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倒映在月光下的伏特加

作品:《致终将被颠覆的年华

    吸进已经被上一秒淡忘的空气,呼出的哈气告诉我已经是冬天了,昨天我还穿着白色破洞的牛仔裤约会,今天却已经感觉到大腿在僵硬的向前迈着,破洞口子处的皮肤已经失去了知觉。
    路过夜总会门口的时候,看到三个花了浓妆,看起要非常妖艳的人妖靠在门口右侧优雅的抽着烟,别问我怎么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第三性,是她们抽烟摆出来的动作太过于僵硬。
    可她们本性终归是男的,穿着单薄肉体丝袜却没有展现出一点发冷的迹象,让我在心底里暗骂上帝在造人的时候怎么那么不公平,更不公平的是,怎么没有给他们一副属于自己的躯体,让他们能更好的享受性。
    抬头才发现今天没有太阳,覆盖着晴朗的乌云像是在歌颂者光明应该归属于黑暗,这种笼罩,让人发自内心的觉得很是伤感。
    路过宾馆的时候,看着笑容挂着脸上的情侣,我笑了,笑昨天的约会更像是葬礼,虽然这个比喻并不生动,可孤单带给人的感觉也不过而已。
    那逐渐消失着急着要去躲在温暖地方的人群,让大街在逐渐变得冷清,此刻应该能有氛围的拍一部悲观剧,主角是已经分手的我和你。
    没有恋爱时,看里看到“分手”这个词语,觉得很不可思议。直到下了晚自习,看到时常在学校炫耀的一对情侣在树林后面打着架,女的被男的压在身下扇着耳光,抽泣的哭声让那个原本还算平静的夜里显得多了几分压抑感。年轻应该就是这样,所有事情都发生的毫无征兆。
    那时候有个很漂亮的朋友坐同桌,我暗恋她却不敢向她表白,感觉她就是拿着只能远远观望而不可轻易触及的那种。她总是注重于学习,没来将感情放在天平的位置上,不然一整座学校的男生应该都会臣服在35号的小脚下。跟学习好的人在一起就是有一点好,所有的作业都可以放心的抄,这让我有了多余时间来写歌词,当时的创造量真是超强大的,一天至少可以写三首歌词出来。从开始的句子通顺到后来的学习押韵,到最后直接刻意模仿一些最新流行歌曲。虽然当时没有太多情感在脑海里浮现,但是一部部偶像剧里经典台词,让我重复扒得留下眼泪,这些文字的成形都让我这个漂亮同桌觉得神奇,甚至带有些崇拜的眼神,让我一颗爱慕已久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
    同桌的名字叫林夜蓉,我曾经问过她是喜欢黑夜吗?她说自己很怕黑,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总是要蒙住被子,只露出小巧的鼻子来呼吸。感觉黑暗里总是会有一双眼睛在背后无时无刻的盯着她,即便将整个房间的灯都打开也一样。当趴在阳台透过玻璃看窗外的时候,被一盏一盏灯光照亮的房间不像是温暖点缀,而是陨落下来的星辰在孤寂消耗着自己最后余温。
    当我跟林夜蓉靠在窗口对话的时候,操场人群正热闹的向着校门口移动,永远都那么叽叽喳喳的,有说不完话题。我想努力在已经消散人群的空旷校园里,寻找一丝曾经移动后重叠的身影,而留给我的是林夜蓉没有说再见而转身的斜影。
    我慌忙追上去问:“如果有一天,深夜的空中没有一颗星辰存在来照亮大地了,你该怎么办?”
    林夜蓉没有转过身来看我,只是将散落的头发甩了甩,她总是喜欢这样,而我也很喜欢她的这个动作,穿透在空中的发香真的很迷人,那应该是海洋的味道,虽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去看过海,可跟在林夜蓉的身后,我想象到了一汪粉红色透彻与百米清晰度的海洋。
    她说:“如果有那个时候,一定是上帝的眼睛瞎了,如果它的眼睛瞎了,我们还有存在下去的理由?”
