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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童养媳

    直到周日,王旭奇直接给杜尽深回了个电话。
    “抱歉抱歉,刚看到你消息。”王旭奇在那边道。
    “今天有空吗?”
    “加班呢。”
    “不过我两点左右应该可以休息半小时,你有事?”
    杜尽深道:“我过来一趟。”
    二院是本市数一数二有口皆碑的大医院,平常要挂个号都难,周末时间医院外头更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杜尽深打完电话就出发了,他早到了许久,现在才一点半左右。
    王旭奇还未忙完,杜尽深便坐在他办公室外走廊的长凳上。
    旁边就是产科,他看着那一对对Alpha搂着自己怀了孕大腹便便的Omega,从自己面前经过。
    他们脸上大多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和对还未降临的小生命满满的期待。
    杜尽深静静坐着。
    相比起大部分人,他应该还算生在一个传统但较为和谐美满的家庭。
    他母亲是首富贺氏的嫡出大小姐,她和杜城经父母认识,约会相处了几次,双方长辈便迅速定下亲事。
    两个家族势力相当,杜城和贺晚鹃又互相看对了眼,Alpha配Omega,简直是一桩天赐的美满姻缘。
    那个数字媒体还不发达的年代,杜城和贺晚鹃的婚礼登报了整整一周,几乎是件令整座城市轰动的盛事。
    商业联姻并不少见,但感情这么好的夫妻却罕有,那张自己父母的结婚照现在还挂在杜尽深家里,英俊的杜城和穿着白色婚纱容貌明艳姣丽的贺晚鹃坐在一起,脸上的笑灿烂甜蜜。
    贺晚鹃二十几岁时就是贺氏集团的CFO,她虽然是个女性Omega,但丝毫不输集团里任何男人,生完杜尽深后只休息了两个月就重新回去工作。
    然而杜尽深才三四岁时,贺晚鹃生了一场大病,因此不得已摘除了腺体,从此也丧失了生育能力。
    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重病,他现在应该会有很多个弟弟妹妹。
    他那时太小,具体已记不清,残留的印象里,就是自己原本能干要强的母亲突然性格大变。
    杜城和贺晚鹃本来早已缔结了稳定的永久标记,腺体摘除不仅会大幅影响身体的激素水平,连留下的标记也一并消除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贺晚鹃经常歇斯底里地同杜城大吵,她易怒、焦躁、不讲道理地砸东西,吵架的由头早已不可咎,多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杜城是个性格温和也顾家的男人,又顾念贺晚鹃大病初愈体弱,总是在忍让妻子的坏脾气。
    但就算是圣人,也偶尔会没法控制情绪。
    两个人闹得最厉害的时候,杜尽深站在一旁,甚至会想,眼前这个歇斯底里的女人,还是自己原来那个优雅体面的妈妈吗?
    他不明白,年幼的他还没有发育,在他的概念里,他难以理解,为什么仅仅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器官摘除,缺失掉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标记,就能让他妈妈变成完全另一幅模样。
    那是他们整个家最艰难的一段时日。
    但杜城并没有选择离开。
    他也许挣扎过,屋里总能闻到呛鼻的烟味,年幼的杜尽深默默看着杜城在楼下抽烟,杜城发现杜尽深,才会对自己年幼的儿子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然后默默把烟掐掉。
    一直到杜尽深六七岁时,贺晚鹃才渐渐恢复到本来的样子。
    他们卖掉了杜尽深出生前新购置的婚房,约摸是觉得不吉利,搬回了老宅。
    她再没有管过贺氏集团的任何事务,而是专心一意地留在家里照顾丈夫和孩子,打理他们的生活起居。
    她成为了一个完美的贤妻良母。
    这段后来重回和谐美满的婚姻里,究竟谁牺牲付出得更多,似乎也实在难以算清。
    也许在很多外人眼里,杜城这种财势地位的Alpha,他不出轨,不出去乱搞私生子,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婚姻和家庭,只会是因为贺氏不容得罪。
    豪门贵宅的污糟事多了去了,表面光鲜,装得感情和睦,背后怎么样谁又真正晓得呢。
    他们不相信存在所谓真正的忠诚,何况贺晚鹃已经是一个被摘除腺体的女人,杜城离婚再娶都一点也不奇怪。
    可这么多年来,杜尽深是知道的,他爸爸一定是很爱护他妈妈的。
    否则不会这么多年,一有空就陪着她,连自己的事业都经常丢下。
    贺晚鹃虽然注重保养,但每到换季都免不了要咳嗽,换了许多良药偏方都不见效,只能慢慢调理。
    煮汤、熬药,天凉的时候贺晚鹃手脚发冷没力气,按摩会好一些,这些似小不小的事杜城从不假于人手,向来亲力亲为,
    曾几何时,贺晚鹃轻柔地摸了摸少年杜尽深的头,温婉美丽的脸上现出一丝伤感:“宝贝,都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
    “我和你爸爸相爱过,所以我们有了你。”
    “现在,我们剩下的是亲情。”
    年少的杜尽深想,所有爱的终点都会变成亲情吗?
    还是因为失去了Omega的腺体和标记,所以他妈妈也失去了维持爱情的能力。
    这算是一种遗憾吗。
    他没有从自己的母亲这儿得到答案,这似乎是所有人类都旷世难解的问题。
    程幻舟在杜尽深离开不久后也出门了。
    他不约而同地和杜尽深一样,穿了大衣,围了一条几乎把整个脖子和下半张脸全部遮住的毛茸茸大围巾,要做贼去抢银行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