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页

作品:《锁娇莺

    那语气简直自卑。
    崔莺眠一愣,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可贺兰桀这样,她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年少轻狂的年纪满头银丝,多多少少会被人视作异类。但只要一想到他是为了什么白了头发,崔莺眠就没法怪罪他分毫,心软地顺了几下他的毛,崔莺眠道:“不嫌弃。其实,白发也挺好看。”
    重要的是人好看。
    她不敢再失去耐心,不论多么慢,也要帮他将发丝染黑。她倒是不介意,就怕母亲瞧见了忌讳。好不容易找到爱情的女人,大概都怕自己的父母觉得所托非人吧。母亲要是误会他们老夫少妻,对贺兰桀不满意怎么办?还是尽善尽美一点,能哄她开心就哄她开心好了。
    将他的头发染黑了,用蒸干的热毛巾罩住,替他烘干,等发丝干下来,崔莺眠推他到自己梳妆的镜台前,将他的发尾握住。一根长梳,由上及下,缓缓打理起他的发。
    “对了,前日你说,你第一次见我,就许了终身?”崔莺眠一想起他说话那时的神态语气就感到好笑,怎么会有这种一根筋的人,到现在还是忍俊难禁,压抑着发抖的唇角问他,“你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我的?总不可能是那天夜里,一支黑骑军冲进来,二话不说将我抢上马吧。”
    还有那只风筝,可以说是罪证确凿。
    但贺兰桀说什么也不肯说,非常固执。
    崔莺眠取笑他,“闷骚。”
    “……”
    要说起这件事,可不得不提一个人,就是萧子初。一提萧子初,他整个人就酸气往外冒。
    这事略不过去。
    所以,“闷骚”就“闷骚”好了。
    得个不痛不痒的评价,好过从眠眠的口中听到那讨厌的四个字。
    话说回来,她以前唤萧子初“子初哥哥”,睡梦里说梦话被他听见了,醋得快要呕血。
    现在她跟自己好了,却每天不厌其烦地直呼大名。
    有点不爽。
    可这种事,说出来就显得很计较,很没风度。
    或许可以悲怆地想一想,整个大晔现在也找不到会当他面直呼其名的人了,勉强算独一无二吧。
    将他的头发梳好,崔莺眠扶住他的脑袋,左右端详,确定没有什么差错之后,将他拽起来,不由分说地往外去。
    守在殿门外的沁芳泻玉都好奇娘娘这是要带圣人去哪,泻玉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崔莺眠回道:“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
    霎时间笑声此起彼伏。
    贺兰桀冷着脸,眼刀唰唰飞过去。
    迫于圣人淫威,霎时周遭鸦雀无声。
    崔莺眠知道他又在使别扭了,可是心里半点没有不快。这个男人有多少幼稚的地方,就有多少可爱的地方,也许以前他为讨好她,在她面前装得人模狗样的,可是那时她也知道,那种感觉不坏。
    推贺兰桀上马车,崔莺眠一拉车门,马车行驶起来,出宫门离去。
    方才贺兰桀还一脸从容,上了车不见外人了,他突然看向崔莺眠:“眠眠,我紧张。”
    崔莺眠笑得厉害,一把抱住他,摸摸他的背:“不紧张不紧张,你不是最会卖乖的吗?”
    “……”
    男人支吾不言半晌。
    仿佛自说自话一样,幽幽道。
    “只对你乖。”
    作者有话说:
    狗子:我好悲伤。
    最新评论:
    【按爪~】
    【好乖呀】
    完
    第73章
    “夫君。”
    秦霜华有了女儿和外孙, 也不期再留在旧君山修行,觉得自己果然尘缘难断,幸亏当初听了老观主的话。
    在玉京,她重又住进了曾经的崔府, 当年夫君翻案以后, 圣人就将崔宅赐还了他们, 但他没有来住过,老家里的那些亲戚, 不惯玉京的纸醉金迷,留在江南没来往了, 这里俨然废弃。这段时日, 她一个人前前后后地收拾,也废了不少心力。幸而有个当皇后的女儿,往里填了一些钱, 勉强支撑起了门面。
    接下来凭借着一手独步天下的绣工,她也不可能让自己饿了肚子。秦霜华还打算收几个弟子,一来将自己的绝活传承下去, 二来又可为府上添点收益。
    车马停在崔府正门,崔莺眠先下去, 车里那人还扭扭捏捏不肯下来,就像是小娘子上轿似的羞答答,崔莺眠看母亲都出来了,才催了他一句, 贺兰桀才慢吞吞跳下车。
    也不是第一次见岳母, 但这回却是正式见面, 多少有点抹不开面, 崔莺眠让人将车上的见面礼搬下来, 先送入府中,自己与贺兰桀相携,问母亲请安,秦霜华哪需那些繁文缛节,挥手让免了,一手挽住崔莺眠的藕臂,唤贺兰桀往里走,“饭菜都备好了,还热乎儿着,就等你们来,旁的何须客气。”
    又对贺兰桀道:“圣人原谅老身没规没矩,原是莺眠说,今日只作寻常百姓的回门之礼……”
    贺兰桀摇头:“岳母言重了。”
    崔莺眠觉得搭着自己右臂的男人的手有些微紧张,就如同太后一样,但表面上是一点不显山露水的,锋芒暗藏,大抵就是皇家风范。
    入筵之后,秦霜华亲自为女儿女婿布菜,殷勤无比,贺兰桀推辞不行,无奈望向崔莺眠,她眼眸微眨,让他还不快些接住。
    丈母娘看女婿,看来看去都很满意,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