    我一脸复杂的看着她,心想还上帝呢,耶稣都死好多年了,也没出现什么不好的迹象,何况根本就不存在的上帝。
    林夜蓉回过头来认真的看着我说:“我相信那个时候,会有一个心疼我的人,将我牢牢抱在怀里,让我拥有所有的安全感。”
    说完伸出手来帮我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角,一副说了你也不懂得表情,让我感觉自己就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
    虽然写歌词给我生活很大的一部分乐趣,让我的情感逐渐丰富了起来,可是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却是刻在骨子里的,总能想出不同的方法来都别的女孩子们开心,可面对林夜蓉的时候,我总是很胆怯,害怕一句话不对来惹她不开心。而林夜蓉的存在总是能让我安静下心情来思考自己未来的人生,终归是个十八岁孩子,想破头也只能沉积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花谢终有时,不该是此时,我当时的梦虽然很轻,都能随着风飘起来,可圈子却太小了,只能在那个不停循环的道路上游荡着。
    能被记忆的,都是想忘的。所有的一切都在改变,别说我们的容颜,就连我以为能永恒存在的那所校园,早已被新生的大型超市所取代。我知道当时并不是我太幼稚了,而是黑夜交替的推移让我没有了转身的勇气,很怕一个不下心,便被岁月推过的的洪流狠狠卷倒在地上。
    思维确实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它能为你展现出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通过电影画面让所有人众所周知。闭上眼睛,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世界,是你不相信自己,不敢去打开,将自己固定在原有的记忆里。
    林夜蓉一直在我十八岁的记忆力涂染着新鲜颜料,像是恋爱过,当时的甜蜜现在再也无法重温,而那些颜料在逐渐堆积着,我很怕哪天会将那个空间填满了,而那个时候,应该是我去参加她的婚礼的时候。
    昨天晚上被同事几个轮流灌多了酒,最后怎么回来的已经忘记了,中途有好几个电话打进来,我都在不停的按着红色挂断,最后直接将手机丢在了地上,失去了意识。然后再醒来已经是中午了,爬在床上努力将胳膊拉长,好不容易够到了手机,发现屏幕已经碎了,打电话的是小萱。
    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我想不到她给我打电话是因为什么,打开微信问了她一句怎么了。
    半响,她回了过来,封采雪死了,昨天晚上堕胎死了。
    还有些发晕的脑袋瞬间清醒过来,震惊,怀疑,难过,沮丧等情绪像是旋律般在我脑海里疯狂过渡着,瞳孔看到空气中有蚯蚓般形态的立体物在不停涌动。
    封采雪是小学的班花,很漂亮,当时我还搁着衣服摸过她的胸,她气得直接将我的作业本撕掉,不过没有告诉老师。
    我一直都以为长得漂浪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会是焦点,被所有男人宠着,被所有女人羡慕着,后来随着年龄增长,自然也经历的多了,看到太多漂亮的女孩在为各种男人服务着,可这类女孩毕竟是陌生人,毕竟只是一夜过后的发泄者,封采雪不一样,她是我小学六年互相陪伴成长的。
    手里使劲攥着已经碎屏了的手机,细小玻璃的边封已经随着掌纹刺透了皮肤,还有鲜血流出,我却感觉不到疼痛,难受是最好的止痛剂,确实已经压制住了。
    窗帘缝隙中像是看到有雪花在不停地飘落,开着空调的房间让我感觉置身在夏天,格格不入仅隔着一层玻璃,我们是不是距离死亡也这样。
    我已经忘记了回微信,可能对面的小萱比我还要难过,她们两个是从小玩到大的,我怎么回复她都觉得不对。
    你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跟通讯录里的人见面,所以也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去联络。等有一天想听听她的声音了,发现已经是停机,原来错过一个人的一生如此简单。
