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Q市城东派出所。
    “楚队,楚队?”
    楚灵被人摇醒,眼睛还有些睁不开,叫醒她的人是派出所情报科的一个小姑娘。
    回忆昨天晚上的情形,她问完钟寻把他放走之后,又跟派出所的民警们交代了一些关键点,坐在休息室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些发晕的脑袋让她感觉自己睡了很久。
    掀开不知被谁披在她身上的外套,楚灵迅速起身整理自己的衣物。
    这么热的天没回去洗澡,感觉身上都要馊了。
    “现在几点了?他们的口供都录完了?”
    “还不到八点。”小姑娘道,“孙志伟说你们昨天一晚上都没吃东西,我给你带了早餐,你先填填肚子再休息一会儿。总共三十多个人呢,口供还早,去医院守着的也都还没回来。”
    楚灵上下打量了小姑娘几眼,圆脸,扎了个麻花辫,看着倒是挺可爱的。她直接的目光几乎把小姑娘看得耳根发红,这应该就是孙志伟正在追的女孩子了。
    她给楚灵带了两个包子和一杯豆浆。
    楚灵揉了揉眉心:“不睡了,我去看看进度。”
    在卫生间随便洗了把脸,用清水漱了漱口,三两口把包子吃完就进了审讯室。
    正在问话的民警见到她刚想说话,就见她摇了摇头。
    昨夜聚众斗殴的人较多,出现了四名死者,属于恶性案件,存在处理优先级。
    不过派出所值夜班的人较少,而且审讯必须至少有两名警察在场,只能一个一个地来,到现在也就录了十三个人,口供都放在一起。
    除了四名死者外,还有两名重伤,八名轻伤都送进了医院,有警察在那边守着。
    本着主先从后的原则,猴子是第一批被提审的人。
    猴子,原名侯代青,19岁,Q市本地人。
    家中独子,父母没什么文化,但他家以前的房子就在市中心,拆迁后以收租为生。
    因为家中条件不错,所以父母对他的成绩也没什么要求,想等他年龄大点就让他跟他表哥去干工程。
    当然,这些是猴子之前在派出所里留下的案底里的信息。
    那个时候他还没成年,因为跟人争风吃醋打架被抓,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他父母。
    这次据他所说,手上的袖箭是花了一万五跟一个喜欢做手工的朋友买的。
    卖给他之前,他的朋友还多次警告他只能用于收藏,不能用来攻击别人。只是因为他太喜欢,所以天天带在身上欣赏。
    而昨晚上又喝多了酒,脑子不清醒,冲动了一些,这才发生了那样的意外事件。
    至于钟寻,他一口咬定自己跟他不认识,当时说那话只是想积极主动认错,让自己少判些刑。
    楚灵同时翻看了猴子一伙的笔录,这跟其他人和钟寻本人的口供来说是相符合的,在这之前他们并未见过,但楚灵还是在这里划下了个问号。
    这个说法的确是勉强能够解释得过去,如果楚灵当时不在现场的话,也不会对他的话进行多大的考据。
    回忆昨夜猴子喊话时的情形,皱眉、瞳孔缩小以及他微微落后的右脚,都是属于恐惧的微动作。
    当时他是看到了,或者是想到了什么极度令人恐惧的东西,才会下意识地喊出那样的话。
    如果他原本就是这么想的,或者他不认识钟寻的话,那他就不应该会这么快意识到这么说可能会产生的问题。
    恰恰是他脑中的想法不能被人知道,所以才迅速改口做出了多余的解释,是心虚的表现。
    像猴子这样间接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会判处37年的有期徒刑,加上之前还有过案底,和聚众斗殴数罪并罚,即使态度良好积极认错,3年也是少不了的。
    是钟寻,或者是钟寻身后的什么人或组织让他感到恐惧。宁愿自己将所有的责任部担下来,也不能让他受到牵连。
    还有一个疑点。
    从猴子的口供来看,这是个聪明人,而且是个懂一部分法的聪明人,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么说会加大警察对钟寻的怀疑,从他的改口就证实了这一点。
    但他要是真的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是担心钟寻被警察发现才急于撇清与他的关系,又与他表现出来的人设所不符。
    那有没有可能,他其实就是故意想把钟寻牵扯进来,才演得这么浮夸的?
    从这个角度来想,也能解释当时猴子的小弟与钟寻起冲突一事。
    楚灵还在学校的时候老师就说过,警察不能固化自己的思维陷入逻辑的误区,有时候将自己的想法放开,也许能更顺利地在案子上取得进展。
    后来五年的从警经历中,不少案子都印证了这句话的真实性,她也曾因另辟蹊径而查明所谓“不可能犯罪”的真相。
    只是如今调查的这起案子,楚灵觉得将她这些年学到的十八般武艺全用上都不够。
    虚晃一枪,还是简单直接了断的事实,只有案件真正水落石出后才能知道。
    走出审讯室,楚灵找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昨晚上的斗殴里有人涉及到我们现在正在调查的一个案子,这些口供和他们相关的资料我都要复印一份带走。如果后续还有问题的话,我们还可能会回来对他们进行提审。”
    “好的,到时候直接联系就行。”
    派出所辅助公安局的重案组侦破案件也不是一两次了,早就熟悉了其中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