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来信 第16节
作品:《北岛来信》 两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就这样算达成了协议。
到了仲夏,微微又去了一趟北岛。
本来已经打算放弃的事情,没想到死而复生又出现转机,看起来也是她命中注定放不下这北岛奇缘。
那个曾经把她带去见傅秀燕老人的陈晨又同她联系,说许是老人看到了微微公号上南岛的照片,近来常常拿出一个木盒子来翻看。陈晨发现,那木盒子里装的是一沓陈年旧信。现在连陈晨都对这些信背后的传奇充满了好奇,怂恿微微说:“你有没有北岛的照片?太奶奶常常唠叨,很想看看北岛她外婆家的房子变成了什么样子。如果咱们能让她多回忆些当年的事,说不定她就愿意把那盒子信拿出来给我看。”
于是微微又踏上出海的渡轮,到东海中的那片小岛去。
海上的风很大,吹散她从h城带来的那点郁结滞闷。北岛那座叫“思惠居”的小楼还和印象中一样,古旧质朴,寂静无声,只有那窗沿上挂的海螺迎风吟唱。她第一次来北岛时不过是大半年之前,现在又站在楼前,倒好像恍如隔世。楼里似乎没有人,她也不想让管房子的人知道她来过,在门外前后拍了几张照片就匆匆离开。
北岛上能留宿的地方不多,她在南岛找了一间民宿过夜,下午在傅宅后门曾经是傅氏私塾的地方多拍了几张照片,又去码头旁边的大戏院看了一出戏。
大戏院唱的一年到头一个样,仍旧是那出《梁山伯与祝英台》,唱词婉转悲凉:楼台一别成永诀,人世无缘难到老,不能同生求同死,死后同碑又同坟。
戏院楼下的展览橱窗里还存着些民国时代的戏服,她仔细一一拍了照。和上一趟北岛之旅的波澜起伏比,这一趟旅行可以说平静无波,没有在民宿的地板里挖到旧信,也没有遇见傅修远。
一路无事,她回到家,赶紧把相机里的照片捣腾到电脑上一一整理修改,却在其中一张照片前面停了许久。
那天她在南岛的集市上曾经遇见过那位南岛会所接待过她的公关部袁经理。公关经理们无一不记忆力过人,又巧舌如簧。那位袁经理正陪同着两位外国友人逛集市,仍旧在人群里一眼就认出了她,过来热情地同她打招呼:“跟傅先生一起来度周末啊?有什么事需要安排的,尽管打电话给我哈。”
那时候她想,也不知傅修远说了什么,看起来消息跑得飞快,连这个袁经理都以为她同傅修远关系亲密。现在回想,袁经理一定以为她同傅修远一起来的南岛,只怕是因为知道傅修远那时候也正在南岛上。
她正盯着那张照片发愣,沈琳正好从她肩膀后面探头过来,她赶紧点鼠标把照片换去下一张,没想到还是被沈琳逮了个正着。沈琳立刻神色暧昧地笑:“哟!我说呢,上次去南岛我看你十万个不愿意,这次倒去得欢天喜地,原来是同帅哥去共度良宵啊。”
没想到她每次在南岛拍照都有惊喜,上一次无意间拍到晏小勤同傅维贤在南岛会所门口依依惜别,这一次她想拍戏院橱窗里的民国戏服,却拍到橱窗玻璃上自己举着相机的影子,还有她身后站着的高个男子。
橱窗里的影子模模糊糊,看不清傅修远的神色,只看得清他的眉眼和轮廓,以及他微微低头站在她身后的样子。她在橱窗前拍了好几张照片,只有这一张里有他的影子,想来他只在她背后站了一刻,连招呼也没有打,立即就走开了。
沈琳还不肯罢休,抢过她手里的鼠标又点回到那张照片,喟叹了一句:“啧啧,这颜值,太危险了。”说完了还笑话她:“怎么了?最近进展不顺利?看你最近那个魂不守舍的样子,我看你那个结婚对象危矣。”
那一夜她辗转反侧了许久,半夜从床上爬起来翻箱倒柜,翻出那只压箱底的蓝色鞋盒子,试了试盒子里的白色旧皮鞋,看了看一同藏在鞋盒子里的不会响的音乐贺卡,又躺回床上,睡不着,拿出手机查了好几遍银行账号里存款的数额,最后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第二天一大早她约了和平在市中心见面。h城的夏天如火如荼,还没过八点已经艳阳高照。她在医院门口的人群里找到和平,一把拉住他往医院楼里跑。
天气无论多热,和平始终戴着黑色口罩。他在身后着急地问了一句:“一大早找我来,怎么了?你生病了吗?”