    关于死亡,无论是什么身份,或许可以说是一种解脱呢。
    有很多时候开着车子在高速上行驶时,都会出现一种幻觉,下一秒我会狠狠撞在左侧的围栏上,车子零件被冲击力撞得稀巴烂,而我自己是什么结果,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不过我这到这种事情一般不会出现在我的身上。
    是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发现的,我并不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人,相反经常会因为一件小事而纠结好长时间,如果最后结果偏离了我所想想的发展结果,我会为此继续纠结下去。
    这样并不好,连我自己都知道,可就是改不了。
    失恋时间还不错的事情,起码在失恋发生在林夜蓉的身上时,我是这么想的。
    她打电话约我出来哭诉着说我最懂她,说实话,我相反有些开心的情绪掺加在安慰她的话语中,因为只有在最爱她的人给她打击后才能有时间来找到我倾诉。
    说对方怎么伤害自己,说对方怎么就忽然不爱自己了,说的自己比丑小鸭还要可怜,可爱还能怎么样呢。
    我在彼此成长中,不断见证者她的一段段恋情,有想过如果我说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后,她还会不会在跟我再联系一次。可能在她眼里,朋友才是最忠诚的吧。
    外面已经一片雪海,这个季节,真的很适合浪漫这个词语存在,洋溢在路人脸上的笑都很真诚,隔着保暖手套拉着对方,感受到的温暖可能比炽热的夏天还要深入人心。
    我曾经写过一段话,写的是分开都分开了,就别再插播理由把痛让一个人承受,不是你说的理由冠冕堂皇,是对方懒得再去追究。现在我觉得这句话写的并不通顺,爱情里面的所有理由都有不公平在掺和着,太过公平的爱情,就不真实了。
    林夜蓉也像是也哭累了,侧脸靠在我穿羽绒服的肩膀上,双手牢牢交叉在胸口,呼吸有些急促,眼泪早就把妆容打湿了。
    其实有时候我也好奇,人生究竟要经历多少悲剧才能换来一场喜剧,会后生活告诉我说,感情不会为妥协,早点适应,早点结婚,早点讲着一切经历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后来林夜蓉一个人去了巴黎,凌晨三点给我打来电话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
    她说:“记得以后累了不要也轻易转身,那样只会跟你更累甚至疲惫,我内心早已经预料到的这一切都会来,可没有想到会如此之快,明明前一天晚上还在有说有笑。”
    她说:“早就已经武装好的心房,就等他最后开口说远离。其实很正常,不用觉得对不起,连赖以生存的食物吃多了都会觉得腻,何况早就已经无话可说的感情。”
    我当时还没有睡觉,揉着熊猫眼在电脑前写着东西,她的一句句文艺情怀反而让我有些不太适应。顿了顿,喝了口刚煮好的咖啡说:“其实你们都有错,就当是在成长吧。就像是在某本书中找到了跟作者同样的共鸣,笑了,哭了,完事后再从百度试着了解作者,还带有些崇拜,却没人懂得背后的孤独,谁会去管不为人知的一幕。你们两个人的最后只有你们当事人自己清楚是怎么回事,我没有说你有博取同情的意思,只是真的该讲这些转化而前进的脚步,而不是继续后退的倒影。你看我,被都女人耍了多少次了,现在还不是好好的,要不要我们现在在一起,让你狠狠耍我一次。”
    林夜蓉,真的很想在这个时候跟你分享一首最爱的歌,却怕你听完后想到的不是我,自欺欺人就是这样的,你心里从来没有过我。
    有些时候真是只是想单纯的跟随自己内心走下去,可是却发现这真的很难,人心是最不可参透的。
    我曾经真的很容易知足,随便一点好处就能将我打发,而现在站在北京三里屯的十字路口,能看到只有自身在不断膨胀的欲望跟漂浮在头顶上那颗早就已经漆黑的心灵。在这被所谓的豪华堆积起来的钢铁建筑上,有多少人在背后笑着俯瞰人群,数不尽,留下了不停编制的骗局在不断繁衍生息。它们骄傲存在着,从来没带有一点要将次宽恕的证据,这只是世界的一处微不足道角落,还有多少在不断上升的视野在准备给定局的目标致命一击。
