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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市井之徒》 孙谚识站在不远处,正拿着手机抓拍这可爱的一幕,脸上笑着,心里酸着、懊恼着,懊恼自己以前没多带朗月出来玩玩。
从海洋馆出来,又去了商场,朗月坐在温暖的室内,寒冬腊月里吃着哥哥平时不让吃的冰淇淋,嘴巴糊了一圈白白的奶渍。
孙谚识忽然想起数月前那个夏日晚上,他带着朗月去蓝楹巷附近的小广场玩,偷偷给她买了只雪糕解馋,朗月吃完雪糕也像今天这样,嘴巴糊了一圈黑乎乎的巧克力。那可爱的模样,瞧得人心都化了。
孙谚识笑笑,没再像上次那样,粗暴地拿自己的T恤给朗月擦嘴,从纸盒里抽了一张湿巾,细致得给她擦掉了奶渍,已经有了慈父的模样。
玩累了,吃饱了,孙谚识又给朗月买了几身衣服才打道回府。到达一楼男装区,他停住脚步,从透亮的玻璃橱窗里看到了穿在模特身上的一件机车风夹克棉服——很酷,适合年轻人,适合朗颂。
停顿片刻,他牵着朗月走进店里,买下了这件衣服。
回到蓝楹巷已经是日落时分,橙红落日染红了半边天。
孙谚识进门不到五分钟,朗颂后脚也跟着进了门,小电驴后座上还放着刚买的菜。
“下班了?”孙谚识心里有数,嘴里却问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朗颂把装菜的帆布袋解下,回答:“我请假了,今晚我们自己做饭吃吧。”
他口气寻常,但两人都心知肚明,这是一顿散伙饭。
孙谚识起身:“好,我去帮忙。”
朗月在小院里和黄豆玩闹,孙谚识坐在厨房门口择菜,朗颂则在厨房里颠锅炒菜。
小小的院落在夕阳余晖下升起了炊烟,菜香味飘了半个村,不知谁家大嗓门嚷了一句:“谁家烧带鱼啊,馋死我了。”
三人一狗组成了一幅美好的人间画卷,然而只有狗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餐桌展开,菜肴摆了一桌,色相俱全,孙谚识却尝不出味道。但仍旧强装出一副喜形于色的模样,不停地将筷子伸到各个盘里,撑到有点反胃了才搁下筷子。
吃完饭,他跟朗颂说要带朗月去巷里走走,消消食。
朗颂擦干手上的水珠:“哥,等等我,我也去。”
三人沿着昏暗的小巷来回走了两趟,朗月熬不住困意在孙谚识肩上睡着了,他们才回家。
进了房间,孙谚识把装了衣服的手提袋拿给朗颂。
朗颂微怔,尴尬道:“哥,我没给你准备礼物。”
孙谚识笑哼一声:“不是什么礼物,觉得适合你就买了,拿着吧。”
朗颂接过袋子,轻声说了句“谢谢”。
白天朗朗晴空,夜深人静却突然刮起了大风。孙谚识率先洗完澡上床,平躺睁眼听了一宿的风,回过神时天已经亮了,朗颂轻手轻脚地起了床。
他慢慢转身,将脸对着墙壁继续装睡,听着朗颂穿衣洗漱又去朗月房间收拾东西的声音。他没吭声,也没有起来帮忙的想法,直到朗颂开始往楼下搬东西,才不得不起床。
朗月站在院里,穿着昨天新买的鹅黄色羽绒服,白净的小脸被一圈毛领围着,像个洋娃娃。她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站在楼梯上的孙谚识,刹那间,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汹涌而出,呜咽着奔向孙谚识。
孙谚识疾步下楼,捞起朗月紧抱在怀里。
朗颂瞧了一眼,眼眶刺痛,咬着牙关将两个纸箱扛上了肩,闷声道:“车来了,我先把东西搬去巷口。”
孙谚识没应,喉结抖得根本发不出声音。他用指腹轻柔地帮朗月抹掉脸上的泪水,泪珠却源源不断地从眼眶滚落,怎么都抹不干净。小姑娘隐忍的抽噎声让他肝肠寸断,心痛不已,他红着眼眶埋进朗月的颈窝。
孙谚识把朗月哄住,抱着她坐到了店门口,两人依偎在一起,对于朗颂的忙碌视若无睹,企图用袖手旁观对抗时间的流逝。
在朋友的帮助下,很快便将所有行李都搬上了巷口的小皮卡。朗颂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巷子,每一步都像踩着钉板上那般刺痛、艰难,但他知道,只有自己往前,孙谚识才能毫无负担地往前,他咬起牙关若无其事地一步步向前,终于走到了孙谚识的面前。
“月月,”他朝朗月伸出手,“走了。”
朗月水灵灵的眼睛哭得红肿,已经平静的情绪在听到“走”这个字眼时又翻涌起来,眼眶顿时盈满泪水,双手本能地去攀住孙谚识的肩膀。
孙谚识拍拍她的后背,温柔低声道:“乖宝,忘记我刚刚跟你说的话了吗?”
朗月逃避了片刻,然后慢慢抬起头来,用颤抖的哭腔叫了一声“谚爸爸”,又亲了孙谚识一口,才依依不舍地扑向朗颂。
朗颂滚了滚酸疼的喉结,哑声道:“哥,那我们走了。”
孙谚识一眨不眨地看着朗颂:“照顾好自己和月月。”停顿良久,又说,“这里永远是你们的家,欢迎你随时回来。”
“嗯。”朗颂艰难地点头,“哥,保重。”
孙谚识倚着墙壁站在原地,目送着朗颂一步步朝着巷口走去,眼看着那背影一点点变小。脑中蓦然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天,也是同样的场景,他站在门口看着已经走远的兄妹,咬咬牙趿着拖鞋顶着烈日追了上去,然后说:“我家空房间租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