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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凶犬不吠》 “不是自己挑的?”
“是,我不会挑选衣服。”
孙雅仁微抬下颌,弹了弹烟灰,举止优雅傲慢,如一匹高傲的头狼在发号施令:“长跑是许峰的兴趣,每次比赛的衣物都是我来准备,你也不例外。”
费长乐点点头:“谢谢老板。”
转过身,费长乐转动门把,背对阳光,一时看不清他的面容。
下午的工作一如往常,孙雅仁处理资料,费长乐读书。
吃完晚饭,沐浴过后,孙雅仁用电脑处理公事,手指在键盘上噼噼啪啪的敲打,片刻,响声停止。
费长乐抬头看去,孙雅仁身穿黑色浴袍,右腿交叠在左腿上,隐约能看到白皙却斑驳交错的大腿内侧,双手抱着右脚,眉头微皱。
费长乐坐在孙雅仁对面,看到后放下手中的书:“老板,怎么了?”
孙雅仁头未抬,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难辨:“指甲长,挂到沙发了。”
费长乐听清楚后问:“指甲刀在?”
“床头柜里。”
费长乐将指甲刀取过来,孙雅仁低头伸出手:“给我。”
孙雅仁拿过指甲刀,低头的角度总是会挡到光线,一时间只剪了边缘。
“老板,我来吧。”蹲□,费长乐对孙雅仁道。
孙雅仁犹豫了下,还是将指甲刀交到了费长乐手中。
就连做、爱都尽量只脱下半身的孙雅仁,在平时是很少与人肢体接触的。
费长乐第一次将他扶进办公室的内室时,他的身体条件反射似的一抖。只有他主动碰触别人,或是事先知道别人会碰触他时,才会降低那份抵触。
知道孙雅仁有这样状况的,只有谭文、许峰和费长乐。
孙雅仁的脚白皙纤长,和他的手一样,有着一种自然妥帖的美感。用手触及,肌肤凉彻透骨,让人的手指忍不住一缩。
知道孙雅仁的手脚冰凉,费长乐特意事前将手用生命之纹的能力烘暖,握住孙雅仁的右脚时,孙雅仁状似很舒服的咽下一口唾液。
左手来回的在脚心婆娑,让脚底微微的泛起暖意,右手小心翼翼的将指甲剪干净,尤其是小脚趾甲总会刮东西的地方,用锉刀一点点的磨平。
孙雅仁沉默的看着男人的一举一动,费长乐手掌宽厚温暖的触感,似乎从脚底,一直蔓延到了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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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完脚趾,孙雅仁收回双脚,用手轻轻的抚摸,从脚掌到脚指尖,暖和温润。
费长乐将散落的指甲屑捡起,用纸巾包好扔掉。
“咚咚”敲门声传来,孙雅仁道:“进。”
许峰和马云同时进屋,许峰的步伐稍稍有些怪异,虽然不刻意,但还是可以感觉到与马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费长乐在门敲响时已经在孙雅仁身边站定,许峰顺势坐进费长乐之前坐的沙发中。
对于许峰刻意的躲避,马云状似没有察觉,目光和煦,笑容随和:“老板,这是您交代的。”
“给费长乐。”费长乐接过后,孙雅仁示意他打开。
普通的牛皮纸袋,向里望去,一个鞋盒,三个塑料袋,不用打开就知道,里面是一套运动服装和一双运动鞋。
“谢谢老板。”
孙雅仁轻笑,让费长乐替他点上一根烟。
“老大,比赛去看?”许峰斜坐在沙发上,期待的问道。
孙雅仁每次外出,都要根据风险系数配置保镖、武器等等,因此孙雅仁大部分时间都是留在别墅中。不是重要的事,孙雅仁通常不外出。
“马云,日程安排。”
马云拿出笔记本:“有安排。”
许峰皱眉道:“重要不?”
马云看了一眼孙雅仁,道:“带金少爷去看刘医生。”
刘医生是一个老中医,专门治疗骨折、瘫痪等病症,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骨折通常要在床上躺上个三个月。经过刘医生的接骨和使用祖传药膏,只需半个月就可以下床,一个月就可以自由走动了。
金少爷指的正是金允航,听到马云的话,许峰一噎。
金允航在孙雅仁心目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别说许峰今天参加的只是省级大学生比赛,就算是奥运会,孙雅仁也未必能来。
许峰道:“几点去看啊?”
马云道:“预约下午一点。”
比赛下午两点举行,一点看诊,加上回来的车程,现场观看肯定是指望不上了。
“老大,那晚上庆功,来不?”
就算还没比,许峰就已经估摸出战果了,就算有黑马杀出,他顶不住,也有费长乐能抗住。
孙雅仁弹了弹烟灰,道:“我带允航一起去。”
“啥?”许峰双目一提,金黄色的短发在灯光下闪烁,就像一只受到挑衅的狮子。
孙雅仁自是知道许峰不待见金允航,看在他的面子上,虽然没有撕破脸的时候,但通常见面时如无必要,是绝对不去接金允航的话茬的。
两个都是开朗能侃的性子,只是许峰更聪明些。许峰平时虽然嘻嘻哈哈,在心里的算计一点不比谭文逊色。
而金允航就神经大条一些了,甚至连许峰不待见他都没有感受到。否则也不至于,这么多年都没读懂孙雅仁的感情。
孙雅仁看了眼排斥情绪极其严重的许峰,眼神一转,似不经意的从费长乐的脸上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