    已经透明化的信息时代,只需要通讯就能让一个人的全部资料用钱买尽,它就像是在逐渐发育的巨兽,不停的成长,迅猛的吞噬,最后等待着心狠的人摆布,法律在这个时候扮演着什么角色,我到现在都很好奇。究竟是我的心灵太过于肮脏,还是说在被同化的时候,没有将思维都消耗殆尽。
    我多想一眼能将自己的人生看穿。
    而这些问号可能到我被埋葬的那天都不会出现答案,可这个世界的运营模式本来就是这样,没有欺骗哪来的挥霍,我只期望自己未来的人生能够庸俗点,渺小点,卑微点的过完。
    大部分时间都一个人在街上走着,看到秀色的眼身会跟着消失,看到邋遢的赶紧避而言之,就这样评判着别人,却始终都不明白自己在路人眼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失恋后,林夜蓉没有再谈过恋爱,很多时间都会跟我泡在一起,亲密朋友的那种。我们周末经常开半天的车子回到上学时,经常路过的那条街道上,彼此无言,就沉默的向前走着,仿佛这就是两人最开心的沟通方式。
    旁边那个卖牛肉板面的阿姨盯着我们两个看了好久,直到翻滚的热水打到了她的指尖,才慌忙拿起右侧压好的面条放入锅中。
    那个下了自习课的夜晚,我和林夜蓉经常会从校园后门翻墙出来,小跑一公里到这里来吃一碗加鸡蛋的板面。老板娘也很大方,虽然要的小份,但给的量差不多已经接近了大份,我边吃边自豪的跟林夜蓉说着未来吹牛的话,而老板娘在一般笑着听着,不时还插播一句我看好你之类的,其实我能看出她说话的表情跟我妈敷衍我的表情很是相似,可谁不喜欢被别人夸奖呢。
    这里的野狗很多,回去路上经常会碰到,每遇见一只都会讲林夜蓉吓得尖叫起来,在原地一动不敢动,其实我也害怕它会咬我,所以尽量不去招惹它,只是走到林夜蓉的身前,用一只手小心的捂住她的眼睛,另一只手拍着她的后背,两人慢慢向前挪动,知道听不见狗的喘息声才放下心来。
    封采雪埋葬的那天我去了,第一次赤裸的感受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氛围,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软心肠的人,可看着她妈妈一直跪坐在地上哭不停,眼睛肿了,衣服皱了,嗓子哑了,我就看着,仅仅只是看着眼泪就不自觉的掉了下来。
    封采雪曾经对我说过句话,她说她们这种婊子根本就不适合爱情,她都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爱很轻,只要有一点压力,就会被狠狠压倒在地上,只有活得最真实的人配拥有,像她们这种人,不管最后的结果有多惨,都是活**该。
    我知道她是经历了太多悲欢喜剧,让她在改变的不是所谓的压力,而是当初就不该闯入那个被黑暗贯穿至血液的圈子。
    那天我跟小萱吃完饭后就一直在封采雪房间地上坐着,我手里握着瓶将要见底的白酒,小萱抽了多少根烟,数不清楚了,烟灰早已将她的黑色丝袜妆点了灰白色。
    她眼睛失神的问我:“你说雪雪她爸妈以后该怎么办啊,她们就她这么一个孩子,养了二十多年,现在说没就没了,要是我,真的是连去死的心都有了。”
    我无言,不知该怎么回答,或是安慰,将她手里的烟拿过来用力抽了一口,吐出的烟雾模糊了双眼。
    她接着说:“我早就劝过她好多次了,她觉得我说是废话,她觉得自己是独立,什么他妈的大道理,都是这个社会说给未经人事小孩听的,她既然明明都清楚的知道这一切,为什么还要往火坑里跳呢,人生就该如此不值得珍惜吗?”
    我不想让她再说下去,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已经被酒精麻痹的脑袋让我又摔倒在了手里地上,无力地扭过头看着小萱,吃力的说:“坦白讲,我都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视角去看待这个时代了,感觉像是又回到原始的野蛮不讲理年代。你知道什么是虚无主义吗?就感觉我们现在这些年轻人就深陷在里面不可自拔,很多事情已经变得毫无意义,我甚至都很难否定的说雪雪的所作所为是错的。像我们这样每天固定的生活,沉默着等待着死亡的到来就一定是对的吗?不是,什么都不是。”
    小萱听完抬起胳膊狠狠给我左胸口一拳,脱口大骂:“陈旭光,我拜托你别拿那点臭文艺出来嘚瑟,现在的情况小雪再也睁不开眼睛了,你这么说就不觉得自己很是虚伪吗!”
