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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最好/词不达意

    看到虞宋和颜桐这两个名字时隔多年又一次排列在一起,戚生生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仿若回到了从前。
    鬼使神差的,戚生生莫名想要见一见现在的颜桐,但这次不是为了虞宋,而是为了当年,因为自卑和嫉妒而患得患失的自己。
    戚生生嘲讽一笑,不就是个同学会嘛,有什么好逃避的,谁还能把她吃了。
    生生:【好,我会去的。】
    羊毛毛:【那我到时候把地点和时间发你。】
    汪越的单身派对被徐子豪办的很热闹,他在梧城最贵的会所订了间最大的包房,期间酒水不断,扬言今晚喝到不醉不归,谁先回去谁是狗。
    在场的都是他们初高中的同学和朋友。一帮男人边叙旧边喝酒,喝嗨之后就头挨头挤在一起抱着一只话筒鬼喊乱唱。
    时忱坐在沙发角落看着瞎闹的他们不由嘴角上扬,仿佛回到了上学的时候。
    因为高兴他也喝了不少,包厢里闪烁跳跃的灯光将场景分割成混乱的光影,好似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他抬手喝了口啤酒,明明是热闹开怀的时刻,他却突然感觉心口空落落的。
    好想戚生生啊,她现在在干嘛。
    “啊——!”汪越这时忽然哭丧表情,抱着话筒杆鬼叫一声,把徐子豪吓了一跳,“你他妈有病啊!”
    “我好想我媳妇啊!”汪越显然喝醉了,晃晃悠悠地走到时忱旁边坐下,一把搂住时忱扯到跟前:“时哥,我想我媳妇了。”
    说罢还打了个酒嗝,眼神迷蒙。
    时忱拍掉他的手,半撩起眼皮,好笑道:“老子也想。”
    “不行,我得回去了,太晚她会担心的。”汪越越说越着急,外套怎么也穿不好,徐子豪一脚踹过去,骂道,“瞧你这点出息,最后的单身之夜你还媳妇媳妇的,说出去我都嫌丢人。”
    他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看向时忱:“你说是吧时忱?”
    时忱抬了抬眉骨,没有搭话,把手里的半瓶酒一饮而尽,随后抓起外套:“你们先喝着,我走了。”
    徐子豪气急:“你他妈又去哪?!”
    时忱背对着他摆了摆手,声音懒散,模样吊儿郎当的。
    “回去陪媳妇。”
    “……”徐子豪沉默,没反应过来,直到门重新关上,他才骂了一声,“这帮重色轻友的,有媳妇了不起啊!”
    ◎最新评论:
    完
    第104章 、104
    ◎偏爱◎
    他从会所里出来,趁着还算清醒在软件上打了辆车。
    一月的梧城,夜风刺骨,和徐子豪他们相比,时忱的酒量很差,刚刚着急要走又一口气喝了大半瓶酒,现下站在寒风萧瑟的路边,胃里泛起一阵难受的灼烧感。
    时忱人高背阔,身姿颀长,朗目似点漆,额发被风吹得凌乱,配上偏淡颜的五官,整个人显出几丝不羁的落拓性感,身着黑色毛呢外套,站在深夜的街头,他从口袋里拿出烟,叼在嘴里拢手点燃,宛若港片里的画面场景,引得偶尔路过的行人不住地回头瞧他。
    他会抽烟,但瘾不大,大学期间拍片剪片的时候很爱点上一根放松神经,戚生生不喜欢烟味,他就从来没再她面前抽过。
    烟雾缭绕间,他眯起眼睛,这下自己身上不仅酒气浓郁还沾上了烟味,不知道回去后戚生生闻到是个什么反应。
    时忱从鼻子里哼笑一声,有些恶劣地想就这么直接堵住她的嘴,让她身上都是自己的味道。
    不知是不是酒精上头的缘故,他觉得浑身燥热,喉咙痒的不行,只有快点赶回去见她才能缓解。
    在国外这么多年,适应了不合胃口的吃食,习惯西方的交流方式和生存法则,也熬过了许多个孤寂的夜晚,但时忱心里一直清楚,不管外面的世界有多诱惑繁杂,他最想要的,还是和戚生生在一起。
    就算只是默默地待在她身边,他都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欣喜。
    从小到大,童慧珊和时伍对他的教育分成两个流派。
    一个武断,一个严苛。
    但目标都是一致的,就是希望他能走他们所期盼的道路。
    没有人问过他心里的想法。
    因为母亲是音乐家,所以作为儿子的他也必须在音乐上有过人之处。因为父亲是物理系教授,所以他的学习也必须要好。
    这仿佛在周围人的脑海里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想法。
    他不可能做不到,他必须做到。
    时间一长,在这些目光和话语里,他渐渐变得沉默冷硬,筑起一道自我保护的城墙,把内心的想法藏得很好,好到连表达爱的勇气也消磨殆尽。
    可是在某个阳光明媚,惹人困倦的午后,在那辆他坐了无数趟的公交车上,戚生生像只通体雪白,不谙世事的兔子,跳到他的面前,也跳进了他的心里。
    告诉他,你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戚生生估计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对她是一见钟情。
    时忱看得出来,她对那个时候的自己很不自信。
    时忱抽完最后一口,烟灰在脚边落了一地,他将烟蒂在垃圾桶上按灭,手插进兜,满眼朦胧醉意,盯着霓虹闪烁的街灯,恍然间,有几片像是雪花一样的东西落到他的肩头,很快就消失不见。
    竟然下雪了。
    梧城的雪是堆不了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