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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硬刚狗皇帝的那些年》 我慢下了步子,细细打量起她来。
姑娘看见了我,眨了眨眼,孟叙在她耳边低语一句,她露出了啊原来是你啊的神情,立刻俯身,对我行了个标准的礼:“见过皇后娘娘。”
我连忙道:“嫂子不必多礼。”
她对我一笑,眉间尽是江南女孩柔婉多情的调调儿,长得与我全然不是一个风格。
我内心啧啧称奇。
好家伙,孟叙的信件来往里根本没同我提过此事,冷不丁地给自己找了个未婚妻,这算什么?迟来的叛逆期吗!
我抓心挠肝地想八卦他俩,可碍于如今身份贵重了,不方便直接问,所以只能轻咳一声道:“我与姑娘一见如故,只是今日来得匆忙,没带什么像样的礼物,不如改日来沈府一叙。”
姑娘扭头看了眼孟叙。
孟叙低声道:“你答应就是了,我与你同去。”
姑娘点点头,语调里带着明显的南方口音:“是,皇后娘娘。”
*
第二日,我就下了帖子令他俩速速来沈府点卯,象征性地从李斯焱的库房里抓了两件昂贵玉件当礼物送给了未婚妻姑娘后,我切换成舒适的吃瓜姿势,眼巴巴道:“快跟我说说,你们怎么认识的啊?”
这是个说来话长的故事。
姑娘怕我听不懂她的口音,故意说得很慢,原来她是江南一个望族的旁支庶女,姓陆,单名芷,出去踏青的路上遭了倭寇劫掠,被扣押了两日一夜才被孟叙带着人救出来。
可人虽救了出来,名声却全没了。
哪怕那些倭寇嫌她细胳膊细腿,根本没有对她怎样,家里人却依旧觉得这是不得了的家丑,逼她去道观修行。
几乎山穷水尽之时,孟叙看不过眼,再次搭救,见她识过字,便让她在衙门里做点书吏之事。
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二来一去,就……就变成未婚妻了。
老套的英雄救美桥段混合了新潮的职场爱情,听得我那叫一个津津有味,直拍大腿。
这姑娘性子与我有相似之处,都烈的很,可细细看来却大相径庭,我是那种不管不顾的叛逆,她却更知进退,或许就是这种理性的坚定打动了孟叙。
作为发小儿,我对他找到结婚对象表达了真挚的祝福。
孟叙也没跟我客气,直言了他来长安的理由,一是把人带给家里瞧瞧,这个二嘛……陆芷人虽好,可是身份实在是过于低微了,配孟叙着实有些勉强。
大族的旁支庶女,在士族中属于吊车尾的存在,如果不是孟叙瞧上了她,她的人生还不知道要难到何等地步。
“所以,你想让我把她收为义妹?”我道。
孟叙询问道:“你觉得呢?”
我一口答应了:“好说啊,这有什么,我明天就放出风去,说我与她一见如故,她从今以后就是我的异姓妹子。”
陆芷面露喜色,起身拜我:“皇后娘娘大恩大德,陆芷感激不尽。”
“嫂子别这样,”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她扶起来:“这是我欠孟兄的,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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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出门有人护送,吃饭不用付钱之外,皇后这个头衔从未给我带来什么额外的好处,这回终于可以借此帮助一下孟叙了,我头一次觉得身份贵重也是好事。
为了给她抬身份,我从箱子里翻出了李斯焱给我的一只长相富贵之极的镯子,套在了她的小手腕上:“……这个你拿去,到时候你出嫁时,我还有别的东西给你。”
这金镯子乃李斯焱的审美,金碧辉煌得很,最适合出去显摆。
孟叙一瞧,立刻道:“这个便算了吧,太贵重的东西也不好随便收。”
我思索片刻:“……好像是的,那我换一样。”
最后她带走了我少女时代的一根簪子。
别看这簪子长得比较平平无奇,只缀了两个小珍珠,但这是我当初戴出门频率最高的一件首饰,见过我的人都认得它,如今把这根发簪给了陆芷,满长安的人都会知道她与我关系匪浅。
孟叙此人表达爱意的方法就是操心,如今看来,为了这个陆姑娘,他确实是煞费苦心了。
我十分欣慰,有种单身多年的小伙伴终于成功推销出去的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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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一
这四年里,我大多数时间在史馆待着,偶尔也会进宫,看一眼禾曦就走。
闺女的爹会抓紧我进宫的机会,小媳妇一般跟在我身后逼逼叨叨,向我汇报女儿的动向,某一次,他突然出现在史馆里,喜上眉梢地让我速速进宫一回,我没理他,他沮丧地走了,没一会儿,他扛着一脸懵逼的禾曦又跑进了史馆,柔声道:“鹞鹞,快说啊。”
女儿犹豫地看了同样一脸懵逼的我一眼,吐出两个字来:“阿娘。”
哟,会说话了。
我下意识伸手摸她的头:“发音还挺标准的。”
李斯焱满脸幸福:“鹞鹞真聪明。”
随着禾曦渐渐长大,她身上显示出了一点先天自带的性格特征。
聪明,但很轴,有点小霸道,可是当她想哄人开心的时候,整个人又很甜。
总体来说,继承了他爹和我的双重垃圾基因,好在经过中和后,程度有所减轻,还在正常儿童的范畴之中。
禾曦两岁的时候,李斯焱觉得他闺女是个神童,创造力记忆力双高,妥妥的女中豪杰料子,我信以为真,还有点小骄傲,看她爹也没那么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