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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侯府真千金和王爷互穿了

    啊,想起来了,他想起方才她的温柔耐心到底哪里不对。
    是因为她快要离京南下了,所以才施舍给他一点温度。
    是吗?
    他用力按着她的手不许她挣脱,从宽阔的肩膀缓缓往下滑。
    他们是过命的交情,共用彼此的身体,爱人以上,几乎便是浑然一体。但此刻,她的手像毒药,所过之处,麻痒难耐,像淬过毒,在他的皮肤上留下灼烧的火。
    楚欢半眯起墨眸,羽睫轻颤,想看清小女郎,却只看到模糊的重影,视线怎么都无法对焦,像在梦里。
    她的小手又细又软,冰凉的,贴在他滚烫的胸口。
    阿音……
    “阿音,我去镇北侯府提亲纳采,好不好?我这府里空荡荡的,只等你来做昭王妃。”
    许久,沈婳音清冷的声音才响起:“王爷请圣人降旨赐婚,何须问过我,难道沈家还能抗旨不成?”
    楚欢缓缓松开她的手,月白夹棉袍早已滑落一边,墨发铺垂。
    良久,他道:“是,婚姻自古都是父母之命,各人做不得主。但你于我不同,我必得征求你的同意,不会勉强。”
    “那就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做深宅里的女人。”
    沈婳音逼自己硬起心肠,直截了当。
    更不想,日后可能还要做深宫里的女人。那种地方,会把人消磨干净的。
    她自己能养活自己一世,不必非有男人和儿子。
    世道如此,幸而她有一技之长,能跳出这世道。她不想为了谁钻回世道中去。
    她从幼年到少年再到及笄,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学医、从医、行医,若叫她停止习医研药、治病扶伤,把她锁在男人的后宅,她宁可一世独行。
    所以,就算她一直都深知楚欢的心意,也深信他会一世只守护她一人,她还是不能答应。
    她知道他好,知道他值得,只是为身份所困,给不了她真正想要的。
    倘若她是公主之尊,不必受世间礼法如此束缚,她就能与他春宵一度,但她不是,就算她逃得出世道,也得活在礼法的框架里。须臾的放肆,是她此刻能给予的所有。
    “对不起。”沈婳音低声道。
    她不能告诉他,她的确“白嫖”到了。就在她的手触上他皮肤的那一刻,她也禁不住心跳加速。
    楚怀清啊,那是她心里最好听的名字。强大又温暖的美人,谁不喜欢?
    但她,更爱亲手治好一个人、救活一条命的医女阿音。
    楚欢的目光落在地上,天已暗了,地上映出窗外檐下灯笼的暖光。
    他哑声道:“你的心,怎么这么冷,这么硬?”
    “身份决定心性,我骨子里便不是内宅养大的贵女,我是江湖野生的阿音。你看从前的沈婳珠,哭哭啼啼、娇柔病弱,等她变回了周大丫,不干活就没有饭吃,哭泣只会招来嘲笑,病弱只会被人欺负,于是她不得不坚强,日日干活以后,她的身体反而一天天好了起来,更加看不见沈婳珠的影子。”
    “那是她做假千金的时候上天看不惯,要她病痛缠身,不得自在。”
    楚欢吐槽完,叹道:“你啊,总能奈何得了我。”
    他终是被沈婳音劝着喝了碗翠梨醒酒露,又一起吃了点清粥小菜。
    冬日里天黑得早,这会子已月上枝头。楚欢披上那件艾虎纹月白夹棉袍,起身送沈婳音到外间。
    走出了这间内室,方才的一切就都该忘去,当做从未发生。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默契。
    月麟捧来沈婳音的斗篷给她系,楚欢细瞧了瞧,诧异问:“这是毡毛的吗?”
    月麟说是。
    “怎么不用皮毛?”
    沈婳音道:“从前沈婳珠惧怕动物皮毛,于是府中向来只用密织的毡毛裁斗篷,今年从库里拿出来的也都是毡毛,大家都习惯了,未曾购置新的。”
    楚欢便叫人把东西取来。
    不多时,两个下人捧着一叠雪白绒毛的料子过来。
    楚欢抖开,原来是件斗篷,连同兜帽都是雪白一片,一丝杂色也无。
    “狐狸皮总比毡毛暖和得多。”
    沈婳音惊讶:“狐狸皮?”
    平日多见狐狸皮的围脖围肩,这么大一件斗篷却要用多少张纯白的好皮子才能做得?
    楚欢亲自给沈婳音系上系带,沈婳音惊奇地抚着软软的雪毛,发现下摆长度居然正合适。
    “给我做的?”
    下人已把立镜搬来,沈婳音瞧着镜中的自己,里面绛红的长袄,外面纯白的斗篷,玉雪晶莹。
    狐狸毛不及毡毛的秀气,胜在富丽可爱,且又保暖,只披了这一小会儿,在屋里已觉得热了。
    把斗篷围拢起来,就成了毛茸茸的雪白一团。
    好喜欢!
    沈婳音扬起小脸看他,“无功不受禄,给我裁了这么好看的斗篷,想干嘛?”
    “想看你穿。”楚欢眼底终于有了点轻松的笑意,“那日在库里看到这些皮子,想着穿在你身上定然好看,便叫人都找了出来,照着你的身量裁了,果然不错。就当是……你好心来陪我说话的谢礼,不好叫你空手回去。”
    这斗篷太好看,比之厚重的毡毛斗篷轻轻软软,沈婳音还真有点拒绝不了。
    楚欢瞧着她那爱不释手的模样,眉宇间的阴霾几乎散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