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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无人区玫瑰

    完
    第三十一章
    ◎痴迷到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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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一玫侧眸,看这周则彦,模样倒是像在挑衅,笑说:“这回答满意吗?”
    周则彦也回了一个礼貌地笑:“满意。”
    餐厅经理站在这里有些尴尬,只好默默退出去,吩咐服务生注意周则彦的指示,避免出现什么差错。
    前台觉得好奇,便问:“经理,今天来的是谁啊?”
    “君弘的周总。”经理白了前台一眼,“整个楼都是他的。”
    前台说道:“我问的是他带的那个女的。”
    “少打听这些事,别哪句话说错了,整个店跟着你遭殃。”
    前台撇嘴:“有必要这么严肃吗?”
    “必须严肃对待。”经理解释说,“你别看他现在表现得那么和善,要是没这位小姐在场,怕是分分钟要拆店的气场。”
    从方才林一玫的话语,经理便可以看出她在周则彦这里的分量,能那般不知轻重地在人前这样开玩笑,怕不是女伴那么简单。
    林一玫前一天只说随便,要周则彦自己定,他便让陈薇薇通知餐厅随便做,餐厅自然打探陈薇薇的口风,做的大多都是周则彦的喜好。
    先上了第一道菜,是餐厅的特色,传统罗西尼牛排,还有布列塔尼蓝龙虾。
    林一玫提前吃过早饭,没什么胃口只多要了一份芒果班戟。
    周则彦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其余的时间两人都在聊天,说一些有的没的。
    许是因为林一玫没吃东西,嘴巴闲下来话便格外多,她同周则彦说了些前段时间北城发生的奇葩案件,说自己有多无语。
    “上次接到报案,说是家里莫名其妙进了男人,毕竟独居女孩嘛,我们帮她搜查了一个晚上,最后的结果是她最近看太多变态杀人犯的电影,导致的胡思乱想。”林一玫摁了摁太阳穴,“虽然要为人民服务,但我真的觉得我有必要去看一下医生,为什么我在第一时间不应该去查监控,而是笃定她说的一定是对的。”
    “如果我第一反应是去查监控,或许就不会浪费那么久的时间,之后我第二天还得工作,好几次差点在路上睡着。”
    “你何必给自己太多压力呢?”周则彦一眼便看穿了林一玫的心思,“你不如多把事情想的简单一下,或许就没那么累了。”
    “那你呢?”林一玫放下勺子,“你有过放松的时刻吗?”
    周则彦笑着摇头:“从前没有,但现在不一样了。”
    林一玫眸光顿住,期待着周则彦下一句话。
    “现在有了你,”周则彦看着林一玫的眼睛,低声说,“我反而更喜欢和你一起这样聊天,很日常,也很自在。”
    林一玫笑说:“我只当你是夸我。”
    “我希望你也是。”
    林一玫怔住,只觉得耳根有些发烫,低眸扯开话题:“吃完有什么安排?”
    “你不是觉得逛街看电影无趣吗?”周则彦说,“我让陈薇薇挑了几个北城挺有意思的地方,一会儿带你去。”
    “方便透露吗?”
    “有一个方便。”周则彦把陈薇薇发来的其中一个文档打开,“你看看。”
    林一玫看了眼,是个饰品店,装修风格是中古风,看上去倒是很有观赏价值,不过里面的许多饰品倒是很平常,没什么心意。
    不过林一玫有个小毛病,喜欢逛这些看上去没什么差别的饰品店,若是能搜罗出一些称心的小物件最好。
    “对了,有个事得提前跟你说。”周则彦说,“今天我来的稍微晚了点,既然是二十四小时,就必须算在明天的这个时候。”
    “你还真是精打细算。”林一玫把手机还给周则彦,“我以为今晚就会结束。”
    “你想的倒是挺好。”周则彦擦了擦嘴角,托着腮假笑,“到底谁才是万恶的资本家啊。”
    林一玫笑说:“勉强当上一秒。”
    “既然是女朋友的话,”周则彦眼里的笑意颇深,“是可以接吻的吧?”
    林一玫手上的动作一顿,藏在桌下的手攥紧,忍着想要打人的冲动微笑说:“可以。”
    周则彦满意道:“不错。”
    吃过饭后,两人说了会儿话便离开了餐厅,临走前林一玫下意识往后看了眼,看到餐厅经理如释重负的神情,觉得有些好笑。
    “下次还是找个别的地方吃吧。”林一玫说,“别折腾人家了。”
    周则彦瞥了林一玫一眼,没好气道:“下次你请?”
    “我请就我请。”
    林一玫知道饰品店的大概位置,周则彦边让她看路,也省了导航。路程不远,开车十分钟便到了。
    林一玫看了眼时间,笑说:“做你的秘书真不容易。”
    要找到合适的约会地点,距离又不能太远,北城这么大,也是为难陈薇薇了。
    周则彦没应声,只是笑:“进去吧。”
    赶上周末,饰品店里小姑娘不少,也有一部分男孩子是跟着女朋友进来的,他们两个年龄加起来已经半截入土的人,和一众高中生站一起,倒显得格格不入。
    林一玫每个区域都逛了逛,看上了吊坠,只是她平时不怎么用,想想还是算了。
    路过平光镜,林一玫拿起一个看了眼又放下,倒是周则彦重新拾起,还戴上试了试。
    周则彦对着镜子,随意道:“我记得我妈跟我说过,我爸当年为了追她,知道我妈喜欢戴眼镜的斯文书生,差点把平光镜镶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