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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狗血文圣父受觉醒了

    *
    林有拙变换了午餐的地点,他领着宋雪景去了后街。
    他问宋雪景:“想吃什么?”
    宋雪景手指扣了扣宽大的裤腿,才小声说:“炸鸡。”
    林有拙很少吃油炸食品,倒不是不喜欢,而是以前在外吃饭对他而言是很奢侈的东西。
    现在手头宽裕,他也养成了吃食堂和自己做饭的习惯。
    后街靠近另一条街口的地方,有一家人气炸鸡,林有拙和宋雪景排队了十分钟才进店。
    两人一进店,引起了不小的瞩目。
    林有拙五官精致漂亮,宋雪景眉眼小巧秀致,尤其宋雪景老是低着头,不注意会误以为她是可爱的女孩子。
    宋雪景点了一份整只炸鸡,两块鸡排,还有一份火鸡面,一份炒年糕。
    林有拙以为他全点了,就没开口,端起水壶倒大麦茶。结果宋雪景见他不点单,嘴巴张了一下,过两秒还是说:“我点的是我要吃的。”
    林有拙动作微顿,倒也没想到宋雪景胃口这么大,他就点了一份单人套餐。
    其他桌都在热火聊天,唯独他们桌全程安静,等服务员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他们总算有了咀嚼食物的声音。
    宋雪景吃东西不比林有拙慢,他暴风吸食一样进餐,每一块炸鸡都要蘸上几层辣椒。
    很快桌面就堆起小山一样的鸡骨头。
    等林有拙吃完没一会儿,宋雪景也将他点的东西全部吃完了。
    他放下筷子就要去买单,结果林有拙说:“我请你。”
    宋雪景低着头,小声说:“我有钱,我吃得更多。”
    林有拙消化了一下宋雪景的意思,他微笑说:“我们是朋友,第一顿饭我请你,下次你再请我。”
    宋雪景想了想,重重点了点头。
    结完账,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炸鸡店,离下午上课还早,林有拙正要问宋雪景要不要去图书馆,一道惊讶的声音炸了。
    “你们怎么在一起?!”
    来人正是沈易。
    *
    沈易视线在宋雪景和林有拙之间徘徊,瞳孔瞪得老大。
    他万万没想过,林有拙会认识宋雪景,并且……关系看着不错的样子。
    沈易抬头看了看店的招牌,一起吃炸鸡,应该不会是普通的关系。
    他问出一个他很在意的问题:“你们该不会是朋友吧?”
    他问的是你们,眼睛却只盯着林有拙。
    林有拙也意外宋雪景和沈易认识,他看向宋雪景,只见宋雪景一脸的想逃。
    林有拙眸光微闪。
    脑海闪过之前沈易出...现在京大门口那天,有两个男人在小区找宋雪景。
    沈易,宋星辰,宋雪景。
    宋雪景,宋星辰,私生子。
    林有拙眼皮动了一下,知道了宋雪景的身份。
    “你们怎么都不说话?”他们俩都没理沈易,沈易烦闷极了。
    他发现只要碰到林有拙,他他妈就容易控制不住脾气,林有拙只是站着不说话,都是他的爆点。
    “对不起。”宋雪景终于出声,不过不是和沈易,而是和林有拙说,“我有事先走了。”
    宋雪景埋头就走,沈易也没拦着,他眼睛眨也不眨盯着林有拙:“噢,我明白了,你和宋雪景志趣相投呗,都是京大高材生。”
    林有拙没理他,直接掏出手机。
    沈易奇怪道:“你干嘛?”继而眼神乱飘,手已经伸进口袋,“想和我换手机号?”
    下一秒,林有拙平静的声音响起:“陆起你现在在哪儿?”
    沈易跑了。
    跑到一半,风刮得他发型都乱了,他才发现他忘了正事,他是来找宋雪景,问他有没有接到宋星辰电话……
    炸鸡店门口,林有拙收起手机。
    屏幕上,是他一会儿去图书馆要做的课题,没有任何通话。
    林有拙朝着图书馆出发,心想用陆起来吓人,还挺好用。
    ……
    另一边,陆起下班了。
    冬瓜哒哒哒跟在他旁边,一出电梯,猛地跳到陆起膝盖,引得另一台电梯下来的陆氏员工纷纷侧目。
    地面拖得干净,但总是有鞋底来回走,那只狗的爪子在地上蹭来蹭去,又蹦到他们陆总腿上……
    然而洁癖陆总毫无反应,甚至翻手摸着那只狗的头,还任它舔着手背。
    这对陆氏员工无异于奇观,唯独小邓目不斜视,淡定如初。
    他今早在办公室,已经见识过陆起对冬瓜的宠,完全的公主待遇。
    当然,冬瓜是只小公狗,准确点是男公主的待遇。
    要玩陆起就陪它玩,要上厕所……陆起也会放下工作跟着它去。
    最离谱是冬瓜玩累睡着了,他进去汇报工作,陆起一个挥手就让他出去。
    小邓总算明白,陆总不是不懂爱,只是他的爱,属于冬瓜。
    小邓做了决定,以后得罪谁都可以,决不能得罪这只冬瓜!
    ……
    陆氏门口,一个隐秘的角落。
    宋星辰脸色苍白得厉害,一阵急促的喘息,他哆嗦着手,掏出气雾剂粗暴的含进口中,一边按压一边深深呼吸。
    他难受极了,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然而很快,他眼睛散发出夺目的光彩,惊喜看向不远处。
    陆起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