    我说的错了吗?想了很久都得不出个答案。说实话,感觉人生在世,真的是太他妈无聊了,怎么定义对与错,我真是相当的想不通,我只知道封采雪再也不会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了。
    我很怕有一天也会走向类似封采雪那样的下场。
    有时候也很想要寻找一个信仰,却有太多虚妄凝聚在黑夜里张狂,让人觉得很是迷茫,而天亮对应的从来不是遗忘,嚣张对应的却是投降。
    摊开手掌,真的想对这个世界投降。
    我将这个话题跟林夜蓉聊过,那天晚上我们走在传媒大学里面,手里捧着还有余温的奶茶。林夜蓉伸出手来摸了下我被冻得发红的脸颊,她说:“有些事物的发生,我们本来就阻止不了,而你用你自己的世界观去劝说别人本就不对,又怎让别人去深刻理解呢?就跟你朋友的死一样,我们没有能力去扭曲一个人的思维,因为在她的领域里,就没有错。”
    月光随着干枯的树枝散打在我们的身上,这一瞬间感觉自己变得颓废了好多,我在想,迷失究竟是为了逐渐让人看清楚,还是学会失忆。
    过年的时候,我去参加了高中聚会,一大群人约在石家庄最豪华的酒店里,酒店的老板是我们同学的爸爸。彼此之间恭维着,聊了半天都找不回校园时候的那份肆意,工作的工作,结婚的结婚,生娃的生娃,能听到的只有所谓的生活。
    说着说着,听到了哭声,是小月传来的,我们都看向她,她哭的声音更大了,哽咽着说:“我们好像再也找不回最初的那份认真,我们都变了,我都开始想象有一天所有的孩子都叫我阿姨的场景,我害怕。”
    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直到服务员推开了门给我们上菜,性格活跃的老赵感觉站起来招呼大家该吃吃,该喝喝,今天把所有的架子都卸下来,我们都还是当初那个混子七班。
    大家一起把杯中的酒撒进喉咙里,没有人装孙子。
    林夜蓉凑过来认真地对我说:“我相信十年后,不管大家变成什么样,不管距离多远,都会来赴这个约的。”
    我看着化了淡妆的林夜蓉,离得这么近,熟悉的发香味传入我的鼻孔里,点头肯定道:“一定会的。”
    其实我心里犹豫的,没有理由,就是潜意识感觉。
    那天晚上小风喝大了,直接跪坐在地上抱小月的大腿,诉说着当面未来得及说出口的情话。
    老江喝大了,直接跑出去大街上发酒疯去了。小苏喝大了,脱了裤子在监控地下撒着尿,还对着摄像头竖起了中指。
    我没喝大,却假装喝到了,靠在林夜蓉的身上小声地问:“你有喜欢过我吗?”
    林夜蓉摸了摸我的头发,回答我说:“如果做朋友,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的。”
    我沉默,站起身来向着外面的黑夜走了出去,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对她失恋了。
    在高中毕业的最后一个月里,我和林夜蓉经常爬上教学楼顶,站在比肩高的围栏围栏后面,感受着微风吹过衣角,想象着我们就是这座学校的主宰者,能裁决我们的只有高高在上的上帝,而上帝早就已经沉睡千年。
    而我好像一直都小看了近视眼的视力,曾偷偷在铁栏上可以下林夜蓉,我想跟你在一起几个字体,随然不是太过显眼,可只要将瞳孔的聚焦点轻微划过便可以清楚看到。我时刻期望着林夜蓉能瞟望一眼,然后惊讶的问我怎么还会有人这样暗恋她,直到最后离开校园的那天她都没有发现。我不知道她是假装的还是假装的。
    有些缘分的消失并不是因为错过,而是它根本就不是你所想的缘分,因为缘分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点头的。
    我有勇气一直等下去,却没有勇气看你每天孤身一人去面对生活当中的琐碎事务,那应该不是成全,而是真的累了。
    有段时间我专注于写作,将此当作生命中的第二职业,看着一偏偏文章的形成,心里充满了膨胀感。好多作家的写作方式好像都是在深夜到凌晨,而我恰恰相反,只有在白天上班的时候灵感充足,说的好听是灵感,说的不好听就是胡编乱造。有段时间常常带着笔记本去酒吧,闻着大长腿美女们的香水味道写作,写出来的文字全都是淫乱的,堪比欧美嘻哈歌词。最后下半身忍不住了,就被美女牵着魂去包间咻咻咻了。
    女人长得漂亮就是好,遇到自己中意的男人,直接走上去抛个媚眼便可以收入囊中,相反男人这样做就好比是个屌丝一样。
