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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反派离我的cp远一点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觉得步步惊心,如履薄冰,仅仅只是看着文字,都觉得肾上腺素飙升。
    可真正成为亲身经历,白桥却只觉背后一层冷汗冒出来。
    女孩将头埋在了膝间,中间隔着信纸,深深嗅了一口。
    好在,祁长廷还没到那种地步。
    虽然她实在有些想不到,这种事真的是安安稳稳呆在大徽境内就能办到的吗?
    但既然他说了,说不准是手段通天,在西突厥境内有什么线人吧。
    白桥定下心来,翻开第张信纸,却发现这张纸竟是空的。
    女孩眉梢微挑,终归没有将之直接扔在一旁,目光在整张纸上逡巡,终于在右下角寻到一列小得几乎难以辨认的字迹。
    白桥:“……”
    若她还是前世的高度近视,定然发现不了这字迹。
    她打起了精神。
    能叫祁长廷费这功夫想必是顶重要的事。
    女孩凑近了仔细瞧。
    但……望……
    但望……
    “!”刚瞧了两个字,女孩突然猛地抬起了头来。
    然后活生生叫这一行小字给气笑了。
    厚颜无耻的混账东西!
    她作势便要将那纸揉成一团,却顿了一下,转而将之狠狠拍在了榻上。
    女孩指缝间露出那一小列字迹。
    各个小得像是害羞不敢出来见人。
    ——但望夫人安好。
    *
    从西边远道而来的信件还是管用的。
    白桥再没急着找靴子了,而是大被蒙头,昏天黑地地睡了整两日。
    而正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排。
    她原本还担忧自己的怠慢会让祁景闵将试探的脑袋缩回去,却不想搞成了饥饿营销。
    ——对方急了。
    她抱病不起的这两日,那些人生怕她反悔一样,日日往乾方跑,有意无意地打探她的意思,跟伙计面前都混了脸熟。
    终于,第日,白桥仍旧赖床到半上午才姗姗来迟。
    懒洋洋地踱进了自己的雅间,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才不紧不慢地换上凝重的神色。
    接下来的整整两个时辰,她对那些个祁景闵雇来的演员们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逼问和折磨。
    同一个问题来来回回地问,终于在对方快要眼冒金星的时候为难地点了下头。
    来人的眼睛肉眼可见地亮了,又马力全开地拍了白桥好一阵马屁,才终于将这保险的契书签了。
    接下来的五六日,这样的情况每日都在上演。
    终于,一月之期过去四分之一的时候,白桥点着纸上的数字,满意颔首。
    “队伍都招募好了吧?”女孩气势昂扬地宣布,“明日起,随我北上!”
    坑他个血本无归!
    作者有话要说:
    冲鸭!
    鞠躬给现在还在追的小天使们!
    第94章 虚虚实实 ·
    军队打仗, 尤其是跟突厥人打仗,军马与粮草缺一不可。
    而马匹与粮草的采购又有所不同,打仗的粮草可以是粗粮, 管饱即可, 但马匹却要千挑万选, 绝不可马虎大意。
    这也是盛掌柜为何敢将粮草交给严家, 却亲自北上买马的原因。
    哪怕他不懂马,也要仔细盯着。
    这日, 北方的密信再次敲开了祁景闵的门,是盛掌柜来例行汇报买马的情况。
    事情比他想的乐观的多,动用了通乐票号里的大批银两后,影响终于波及到了整个北方, 马商们知晓有人在不计价格高价收马后,开始变得惜售, 进一步抬高马价。
    “就算我们暂时停手, 以乾方的家底,也买不起多少健马了。”
    盛掌柜在信里这样说道, 言语里满是自信。
    这样的自信也感染了祁景闵。
    青年满意微笑,从旁边又拿起另一封信件。
    这是监视乾方那边的人送来的,说乾方这些日子又新派出了一批队伍去买马买粮。
    放在以前, 祁景闵估计还要有些个担忧, 可如今,他却是巴不得乾方派出更多的人去撞南墙。
    看着敌人如同被琥珀困住的小虫,将翅膀身体撕扯得头破血流也束手无策,最后只能绝望等待死亡的过程, 他光是想想都觉得兴奋。
    “让他们去,我倒要瞧瞧, 是乾方先倒,还是祁长廷的死讯先到。”
    青年恶狠狠地吩咐道。
    *
    时间就这样平静地流淌过去。
    二月初,春寒料峭,逆着黄河一路向北,都多多少少有了些绿色。
    而边疆的局势也突然稍有缓和。
    不知为何,近些日子突厥对大徽边境的骚扰少了许多。
    跟稀薄的春色比起来,大徽就好像一块些发硬的肉干,对蛮人们暂时失去了吸引力。
    而生活一旦安稳,人们的心弦便松了,脑子也重新变得活络。
    汾水一带,从上党,到太原,甚至北至雁门郡,近些日子都多了些奇怪的商人。
    与那些赶着马群大老远地来找卖家的商队不同,他们不卖粮,也不卖马,而是来卖纸的。
    而且那纸十分不一般,据说在东都之中都十分兴起,如今他们正是从东都人手里高价买来,让这些北方郡县也尝尝鲜。
    “欸欸欸看就行了别乱碰,碰坏了你赔啊?”
    太原郡汾阳城中心的一间茶馆里,一个袖着手穿着棉袄,一身暴发户气质的男子立在说书的高台旁边,满面不屑地抬脚挡开一个小痞子脏兮兮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