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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炮灰女配竟是我自己》 凭什么,他心里疯狂呐喊,为什么我们天生体质孱弱不适合修炼,只能沦为强者的玩物?
室内,一阵冷风吹过,飒飒清寒。
一道黑衣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门口处,他高瘦,长发掩面,身后背负着六把用粗布包裹着的长剑,在身后隐隐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剑阵。
他的身上似乎带着某种天生的肃杀之气,冷风吹过,掩面的长发被吹开,露出一张惊世的容颜。
室内一瞬静寂,金狮一族族长握辈子的手在空中悬了半天,“啪”一声跌落外地。
这长相,可真他娘的要命。
胡邱终于认出了来人,“二表哥。”他怯怯道。
这也不怪他,狐族繁衍能力太过于强悍,每一个族群繁复到让人难以想象,他这个“二表哥”也是表了三千里的二表哥。
在盛产或温婉或柔弱或魅惑美人的狐族,他的这位大表哥是一个奇葩,从小父母双亡,行事离经叛道,旁人都姓“胡”,他偏要姓“张”,族中长老苦口婆心问为什么,他说:“我这个张,是嚣张的张。”
姓张,名笑天,三岁练剑,十岁大成,长老因为一张脸对他未来给予众望,希望他能攀个高枝成一代绝世之狐狸精,却没想到张笑天在错误的道路上策马奔腾死不悔改,对第一个自信且油腻的相亲对象直接一句:“格老子的给你爹爬!”
后来被催的没办法,张笑天烦不胜烦直接钻进去一个山沟沟练剑,一躲就是七八年,没想到狐族巨变,张笑天剑道突破大境界一出来,直接懵逼了:我靠,我家呢?
这声“二表哥”声音虽然小,却让在座所有人都听见了,金狮族长神色一动,“原来和小邱是一家人,快进来坐。”
他走下座位,刚想亲亲热热地执张笑天的手,却被他一身寒冽的气度一震,只听他惜字如金道:“给爷爬。”
三个字,很短却又很锋利。
金狮族长面色一变,却又极好的掩饰住了:我不信,你肯定是在说气话。
张笑天烦不胜烦,对胡邱说:“小邱,我们走。”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世上可没有这么好的事!”猛虎一族少主越众而来,“你想带他走,也要问问我们同不同意。”
“你们,也算什么东西?”张笑天嗤笑一声,语气非常不客气,胡邱结结实实地为他捏了一把汗。
好久不见,他这二表哥的脾气可真是一如既往并且推陈出新。
“侍卫呢?”猛虎少主拍桌无能狂怒,他走到门口,登时顿住了,只见白雪之上,殷红血迹横飞,侍卫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
血迹从里到外,一路蔓延,这个人,竟然是活生生从门口杀过来的。
从远处赶过来的侍卫停留在第二道垂花拱门前,哆哆嗦嗦地不赶上去,一看就是被杀破了胆子。
青天白日之下,哪里来的堂皇杀神?
张笑天转身,背对众人,漫声又说了一遍:“小邱,我们走!”
何其嚣张,何其跋扈,通身“天大地大,爷是天王老子我最大”的气度,只身陷入重围却依旧从容谈笑。
这样的空门不趁虚而入都对不起这天大的空子,身后有人目光一厉,拔出长剑刺出,胡邱瞳孔巨震:“二表哥,小……”
那个“心”字还没脱口而出,张笑天动了,拂袖一震,身后长剑尽数出鞘。
他无师傅,一切全靠自己领悟,还真被自己琢磨出了一套“神鬼辟易,八方无敌”的剑法和剑阵出来,一剑成剑阵太困难,他便从手下败将那里顺了五把剑,平日里不用,起剑阵的时候用。
剑出鞘,剑阵起,大雪瓢泼而下,剑光纵横之间,偷袭那人半身妖骨被尽数逼出,撞到身后柱子之上,不省人事。
前车之鉴在哪里,谁也不敢贸然上前掠张笑天的锋芒。
他进一步,他们退一步,一直到了这腐朽奢华的王府最外面,胡邱跟在他身后,捏了一把汗。
张笑天后背的衣服,早已被鲜血浸透,以一人敌千人,他还没到那种天下无敌的境界,左右不是强弩之末而已。
“二表哥,我们接下来去哪里?”胡邱颤巍巍地问。
“去西海。”张笑天随口道,见身后追兵渐渐远去,一缕血丝从嘴角滑落,他也懒得擦“我跟他们老大之前不打不相识,还算有几分交情。”
“那我家人呢?”胡邱尽管已经有了猜测,依旧不死心地问。
张笑天罕见的沉默了,“抱歉,我来的太晚,那群畜牲里有一个人喜欢吃大妖血肉。”
他到的时候,只剩下两具被啃的光秃秃的骨头架子。
他们这一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张笑天找下来,最终发现只剩他和胡邱两个人了。
第101章 提剑破城
胡邱听完, 一时沉默,但此时万万轮不到他们来悲秋伤风,身后追兵越来越急, 毕竟那群人也不是傻的,多少还有个脑子,很快就回过味来了,张笑天此时是强弩之末不足为惧, 更何况他还想不开随身带着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累赘, 简直就是上赶着去找死。
为首那一个追兵头子,非常自信, 远远就在那里招呼:“大美人小美人不要跑, 你们缴械投降哥哥不杀!”
语气中的那猥琐程度狗听了都摇头, 这要是听信了他的话投降还不知道被怎样折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