她赶时间,回答的时候都没来得及回头:“不是我,是你。这个专家的号很难挂到的,今天特别巧,正好有人取消,我托了沈琳的朋友才拿到号。时间快到了,咱们别迟到。”
和平不解地问:“我?我看什么专家?”
她说:“整形外科的专家啊……”
她话还没说完,和平在她身后突然停下了脚步,手臂重重挣脱了她拉着他的手。她回头问:“怎么了……”她一回头,立刻发现他的脸色不太对,话没说完就停下来。他们正站在医院楼梯的拐角处,人流不断擦着和平的肩膀过。他戴着口罩,也看不见多少表情,只是目光已经暗下来,眼里蕴含怒气。她还从来没见过和平这幅阴暗灰冷的样子。
“和平……”她想解释,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语句。和平却忽然转身拔腿就走,背着包的背影都显得怒气冲冲。
她愣了一愣,回过神来立刻追上去。医院向来是最兵荒马乱的地方,不断有人挡住她的去路,她开始还能看到和平在人群中起伏的背影,等她追下楼梯又拐过一个弯,和平的背影已经在嘈杂人群里不见了踪影。
她想了一想,此时此刻和平能去什么地方?她猜想他一定是回了福利院,所以她一边给和平打电话发消息,一边去赶开往郊区的公共汽车。和平不接她的电话,发出去的消息也石沉大海。时间还是早高峰,公共汽车里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直到出了市区她才坐上窗边的一个座位。
这时候她才有时间反省自己。是她太想当然了,没考虑到和平的感受。一直以来,她省吃俭用努力工作,一门心思为的是实现当初的诺言,给和平攒医药费,给和平买房,给和平不拮据的生活。和平为她失去了多少,她想一点一滴都补偿回来。可她并没问过和平的想法,他在意自己的缺陷,恐怖更在意她在意他的缺陷。
天气太热,公共汽车一站又一站地停,每一站都有来来回回的人下车又上车,每一站都慢吞吞地停下又慢吞吞地出发,把她急得满头大汗。终于到快下车的时候,和平给她发了一条消息:“对不起,还有点事,我先回福利院了。”
和平的语气倒是十分平静,只要他确实是回了福利院就好。
下了公车她狂奔回福利院,一边疾走一边回和平的消息说:“我马上就到福利院了,你等我。”等她打开福利院的院门,看见和平已经在院子里等着她。
刚到了盛夏,院子里那棵大梧桐树枝繁叶茂。和平低着头,坐在树下的花坛边上,听见门口的响动,目光一闪,站起来,眼里神色深沉,辨不出喜怒。
那花坛是他们小时候经常坐的地方。那时候物资比现在更匮乏,大冬天她坐在光秃秃的梧桐树底下喊饿,和平总能在口袋里变出点零食来哄她开心。开始她不知道,后来也渐渐懂了,零食哪里变得出来,都是和平平时舍不得吃节省下来的。后来到了少女时代,她只知道美丽喜欢的是和平,再长大一些,她总算回过味来,和平对她那么好,为她付出那么多,因为他心里一直喜欢的是她。
所有人都知道和平的心意,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同和平相互依赖,所以所有人都觉得她同和平最终会在一起。她虽然后知后觉,但在意识到和平心意的那一天,也觉得他们最终应该在一起,毕竟和平对她那么好,为她付出那么多,她怎么能辜负和平。她如果能让和平幸福,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她向来希望能在福利院这个大家庭里长长久久地生活下去。
她早已经在公车上打好了腹稿,见到和平,急急忙忙都说出来:“对不起,今天是我不对,应该提前同你商量的。是我太着急了,就是突然拿到一个号,所以……”和平沉默着没有说话,她又忙说:“钱我是攒够了,但其实你做不做手术我是不在乎的,由你决定。不做手术也挺好的,这样攒下来的钱可以用在别处。如果你想继续自考,可以付学费,买学习资料……”说到这里她又发现不妥,连忙又改口:“其实有没有大学文凭也没什么区别。如果你不想考了,我们可以存钱买房……或捐给福利院,怎么样都行……”
和平仍旧戴着黑色口罩。不知道从哪一天起,他在她面前也常常戴着口罩,即使是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炎热早上。他的目光还是平静的,没了先前的怒气,在阳光下微微闪着光。