    大学那会儿在公交车上遇到个特别中意的女孩子,但当时胆小,便一路就紧盯着她,心里始终有声音催促着我上前去要电话号码,可我感觉两条腿像是被挂上了千斤坠一样,紧紧待在原地不敢轻易移动分毫,直到人家到了自己的目的地要下车的时候,我也快速跟了上去,在后边猥琐的跟着,现在想起来都能感觉到那种特别傻逼似的猥琐,脖子僵硬的向前伸着,眼睛牢牢盯着害怕一个不小心便跟丢了,忘了拐了几个转角,过了几个红绿灯,偷偷在后边停了多少次,最后亲眼看他牵起了别人男人的手。那瞬间我感觉我的世界是崩溃的,就跟电影里面主角昏倒时候的镜头,人群开始旋转,双腿变得无力,还好没有直接摔倒在地上。
    与他人并肩而过瞬间,遍布着多少还未踏入足迹在交叉而过的倒退。
    熟悉的缘分并不是因为面孔,迈步的大小并不是因为熟悉,想要拥吻的瞬间并不是因为我爱你。生活当中太多的未知,可能很多时候并不需要理由去解释,随着感觉去经历短暂的际遇就足够了。可能有时会因为抓不住放不下而选择自欺,这没有错,这是时间最后会告诉那是错的。
    我也时常从酒吧喝到七分醉的时候,左手握着半瓶没有瓶盖的伏特加游荡在街头右侧,试图好好跟自己对话一次,可看着霓虹灯将自己的白色鞋子侵染成了不同颜色,让我明白了自己有多不自量力。
    小月在聚会那天晚上还说了段话,她说:“我们这些老同学每次见面都在寒暄着自己又老了,确实如此,都找不回过去的那个自己,那段梦想了。你们看我过得多好,有钱的老公能让我拥有物质上的一切,小到手机包包,大到房子车子,全都是最新的甚至还有限量版的。可有些时候我都感觉自己很可怜,我已经是结婚的人了,这些东西再怎么炫耀都已经麻木了。没有刚开始拿种感觉,每天逛得是还是那个商场,每天吃的那几个星级酒店,那些服务员估计看我都觉得恶心了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有三百天感觉自己精神上是空虚的,甚至都有些抑郁。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很多时候都能看到自己老公身上布满了别的女人指甲留下的痕迹。我们原来都想着将来要过不一样的生活,可最后不都跟随了彼此的足迹。”
    涂染昂贵指甲油时候透露的是虚荣,穿着肉体丝袜逛街时候暴露的是灵魂。
    玫瑰之所以永不会凋谢是因为虚构,欲望之所以冲向云层之上是因为本能。
    活法不同,拥有的不同,有些东西真的无法复制。
    生活中的很多剧情,被第三者说出来,没有人知道那是虚构还是真实,或是,将次当做是仅供参考的时间节点。有时候真的感觉自己的圈子真的挺小的,总是只有相同的几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段所逗留着,内心虽然非常抗拒这样的生活,但是却又无力反抗,而出现在不同空间里代表着一个节点已经逝去,就算不去选择遗忘,也会被下一个节点的锋芒无情斩断。
    过去我总在不同的空间点画面想象着,未来能够跟林夜蓉在一起幸福画面,而现在离幻想的时间段越来越遥远,那感觉,就像是自己跟自己对弈,不肯让任何一边占据劣势,最后的结果不是平分秋色,而是两败俱伤。
    每次听陈彦允唱的《等一个人到老》的时候,我都能感觉自己的感官在随着每个音符的输出而颤抖着,那句等一个人到老,等到天荒都地老,等到不是世界末日,就是我死掉。让我感觉等一个人这么多年都是值得的,虽然当做故事说出去会让人觉得很是搞笑,可当事人心里想里真的很简单,这是我的人生,我自己乐意就够了。
    可面对不断在改变的生活,我最后只能选择妥协选择性来催眠自己。
    不论内心世界是多么抑郁,生活总还是要一如既往地继续下去,每天中午都会在二十七层高的阳台上小眯一会儿,试图将身体里面的阴霾全都蒸发带掉。
    离最初的开始已经过了两个五年,没有任何值得说出来的成就,一切都是庸庸碌碌的,是真实,是踏实,可这个社会需要的并不是这样的人。这样的节奏已经让我成为一个比较懒惰的家伙,仿佛只要每天能看上自己喜欢的综艺节目,吃到让味蕾会笑的美味,就已经是最大的知足了。
    我有努力想过让自己回到曾经许愿的正轨上,可放空自己来观赏沿路风景已经成为了难以戒掉的毒瘾,像是只有亲手能抚摸到的,亲眼能看到的才是最真实的。
    在北京的生活其实也并没有社会舆论中说的那么忙碌,经常会用周末时间去参加各类行业会议充实自己,顺便锻炼着自己有些内向的性格,空余时间我总会开着车子从朝阳区到海淀区找林夜蓉消耗时光。而她的周末就比较简单,一个人在家里照料一下植物,拉起窗帘看着拳拳到肉的美剧,偶尔还会自己比划着来一圈,我去找她的时候,她会一个人用一下午时间研究在百度上看到的奇怪地区菜,很奇怪,她每次炒出来的算不上难吃,但也说不出来哪里不错,总结下来就是比我煮方便面要好吃得多。她住在单身公寓的二楼,空间很大,阳光照射进来的角度很柔和,以至于我觉得看似非常干净的厅被我用沙发靠垫瞎拍两下,就能出现v镜头里面的尘埃漂浮在空气里。
    在这个时候,我总会出现一种错觉,我们是结婚已久的夫妇。可是抚摸不到的衣角告诉我说,那仅仅是你的错觉。
