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页

作品:《万人迷只想rua毛茸茸[穿书]

    绿毛小弟垮着个脸:“我们已经把兔子分散到各个宿舍了,如果再继续生的话,就是人均要养两只。”
    “而且我感觉它们好像会一直生……”那个曾经提议给宁惟玉送水晶灯和肉兔的小弟愁眉苦脸,“本来想说要不然拿来做麻辣兔头,但是养了这么久也有感情了。”
    雷乐跟着叹气,同时给宁惟玉展示他们拍的兔子合照。照片里,十一只肉质肥美的兔子挤在一起,睁着眼睛看向镜头,画面看起来非常拥挤,以后估计会更加拥挤。
    宁惟玉:“……”
    看着这张照片,他莫名想到了某个著名的数列。
    说起来,这些兔子看起来懵懂单纯,就是普通的兔子而已,和那天在剧组遇到的灵性的垂耳兔完全不一样。
    说起来,也不知道季见声后来有没有遇到那只垂耳兔。
    唔,没有季见声的联系方式,那下次文艺汇演的时候再问问他好了男風。
    要是遇到了的话,那就最好了,毕竟那只兔子的手感确实很不错。
    宁惟玉把思绪从兔子上面收回来,指挥小弟们作自我总结。
    一众小弟老实巴交地挨个汇报这个月的学习情况,紧张兮兮地看着大哥翻阅他们的试卷。
    宁惟玉把他们近期的成绩都看了一遍。相比起刚开学的时候稀烂的成绩,经过差不多一学期努力,这些分数已经提高了不少,小弟们大多都冲到了中游,雷乐甚至考了前两百。
    不错,至少在成绩这一方面,没有跟原著中那样走歪路。而且因为大哥的强制镇压以及他们把时间都放在了学习上,原著中小弟们到处做坏事的剧情再没有发生。
    宁惟玉欣慰点头:“不错,进步都很大。”
    小弟们立刻嗷嗷嗷叫起来互相击掌。
    好耶,大哥夸他们了!
    *
    周三下午。
    体育馆的室内篮球场热闹非凡,周围的观众席几乎坐满了人,三个年级的同学都有,甚至还有外校混进来的。
    甚至还有人在论坛上开了个直播贴,邀请广大没有到场的朋友一起观看。
    [当当当,高三年级篮球赛总决赛就要开始了!今年的决赛有宁惜琛学长哦!]
    我看了他们前几场的比赛,说实话不比体育班的差,个个都打的挺好的。
    而且选手帅啊,宁惜琛真的,和他弟弟气质不一样,但是也真的好好看。
    哈哈哈等等,宁惜琛的对手班级是不是他弟弟那个班的啊?
    对哦,对不起老婆了,今天你哥比赛,我要押他们班赢。
    楼上随便认老婆真的不怕被打吗。
    主要是十七班的主力脚崴了,临时加的队员都不知道是谁,不一定能配合好他们。
    确实,当然我还是因为帅哥才押的……卧槽我没看错??十七班补上去的那个居然是殷商?!从我们高二跑走的学神!他不是从来都不参与这种活动的吗!
    ……
    体育馆门口。
    宁惟玉手里抓着两瓶水,步调悠闲地走进里面。
    场馆里面的人特别多,好在他的小弟们帮他占好了一个最佳的观看位置,周围还贴心的空了几个空位,不会让他跟别人贴在一起。
    宁惟玉坐在位置上,目光投向中央的场地。文科一班的选手已经到了,他三哥站在几个男生中间,身高腿长,帅得非常显眼。
    宁惜琛若有所觉,朝宁惟玉的方向看了一眼,瞬间捕捉到弟弟的身影。
    “加油哦。”宁惟玉朝三哥做了个口型,并挥了挥手里的水。
    宁惜琛挑眉笑笑,算是应下弟弟的鼓励。
    这个互动结束以后,宁惟玉隐隐约约听到不远处传来压得极低的讨论声,有一句是什么“再和我说宁家兄弟不合我跟你急”。
    两分钟后,理科十七班的选手从另一端的入口走进篮球场。
    宁惟玉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自家班级的队员,在瞄到某个身影的时候倏地顿住,慢慢坐直了身子。
    ——这几天除了上课就没怎么见面的殷商赫然在队伍里,一身球服衬得他身形挺拔,手臂肌肉线条利落,尽管表情依旧是冷漠的,但不可否认,穿上球服的他带着少年人的朝气和力量。
    宁惟玉缓慢地眨了眨眼。
    原来殷商这几天神出鬼没的,是去训练了吗?
    怎么都不告诉他。
    观众席的反应和他差不多,愣了几秒以后,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场下,殷商和十七班体委说了句话,随即往观众席走去。
    他的目的地很明确,是宁惟玉的方向。
    几十秒后,殷商在宁惟玉面前停下,于众目睽睽下微弯下腰,说道:“哥哥。”
    宁惟玉已经回过神,哼笑着在他肩膀上推了一下:“怎么想到要去比赛?”
    “想到就去了。”殷商注视着宁惟玉,“哥哥,你会为我加油吗?”
    “会啊。”
    宁惟玉仰起头,轻佻地笑了笑:“给我好好打,大哥就给你加油。”
    “好。”
    场下,宁惜琛拧着眉头看殷商的动作,几乎想要上去把这臭小子拉开。好在殷商很快回到场地。
    裁判吹响哨声的下一刻,殷商朝宁惜琛露出一个不太友好的微笑,而宁惜琛同样回以敌意的冷笑。
    “……”
    双方选手的实力确实值得这么多观众过来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