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斤斤计较
作品:《道别的礼物》 尽管白璟当时的存款确实也只够修葺费的三分之一,但白璟也是分文不给的。
别人不清楚,白璟自己却清楚得很:她的存款,其实是她故意始终保持在那个比例的。只有这样,她才有理由不用给父母远超他们基本生活费之外的富余钱财。她是为了报复他们,但又不能让他们看出了她是在报复他们。再有,只要她的资产总共只有那个勉强能应付一次重大危机的最初缓冲阶段的数额,那就不会有一堆的亲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骚扰她、打她的钱的主意。并且,她也不想因为钱的关系,而让自己和母亲陷入可能会危及到生命安全的风险之中。
在白璟看来,只要是非正常死亡的,比起什么自然灾害、疾病、猛兽的,人——活生生的人,才是最可怕的。而她的成长经历也告诉了她:能让人动了恶念的,多半是钱财。所以,如果没有能够有效预防会与财富的增多而相伴着加大的会被他人觊觎、甚至是加害的风险的有效手段的话,那钱多了可就不是什么祝福了,反而会是一种诅咒,甚至是催命符。
虽然白璟并没有多贪恋活着,但也不想死在别人的手里。她最大的人生愿望:就算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但希望还能有选择自己的死亡的幸运。
所以,白璟是决不会主动让自己陷入“容易被害”的高危处境之中。对她而言,最适合她的选择便是:怎么做能刚刚好让她既能维持住自己和父母的基本生活,又不会额外积累出过于富余的财富,那她就怎么做。
于是,便有了白璟始终维持至今的这样的财务状况:不管税后收入多少,在保障了自己的基本生活开销、和是与自己的生活开销(除房租外)相当的汇给父母的生活费之后,富余的部分,10%捐出去,20%存着以防万一,20%用于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如果最后还有剩余,那就全都捐出去。反正,她的账户里,就只会存着那20%,只为以防万一。
但这个“以防万一”,却不包括给父亲的房子垫交修葺费。谁让那房子,自始至终都与她无关。
虽然白璟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但那房子就算没有卖掉,也只会——先是父亲的,然后等白璟的弟弟白昌皓将来结婚了,那就会变成是白昌皓的了。哪怕白钰结婚后也住在那儿,但那房子最后也不会是“女儿”的,只会是“儿子”的。
既然如此,那这房子的修葺关她什么事?白璟自从离开家乡后,鲜少回去,就算回去了,也是从来只待两三天就走的。就算不住在那房子里,两三天住在酒店里的费用,她也是负担得起的。白璟完全不觉得自己有义务要为这次的统一修葺出一份力。
母亲既然不肯离婚,既然仍然想要继续这样被牵累下去,那她需要钱,就自己去想办法,白璟决不会帮忙。
更何况,这样的帮忙,根本就不是“借”钱,而是“给”钱,是一定要不回来的。但那个房子呢,不管多有价值,最终也与她毫无关系。从头到尾,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物质利益上,白璟都全无半点好处,反而会牺牲惨重。——那她为什么还要帮?
再说了,就连长期住在那里的白钰都说了,房子没她的份、她就不会出钱帮忙——除非她借给母亲的这笔钱,母亲之后会还给她,——既然连白钰都是这样的态度,那这些年基本就没住在那房子里的白璟,为什么就有义务无偿帮忙呢?
“同样是‘姐妹’,你从姨妈那儿借的钱,你要还;但白钰从我这儿‘借’的钱,却能一次次的抵赖掉。你觉得对我公平吗?这笔钱,别说我没有,就算我有、或是我能跟朋友借来,我也不会给的。凭什么要我花钱、反而便宜白钰能不花分文的继续住在那里?就算你这次想着要还我‘借’的钱了,但别忘了,你现在基本都是在打零工,就连你以后每月要还给姨妈的钱,也都是从我给你的生活费里扣的。说到底,还是我在替你还这笔钱!还是你以为,我每月给你的生活费,就真的只够你的基本开销?——别忘了,这个‘基本开销’的标准,可是参考我自己的。——还是你以为,我这里的物价会和你那边的一样?”
自从白璟在电话里这般质问了母亲之后,那之后,母亲就再没为统一修葺的事再找过白璟。
那笔钱,母亲终究还是借了,房子也加高了,他们这几个原本住在那房子里、后来因为修葺而暂时搬去姨妈前两年新买的一栋别墅里暂住了大半年、之后又重新搬回到修葺完工后的房子里的人,终究也还是又重新住在了一起,仍旧住在了这栋房子里。
或许,他们更喜欢现在的这栋房子:以前的三层,刚好让他们“四户”每户一间房:父亲一间,母亲一间,白钰夫妻和刚出生的大女儿一间,白昌皓一间;现在的六层,刚好让他们每户一层,每层有两间房,都自带独立卫生间。——当然,除了母亲的那一层是只有一间房和一个阳台。
其他邻居,他们特地加高房子、还按统一规格修了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卫生间,是为了方便租给外地人的。但白璟这一家子,却是为了自己住着舒服。再者,这么多人住着,也没有多余的房间可以租给别人。——连白璟回来时,都要和母亲同住一屋,更何况是别人?
别说不还有一层空着嘛。——那是留给爷爷奶奶们偶尔来住的。毕竟,在爷爷死之前,这房子真正的处置权,不是身为户主的父亲,而是给了父亲这栋房子的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