    伸手向后抚摸回忆,能感受到温度,贯穿了初始的连接点,如果这就是最后的底牌。
    经常会在凌晨,从酒柜里拿出瓶伏特加,坐在靠近阳台的地摊上,自己品尝着。但我真的不会喝酒,喝第一口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咳嗽一下,虽然在此之前我喝过的伏特加已经能堆积满一个酒柜,却始终都适应不了这种味道,所以总是想要去尝试适应,尝试习惯,从未如此执着于一件事情。
    因为有心事,所有失眠,而酒精就是最快乐的安眠药。
    我知道在很多人眼里,我根本就什么都不是,也知道每个人心里能认真装下的人太小了,所以会间接性遗忘,我什么都知道,就是不知道如何说服自己。
    我想起第一次在酒吧喝洋酒时候的场景,觉得自己挺厉害的,直接喝到失去意识躺在地上,第二天在医院打点滴的场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将这段场景彻底遗忘。
    我已经忘记了喝饮料时候,第一口的那种品尝感,却牢牢记住了将不断将杯中酒洒向喉咙就能忘记一直不想忘记的那个人。
    这就是青春吗?当我打电话问林夜蓉的时候,她正在写着企业策划稿。
    她说:“你平时总是想太多对现实总毫无意义的事情,可能这些事情对你写作有很大的帮助,可用不能将次带到生活中来啊,你写的东西总那么伤感,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看世界,写一些温暖人心的东西能,你没有能力来戏弄这个世界,但你有能来能温暖这个世界。”没等她说完,我将电话挂掉了,我最讨厌听这些大道理,可能年少就是用来渺茫的。
    这时我忽然想到了初中时候的音乐老师,她一定是我年少时候最美的女神,都十几年过去了,闭上眼睛都能清楚的描绘出她的轮廓。当时教我们的的第一首歌是薛之谦的《认真的雪》,我们一群孩子坐在多媒体教室里看着这个歌曲的v,我当时只是觉得这首歌描述的画面很美,歌词里面的内容完全听不懂,而她却认真在一边闭眼认真听着,好像还有眼泪留下,只是一瞬间,便被她用手背擦掉。其它同学没有看到,因为他们一直看v,只有我一直在盯着她。
    没两年,就听说她结婚了,是跟一个公务员,婚后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只是现在想来,觉得替她很是惋惜,以她的长相跟歌声,真的不该就那样平庸的过完这一生,可跟自己一对比,好像也不过如此,非要扯着性子选择一条旁人觉得很遥远,家人完全不认同的道路。但这应该不是错,而是尊重并追求自己的选择,我就无数次这样安慰着自己。
    在将自身保护膜退掉以后,或许这就人类最过于单纯的想法呢,在最后一杯伏特加喝完之后,我将玻璃瓶子用力丢向视线中墙壁,瓶碎声裂,面目全非。
    冬天的夜显得格外深沉,空调吹出来的暖气打在我的右肩,左肩被略微打开的窗户吹得有些瑟瑟发抖,意识已经感觉很模糊了,却待在原地不肯挪动,不肯将使劲睁大的双眼合上。是在等待着什么,没有开灯的厅只有只有外面霓虹灯打散进来的微光,是在倾听什么,是左侧吹进来的?还是右侧呼出去的?
    或许这就人类最过于单纯的想法呢,像是梦,像是在此刻逐渐遗忘,我庆幸与生俱来的荒唐来自于内心的真实镜像,不需要任何人最后为我颁发勋章,只要有一丝星光为我保驾护航,就是我最后的欲望。
    我能想到有一天林夜蓉有一天会结婚嫁人,但我想不到那时候该怎么跟她继续做朋友,不是我想太多,而是有些事情到时候是肯定要面对的,面对她的老公,面对她的包包,面对我曾经那么喜欢她。
    不停穿梭在高速黑洞的风流,不停推进却始终握不住的时间,有多少跟我性格完全不同的角色在这个世界的角落里凝视着眼前的迷失。
    我的灵感从来不会出现在黑夜,曾经我和明哥去深山里野营,那种静,让我真是感觉到了孤身一人的可怕之处。是在夏天,周围却没有虫子的鸣叫声,隔着薄薄的一层帐篷,我想是看到了外面有一丝光点,像是萤火中,可打开帐篷一看,只有透露着月光的漆黑。我是无神论者,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超出知识范围的东西存在,可我怕鬼,或许是我心里总有亏心事在作祟吧。
    我叫醒了明哥,他笑话我,可是没有选择遗弃我,我们两个点起了火,听着柴火燃烧时发出的噼里啪啦声音,看着火苗上方不停飘起的尘埃物,我们两个就这样选择沉默,没有主动跟对方说话。直到火苗燃尽,我突然的一声吼叫惊醒了旁边一只沉睡的乌鸦,惹来它嫌弃哀叫。
    明哥踹了我一脚,吼骂道:“你丫鬼叫什么,吓死老子了。”
    我瞬间扭头盯着他,吓了他一大跳,潜意识身体往后一趟摔倒在地上。
    我兴奋的说:“你看着火苗从柔和到旺盛再到衰弱能想到什么吗?”