她按计划继续说:“其实我今天来是有事想同你说。你看,我现在大学毕业也好几年了,工作也稳定下来,虽说搬出去住后只有周末能回来,但你是知道的,这里就是我的家。我一直只打算同你和美丽一起生活,我们三个人是一家人,将来可以永远也是一家人。这些天我想了很多将来,我的工资多少可以补贴福利院一些,我如果住在福利院可能通勤时间太长,但一周多回来一两天还是可行的。所以我想同你说,和平,要不要咱们两个……”
要不要他们两个还是结婚吧,这是她昨天躺在床上最后做的决定,也是她想了一路要说的话。既然她一早就知道他们终将要在一起,那不如就现在。
“微微,我也有话同你说。”这时候和平突然打断她。
“哦。”她说了一半的话戛然而止,和平却说得语调坚定:“我想告诉你,我和美丽决定在一起。”
她一瞬间愣住。
和平顿了顿,继续说下去:“这些年你不住在福利院,恐怕对我们的生活了解得少一些。美丽同我是最好的伙伴,她性格开朗,擅长组织小朋友活动,我细心些,正好负责照顾小朋友的生活起居。我比较内向,美丽外向活泼,早就习惯了在一起的生活,现在要在一起,其实对日常起居都没什么影响。至于你,这里还是你的家,随时欢迎你回来……”
和平一口气说出这话,她却还沉浸在震惊之中,震惊之余蹦出一句“真的吗?”她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想要找美丽去证实一下,再一想,反应过来她怎么能这么想,半天才磕磕绊绊说:“真的吗?太好了,那要恭喜你们。”
夏天的热风令人窒息,头顶的阳光热烈炫目,即使站在树荫下,她还是有点不知所措的头晕。对面的和平似乎在黑色口罩后面平静地笑了笑,说:“这些日子来我也想了很多将来 。微微,婚姻和恋爱都是两个人的事,对不起,不是你说的三个人在一起。”
她错愕地站在那里,发现她也许说错了话,想辩解也想道歉,可是最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和平默默看她的挣扎,不再说什么,只把手里的什么东西交到她手上,她这才发现和平一直拿着一个牛皮大信封。和平叹息说:“这是我从张院长的旧文件里找出来的,早就应该给你了。对不起,也许是我藏了私心,所以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了现在。”
她打开信封一看,发现里面是一封英文信,抬头写的是什么律师行的名字,地址写的是美国旧金山的某一条街。她匆匆看过一遍,看明白个大概。和平解释说:“当年那笔资助你读大学的钱就是随这封信一起寄来的。张院长看不懂英文,还费了好大功夫拿去找人翻译。信里说捐款的事要匿名,所以张院长一直没透露捐款人的信息。”
她又在信里上上下下找了一遍,确实没找到捐款人的姓名,除了那家旧金山的律师行是唯一的线索。和平笑了笑,眼里似乎都是无奈:“你一直以为是我替你交了学费。我也希望是我,可我确实没那个能力。”
她一时无言以对,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有点酸涩有点苦,五味杂陈,感慨万千。正好这时候有人叫她的名字,她抬眼一望,看见美丽正在窗边招手,朝她喊:“微微,我做了豆沙包,刚刚出炉,快进来吃。”
想当年美丽也给和平做过豆沙包,那时候美丽的豆沙包做得歪歪扭扭不成形,如今她的手艺也颇能唬唬人了。今天的美丽目光明亮,笑容飞扬,一看就知道发生了大喜事。她连忙仓惶撤退:“不了,报社还有事,我得回去了。”
回城的公车异常空旷,大概是因为过了早高峰。她坐在窗边看窗外的景物更迭,心里忽然也空下来。伤心,失落,也许有,又好像没有,更多的情绪是内疚。她大概是伤了和平的自尊,可能这一辈子也挽回不了。还有她手里捏着的那个牛皮信封,也是沉甸甸的,不知让她该作何想。正午的阳光热辣辣照在她身上,让她一片茫然。她一直坚信的方向忽然走不通了,似乎连这辆公车要开向何方她也不能确认。
包里的手机连续响了几次她都没有听见,等她最后注意到,是手机上连续收到几条微信的提示。一直和她有联系的陈晨给她发了一连串消息,告诉她傅秀燕老人看了她拍的照片十分感慨,终于同意让她们借阅她珍藏了多年的东西。
陈晨还一连给她发了不少图片,她打开一看,发现那是孙惠贞当年寄给傅秀燕的几封信。
作者有话说:
入v时没来得及准备加更,今天终于有时间,补给大家。
第27章 红妆(1)
民国二十六年春
转眼我在省城已经住了三年, 冬生还没有来。
我同秀燕一直通着信,由于我跟着父亲再三搬家,冬生又居无定所, 许多同冬生的通信也由秀燕转寄。
冬生并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来省城谋一个营生。他给父亲写了一封长信, 告诉他, 我们走之后,他去了山东。那里有他父亲的朋友,一伙盘踞在山头上劫富济贫的草莽英雄。
父亲把信交给我看, 我读了哭了一场, 父亲也是沉默片刻, 最后说:“冬生说的亦有些道理。男子汉大丈夫自当以建功立业为重。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如今这世道,那些盘踞四方的军阀也不比土匪强上多少。”
哭过伤心过,我亦无法, 毕竟冬生说, 等他攒够一些钱, 就来省城谋生, 或许能经营些生意。我所能做的只是等着,大概不过是多等些时日而已。
只是冬生还没来, 父亲却过世了。
父亲经人介绍, 在那间高中女校教了一阵书,他的咳疾却越来越严重, 有一天昏倒被送进医院,却已经药食罔顾, 没多久就撒手人寰。我在那间女校的学业也不得不终止, 搬去同舅舅同住。
舅舅的经济状况也不好。裁缝店本是小本买卖, 生逢乱世,家家户户都自感朝不保夕,过起节衣缩食的生活,自然没有很多人出来裁衣,裁缝店的生意也只能是得过且过。我没有书读,也不能呆在家里吃闲饭,正好邻居的姑娘金花在平海路的大戏院门口卖香烟,我便也置办了一副卖烟的担子,每天去大戏院门口卖烟。
冬生偶有书信,还会由秀燕那里陆续转来。他同一伙兄弟住在山上,每月下山采购的时候,也是他寄信来的时候,告诉我他在山上的生活。不仅他自己写信,他也替山上不识字的兄弟写信。直到第三年上,他的信便没有再来。
这一年北方战事吃紧,终于波及华东。每天听边上报童喊的号外,一会儿说南京调军死守上海,一会儿又说日本人的军舰已经开到东海海域。物价涨得离谱,一斤大米早上的价钱,到了晚上只能买到半斤。人心浮动,平海大戏院门口也越来越不太平,这种时节,来看戏的人自然少,小偷小摸甚至当街抢了就跑的人倒多得很。
早上拿出去多少香烟,晚上拿回来还是那些。挣不了几个大洋,舅母的脸色自然不会太好,又开始骂骂咧咧地抱怨米越来越贵,家里吃饭的嘴却不见少。表弟倒很高兴,因为不必去学堂了,学堂已经关门大吉。只是日子也愈发不好过,连挂在堂前的那块腊肉也已经拿下来充饥,虽说那点油水大部分进了表弟的肚子里,还是见他整天没精打采,一坐下来摊开书本就喊饿。
金花说东湖边上的鑫鑫饭店生意尚好一些,毕竟北山街后面的山上不乏这个或那个的公馆和别院,饭店隔壁的舞厅歌舞升平,照样每天开到深夜。虽然那里离家远,步行要一个钟点,我还是试了几天,但香烟却并不好卖,那边的来客看不上我这里的廉价香烟。幸好是早春,玉兰花刚开,金花教给我的法子,拿玉兰花苞穿了白线,姑娘喜欢别在胸前的扣子上,芳香馥郁。我拿去卖了卖,常常也能卖一些零钱。
鑫鑫饭店门口依旧车马繁忙,似乎没人把打仗当回事。傍晚时分,穿洋装的小姐挽着穿西装戴礼帽的先生,一对一对地去吃饭喝咖啡,那时候生意还是不错的。若不是我多管闲事,恐怕尚可以过几日太平日子,而不是发生后面的那些事。
春天里雨多,总是下得如烟似雾。那一天是一群年轻男女,似乎是大学生,在饭店门口会合。我躲在屋檐下,隐约听到是有人过生辰。那个过生日的女孩子穿浅蓝色上衣,玄色百褶裙,圆圆的脸,眼睛大而亮,有人叫她miss丛,也有人叫她阿瑾。
一大群人热热闹闹,最后聚齐了往里走,不知谁的帕子飘到地上,正落在我面前。我捡起来看,见是一方绣了梅花的白色绸帕,角落上有一个“瑾”字,便料定是那位miss丛的,赶上去还给她。
miss丛很惊讶,回头说:“你识字,竟认得这个‘瑾‘字?”
我难免心头酸涩。若不是父亲过世,或许此刻我也会是这般光景:浅蓝上衣,玄色裙子,披着乳白色毛线开衫,两支辫子挂在胸前,辫梢上用粉色缎带打上蝴蝶结。
眼下我更在乎的却是今天能卖得几块钱,回家可要看舅母的脸色,于是连忙说:“小姐买一串玉兰花吧,今天新摘的,还很香。”
miss丛抿嘴一笑,果然拿了一串,在钱包里找了找,回身对已经走过去的人群喊了一声:“博延,有没有零钱?”
