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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食色

    丁丁也来了,顾典跟着他一起,这俩好上了,跟谁也没说。丁丁还想在酒香干,江屿给他涨了工资,摇身一变成了饭馆的第二把手——招人的事就归丁丁管了。
    这回厨师招得很顺利,信息发布三天就找到了人,江屿起先没管,想起来问一句,丁丁把那人的信息给他看了。
    小袁——没名字挺眼熟的,江屿愣是想不起来。后来看了照片,回忆滚滚而来。
    丁丁好家伙,他给林瑟舟招了个情敌。
    江屿乐呵呵地把这事儿跟林瑟舟说了,林瑟舟十分不以为然。
    “没人能当我情敌。”
    很自信啊。
    小袁对江屿的好感度依旧存在,但他真想学技术,也想赚钱,所以距离和分寸都把握好了,以前一口一个江哥,现在成了江老板。
    江老板为了能和对象长命百岁的过日子,他不管酒香的闲杂事了,只管安心发工资,偶尔实在闲得慌下一次厨房外,其余时间都用来晒太阳和种花了。
    玫瑰花开得不错,江屿摘了一朵,出发去学校了。
    私立学校离得远,江屿不能骑小电驴嘚瑟了,于是算着时间坐地铁,他管这叫情趣。
    江屿捏着玫瑰花招摇过市,他在花瓣轻轻落下一吻,送给林瑟舟。
    林瑟舟把玫瑰花放在玻璃前,正好被阳光照耀得熠熠生辉,就像江屿的生命力一样,蓬勃张扬。
    “去吃饭吗?”林瑟舟回吻江屿。
    “不去,”江屿心痒,眼神带着勾,“我们回家。”
    “好。”
    生活和家不是原地踏步,它们是一个动词,是满怀期望、不断前行的未来。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两篇番外。
    第79章 番外一 戒指
    林瑟舟瞒着江屿定制了一对戒指,他原本想先藏着,挑一个黄道吉日送,可家里藏不住东西。江屿自从大毛病病好了之后得了丢三落四的小毛病,今天钥匙丢了,明天找,翻箱倒柜地找,钥匙没找到,前几天丢的手表被翻出来了。照这个趋势发展,林瑟舟只要把戒指藏家里,第二天就能被江屿当垃圾丢了。
    那得亏大发了。
    于是林瑟舟趁热,周六取了戒指,周日送了出去。
    这天春光明媚,林瑟舟看了眼日历,去年的今天,正好是他跟江屿的第一次见面。
    确实是黄道吉日了,林瑟舟想。
    江屿一早去了酒香,小饭馆如今一半用来吃饭,一半成了小花园。江屿嫌上下楼麻烦,让丁丁把玫瑰花都搬到了楼上。从这以后,江屿如同世外高人,每天不是晒太阳,就是种花,最后等林瑟舟下班一起回家。
    快到饭点的时候,江屿刨完手中的土,他十分不讲究,连手也来不及洗,先给林瑟舟打了电话。
    林瑟舟正在逼仄的位置停车,电话接得慢了。
    “十七。”
    “嗯,你在干嘛呢舟哥。”
    林瑟舟手机扔掉挺远,他开着免提,声音十分空旷,“停车,我到酒香了。”
    “好,”江屿蹲在地上,闻着玫瑰花香,“我在阁楼呢,你上来。”
    “不吃饭了?”
    “吃啊,”江屿说:“我今天想吃火锅,嘴巴都淡出水了,想找点刺激的。”
    林瑟舟说好。
    江屿眉开眼笑:“么么哒。”
    “嗯。”林瑟舟也跟着笑。
    江屿蹲久了腿麻。他不起来,等林瑟舟到了,一回头,伸出手说:“舟哥,我起不来。”
    林瑟舟过去扶江屿,江屿使坏,故意东倒西歪,十分不配合,两个人差点一起摔了。
    “别闹。”林瑟舟托着江屿的腰。
    江屿咬着林瑟舟的脖颈,“宝贝儿,香一个。”
    于是两个人就着高难度姿势接了一个深长的吻,江屿流连忘返,“嘿,饱了!”
    林瑟舟就应该把‘秀色可餐’这四个字顶脑袋上,日日夜夜给江屿看。
    江屿抹了林瑟舟一衬衫的土,手还是没干净,林瑟舟倒是不嫌弃,就是觉得知道戴上戒指不好看了。
    他拉着江屿洗手,仔仔细细地挨个手指头洗干净。
    江屿被摸的痒,想逃,被抓了回去。
    “等会儿。”
    江屿眨眨眼,“舟哥,你怎么了?”
    林瑟舟不掩饰,坦诚又直接,“十七,我要送你一样东西。”
    “什么呀?”
    江屿目光往下移,停在林瑟舟风衣的口袋上,鼓起来的,是一个小盒子的形状。江屿心尖一动,立刻明白了。
    “鸽子蛋?”
    林瑟舟失笑,“你高估我了。”
    江屿装模作样地撇了撇嘴。
    林瑟舟跟江屿贴着,没分开一点儿距离,他拿出了小盒子,打开了,给江屿看。
    “十七,鸽子蛋我去看了,太贵,最近花钱的地方多,暂时买不起了,”林瑟舟顿了顿,继续说:“我觉得素圈也不错,你看你喜欢吗?”
    白金素圈戒指,盒子一打开,在春光照耀下熠熠生辉,就连内圈的文字也显得流光溢彩。
    江屿想去拿,又不敢碰,“里面刻了什么?”
    “名字,我和你的名字,”林瑟舟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了,“虽然做法落俗的,但我觉得意义不错。”
    爱人的一切从皮肤开始渗透,进入骨髓,我们致死都属于彼此,包括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