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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的爱情,人满为患

    他娶我,不过是因为我省事?
    回想我跟于大龙的婚恋,我一直都被他吃得死死的。
    我们一起打工的时候,我一个月工资小 3000。因为于大龙说我们得攒钱、将来一起买房子,所以我把工资都交给他保管,自己只留基本生活费。
    我打工五年,一分钱都没往家里拿过。我妈问我钱呢,我就扒瞎说都花了。
    我妈不信,戳着我眉头说,我早晚被于大龙卖了还帮他数钱。
    李燕子也让我长个心眼,说钱还是留在自己手里踏实。
    但我觉得连我自己都是于大龙的人,何况我的钱?
    我信他是真的在为我们的未来努力。
    那个时候,日子虽然苦,但我觉得特别有奔头。
    虽然我们日子过得节俭,但于大龙在每个节日都会送我礼物。虽然只是一朵玫瑰花、一个小蛋糕,都不值钱,可在我心里,这都是他珍重我、爱我的心意。
    那个时候,于大龙看着我的眼睛里常常有星星。他会为不能给我更好的生活而抱歉,也承诺,将来一定让我享大福。
    我们在一起第六年,我意外怀孕。谈婚论嫁被摆上了日程。
    按我们那边的风俗,结婚要买房、买车,外加给女方三万块钱彩礼。
    当时,于大龙手里有小 20 万存款,在我们那个小县城,付个车、房的首付不成问题。
    但他却提出,想用这笔钱回家开个农家乐。
    我父母都反对,认为他是异想天开。毕竟干买卖没有个稳赚不赔的,万一赔了,我就要跟着一起吃苦。
    但于大龙却铁了心要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咱们在城里买了房、车,到头来还是给别人打工,受别人的气,不如拿这钱当老板,搏一搏!”
    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但甭管千难万难,还是要为大龙解难。
    我费劲口舌,不惜以肚子里的孩子来威胁,才让我父母妥协。
    “反正我肚子一天大过一天,你们要是不嫌丢人,我就不结婚。”
    我还记着我这么跟我妈说的时候,我妈哭成了泪人。
    “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不省事的闺女!”
    她一边骂我,一边还是同意了于大龙的方案,甚至连三万块钱彩礼都没要,只要了一万块钱的订亲钱,最终还又把这钱给我压了箱底。
    等于于大龙一分钱都没花,白娶我这个媳妇。
    而我还美滋滋得不行。
    李燕子当时说我是个傻冒,告诫我,男人都是贱的,小心我对于大龙越好,他越不拿我当回事。
    我不以为然。
    我想人心都是肉长的,怎么可能对他好,他反而不拿我当回事。
    但后来发生的事,却逐渐让我觉得李燕子说得没错。
    我一心一意跟于大龙过日子。
    可这日子越过,我就越没地位。
    结婚之后,于大龙的农家乐也开了起来,我公公、婆婆都去了店里帮忙。
    我当时怀着孕,于大龙让我在家里“安心养胎”。
    但所谓“安心养胎”,就是负责一大家子人的饮食起居。
    我临产前一天,手脚都肿得不行,还在给全家洗衣服做饭。
    但我没有怨言。于大龙说他正在创业阶段,需要我支持他。
    真正让我觉得委屈的是另外一件事。我记得我孕期特别想吃葡萄,当时是夏天,葡萄是当季水果,可我自己没钱,让于大龙给我买,买回来的永远都是蔫葡萄。
    我吃了一个葡萄,咽到嘴里,又酸又涩,当时就委屈得不行。
    我质问于大龙:“我给你们老于家怀着孩子,你就给我买这种葡萄,你良心呢?”
    于大龙自己尝了一颗,皱着眉头咽下去,才说他自己也是被老板骗了。
    后来,他搂着我安慰:“现在农家乐刚开起来,要花钱的地方也多,你跟着我受委屈了。等将来生意好了,你想吃啥就买啥,我给你承包个葡萄园都行!”
    被他这么甜言蜜语哄着,我很难再生起气来,也心甘情愿把孩子给生下来了。
    后来,农家乐的生意一天好过一天,而我的葡萄园却迟迟不见踪影。
    生完孩子之后,我在家带孩子,没有收入。于大龙每个月固定给我 1000 块。
    养过孩子的都知道,孩子的奶粉、尿不湿,啥啥都要钱,1000 块根本不够。
    但我每次花完这 1000 再冲于大龙要钱,他总拧着眉头问我:“钱都花哪了?”
    好像他给我的不是 1000 人民币,而是 1000 美元。
    久而久之,我只能养成记账的习惯。但等我跟他算账,他又开始跟我算别的:“我没有嫌你花得多的意思,只是你不挣钱不知道挣钱的难处!该省还是得省。”
    更可气的是,在于大龙眼里,或者说在我婆家全家人眼里,我在家带孩子简直是享了大福——
    但实际上,我除了带孩子,还负责全家一日三餐,卫生洗涮,一天到晚忙得像个陀螺,常常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我还记着有一次我腰疼,实在没有力气起来给全家做晚饭。
    我给于大龙打电话,让他们在农家乐吃,给我随便带点什么回来垫一口就行。
    结果呢,我就听到我婆婆在电话那头跟于大龙说:“现在小英真是飘了!成了老板娘了,连晚饭都不给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