我循声望去,一个穿棕色呢子大衣的背影正要转过头来。
“你等着,我不会输,总有一天你会心甘情愿跟着我。”这句话蓦然兜上心头。
”不要钱,送给你。“我在心里一惊,连忙回了miss丛一句,转身就跑。
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全黑,雨还在下。我沿着湖畔的林荫道往回走,细碎的雨丝茫茫落在脸上。其实心里是极后悔的,又未必是那个人,即使是他也未必记得年少荒唐的往事,跑得这么快作甚么,损失一串花,又错过一天生意最好的时段,表弟明天大约又只好吃素了。
这样一想脚下不禁慢下来,这才觉出冷风兜面,已经被打湿的上衣阴冷得彻骨。我打一个寒颤,抱紧胳膊。
忽然背后有人轻笑一声,在黑暗里说:“跑这么快作甚么?见鬼了?“
我禁不住又打了一个寒颤,踌躇半晌也还是只好回头。
这一刻隔壁夜总会的灯忽然“刷“地亮起来,然后音乐声绵绵响起。我在昏暗灯光中看见他的样子,仿佛又长高了半头,留了一个时髦的西式发型,还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只是现在嘴角含着笑,减掉些年轻气盛的咄咄逼人,多了两分沉稳。
大约是习惯使然,我恭恭谨谨叫了一声:“三少爷。“
其实我是不必对他再恭谨的,父亲不在了,傅家对我再没什么可以拿捏,我是完全不必要再忍气吞声的。想到这一层,我忽地觉得胆子壮了十分,抬头瞪他:“也没有见什么鬼,只是不想见到三少爷而已。“
他却并没有生气,嘴角一扯,仿佛饶有兴味地看我,从口袋里掏出火柴和烟盒,“唰“地一声点亮跳跃的火苗。他抽一种写满英文字的洋烟,我不认得,但看起来很贵。
长长吁一口气,吐出烟圈,他问:“听说孙先生病故了?上次在南岛分手,我想着过几天到北岛去探你,不想你和孙先生竟不告而别,更想不到还能在这里遇到你。”他挑眉打量挂在我脖子上的香烟匣子:“是住在哪个穷亲戚那里?当年不是很有骨气的吗?怎么没再读书了?竟然沦落到卖杂货?……对了,冬生呢?他可还好?”
我不禁又浑身一抖,他的言下之意我怎会不懂,当初若是跟了他,哪会落得这样下场。我不自觉地抱紧香烟匣子,回他道:“我如今跟舅舅住,一切都安好,不劳三少爷挂心。”
他又是低低一笑,指尖一颤,抖落一地烟灰:“我什么时候说过挂心了?”
我咬嘴唇,心想何必与他费口舌,自管离开就好。不料他又拉住我,伸手脱下身上的呢子大衣,覆在我肩膀上:“现下时局不稳,女孩子家,总还是安全最重要。”
我吓得触电一样,立时把大衣脱下来还给他:“三少爷还是请自重,我先走了。”
我拔开脚步掉头走,雨夜茫茫,开始还担心他追过来,幸好他没有,只在背后笑,远远对我说:“过几天我来看你。”
他不晓得我舅舅家的住址,我猜想他也不过是随便说说。但我再也不敢去鑫鑫饭店,只好回平海戏院门口去站岗。舅母的脾气不好,那天吃饭时在饭桌下踢阿花:“看看人家金花家的猫,每天总拖几只老鼠回来。你这只秃猫有什么用,只知道吃。”舅舅喝得醉醺醺,夹一颗花生米眯着眼回话:“那是因为咱们家没老鼠吧。”
“啪“地一声,舅母拍案而起,愤愤掉头出去。我的饭于是也没吃几口,只好爬回自已的小阁楼去。
我万万没有想到,傅博延会找到石板巷舅舅家里来。
那一天仍是雨夜,我等到平海大剧院的戏演完才回家,在石板巷的井边见到金花。她坐在石板路旁的石头凳子上,头靠在膝盖上,任由茫茫雨丝蒙在头上。我知道她为什么不回家去,估计她家里的老爹又喝醉了酒要打人。我把手搭在她肩膀上,轻声说:“要不要去我的阁楼上坐一坐?”
她抬起头,眼窝湿润,大概是哭过,看见我,立刻笑了:“你家里有客人,我看你还是快一点回去。”
“客人?谁?”我不大相信,家里从来没来过什么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