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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河山皆安

    初晨的阳光照入殿内,沈明安坐到案前,张凌听到声响后,将早膳送了进来。
    早膳是加了姜丝去腥的清淡鱼片粥,外加一碟开胃的酸枣糕。
    砚台里的墨迹还未干透,沈明安边喝着粥,边随手翻看案上陆辞珩写的文书。
    这份文书上写的是关于益州堤坝修建问题的应对措施,陆辞珩的字是沈明安一笔一划教出来的,但是却和沈明安的字迹完全不同。
    陆辞珩初学写字的时候,笔画总写不对,不管是斜钩还是竖钩,他都偷懒只写个横或者竖,怎么说也不听,问起来就说是忘记写了,沈明安都被他磨得没脾气,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教,后来沈明安才发现,他根本就不是忘记写,而是故意不写,想让自己多教他几次。
    沈明安看破了却没有说破,仍旧耐心地教他。
    陆辞珩初时的字都是学着沈明安的字写的,到现在也形成了他自己的风格,他的字沉稳劲挺、收放有度,笔锋锐利,撇捺中都能看出笔力老练。
    文书上对于益州堤坝问题条分缕析,写得十分详细,应对措施也很得当,不仅考虑到了当下,更考虑到了往后的修缮问题,并且在容易被洪水冲毁的堤段用了更加坚固的材料,比沈明安能想到的举措更加全面且合理有效。
    沈明安看得入神,小白循着鱼片粥的香气跳到桌案上他都浑然不觉,直到勺子里的粥被猫喵呜叫着舔了一口他才反应过来,沈明安失笑,索性将碗中剩下的大半碗粥推到了小白面前。
    小白吃饱喝足后就趴在案上不肯走了,沈明安伸出手去摸它的脖子,小白舒服地闭上了眼,身后毛茸茸的尾巴翘起来,有规律地左摇右晃,落到砚台里,沾了一尾巴的墨。
    浑身雪白的猫,尾巴上的毛黑得和煤炭似的,沈明安无奈拿了根帕子替它擦墨水。
    小白被惊到,不安地站在桌案上,沈明安怕它的尾巴扫到奏折,墨水沾上去,连忙将它抱到了地上,把手上的文书护在怀里,替小白把墨水擦干后看着手里的文书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陆辞珩昨天晚上就和他说,今天早朝要议的就是益州堤坝修建问题的应对措施,但陆辞珩却忘记将他写了一晚上的文书给带过去了。
    沈明安看着外面的天色,约莫估计了一下时间,问一旁的张凌:“现在早朝结束了吗?”
    “还没。”张凌毕恭毕敬地答:“皇上勤勉,早朝时的例行汇报都要到辰时初,现在这个时间点大约刚开始议事,按照以往来看,还有一个时辰才会结束。”
    沈明安想了想,“他昨晚写的文书没拿,我现在给他送过去,应该正好能赶上。”
    “沈大人,您身子不便,老奴替您给皇上送过去吧。”
    沈明安笑着婉拒了他的好意,“从广仪殿到清和门总共也就没多少路,现在朝臣都在上朝,今天天气好,正好我也想出去走走。”
    沈明安近来身子重了,不愿意多动,但是昨天半夜腿上抽筋太疼了,沈明安有些后怕,他想着多走动走动对孩子好,晒晒太阳也能让自己舒服一些。
    外面冷,沈明安畏寒,他身上穿了件披风,出门前又在脖子上围了根纯白的绒领。
    今日天气晴好,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沈明安走得很慢,边走边在想大约再有两个月孩子出生,该取个什么名字。
    早几个月前,陆辞珩就已经开始兴致勃勃地给还没出世的孩子准备小衣服了,因为两个月后孩子出生,再过没多久就是正月,陆辞珩甚至给孩子备了个虎头帽。
    虎头帽毛绒绒的,质地柔软,戴在孩子头上一定很可爱,沈明安看着也喜欢。
    因为有太阳的缘故,沈明安走了没多久,身上便觉出些暖意来,宫道两旁栽了些银杏,立冬过后,银杏叶落了满地,黄澄澄的一大片铺在地上,踩上去脚下松软。
    沈明安从广仪殿一路往清和门的方向走,不可避免会路过南侧的宫门,早朝时间,大臣基本上都在清和门,宫里来往的人很少,宫门口却站着两个人,似乎正在交谈,沈明安有些疑惑地顿住脚步,不禁多看了几眼。
    远远看过去,两人都是背对着他的,一人配着户部的腰牌,很明显是宫里的人,另一人华衣锦服、衣着考究,鬓边有些发白,沈明安看着他的背影,胸口莫名发闷,有些扎根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的记忆又开始破土重生。
    沈明安有种无法描述的不安,心悸和不适感席卷而来,搅得他有些昏沉,他揉按着自己的心口,往前走了几步,想去看清他的脸。
    像是要印证沈明安的猜想一般,那人侧过身来,沈明安看清楚了他的脸,也知道了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和突如其来的心悸是从何而来了。
    ——那个人是王兴言。
    第67章
    太阳依旧挂在头顶,沈明安却觉得周遭的一切都像是蒙上了一层霾。
    寒风把枝头上剩的不多银杏叶卷下来,一片一片地从眼前落下,方才身上觉出的一些暖意瞬间褪去,冬日清晨的空气中又湿又冷,仿佛冷到了骨子里去。
    沈明安脑中有一瞬短暂的空白,他心脏抽疼,原先被他刻意遗忘的记忆又因为王兴言的出现被重新拉扯出来,一点点铺在他眼前,强硬地要他被迫记起。
    沈明安站在原地,他想上去质问王兴言,关于那块玉佩,关于为什么沈家被灭门那日他会恰好出现在府中,关于他把无家可归的自己带回府里,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