙装,腾出材料升级一个连紫装都没有的破烂小号实在是过分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