    明哥被我吓的回了句:“什么啊?”
    我说:“我仿佛看到耶稣死的时候露出的表情了,他死的时候肉体是痛苦的,笑容却是真诚的,他很开心在自己火苗最旺盛的时刻离开人世间。”
    我的话才说了开头,明哥就起身往跑到帐篷,嘴里不停叫着我被鬼附身了。
    7月的天空很晴,却抵挡不住树林里的阴。
    或许那只是瞬间,或许那只是我的想象,我仿佛看穿了自己的一生。就像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一样,他们并不是我们内心所看到的执着,而是对这个世界抱有的最后一丝善意。
    但其实不管我当时想到了什么,随着黎明的破晓,我都会忘记,谁都摆脱不了意外的到来而蔓延至一生,这就是时间节点留给我们最残忍的延伸。而到最后年迈了,醒悟一切了,才发现,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伴随着彻底闭上眼睛的倒计时。
    不是什么东西都会忽然之间就能醒悟的,就像我从不否认于我沉醉肉体上的缠绵。
    感情是感情,性是性,我对感情忠于,并不代表面对自己的欲望也是这样。我很喜欢美国音乐里面对于性的表达方式,觉得很是让人热血。我一直觉得性是生活中的一种形式,就跟吃饭喝水一样,不能说缺了性就不能生存,但缺了性一定会失去了激情。
    其实本来如此,我身边出现过很多女孩,在阳光升起后,嘴角低垂,礼貌告别,一个小时后就将此遗忘,我并没有觉得哪里值得怀念,就像酒后的失恋。
    男人都好色,就看你对此有没有资本,不是说王思聪几天换一次妞就叫牛逼,而你几个月换一次妞就叫不专一。就跟那个大长腿穿丝袜美女一样,人家不缺钱,比我还有钱n倍,人家就是将次当做体验生活,你享受的同时,人家比你更享受。
    其实很多书里都在描述着对于性的看法,我想说的是,忠于自己的欲望就够了。是没有人会为你的错误而买单,但更没有人为你的青春买单。
    朋友们说过我,每次都被我端起酒杯敷衍了事,因为我觉得敢表达出来,而你身为一个男人,敢说在有资本的条件下,不会去尝试不同肉体吗?如果敢,我打心眼里笑话你。
    你不是喜欢这座城市,而是习惯了这座城市。
    最近朋友圈里在聊你喜欢现在所生活的这座城市吗?每个人回答都不相同,但大部分人都说着喜欢,更多人说的是习惯。
    确实,肯定是某座城市的某样东西吸引这你,你猜收拾好背包不顾周遭人的反对,充满激情的前来的。
    最后不管混的怎么样,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原因,一般都不会来开的,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方式,如果忽然间要去另一座城市,面对的未知数简直是太多了。
    而我说不出来喜欢北京哪里,可我不知道离开了这里我能去哪里,即便我知道最后我并不能长久在这坐城市生存下来。
    二十刚出头的时候独身一人来到北京这座城市,我很庆幸遇到了何老师,一个音乐制作人,他让我有了在北京立足的机会。进来我们好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但如果未来回到石家庄后再提起北京,我想到的第一个人一定是他。
    在北京一待就是两年,回头观望时光所留下的痕迹时,却发现什么都很模糊。
    我看不清,在逐渐延续的静止空间里,我看不见。
    就像时常走出地铁口时,想到的并不是我要去哪里,而是我为什么要去那里。
    周末的时光从来都是用来挥霍的,而不是想去学点什么的,虽然每个周一的上午都会给周末的自己定个目标,可随着时间的推进,我只想随着自己的潜在步伐去过得快乐。当把原来的三星笔记本丢弃,换上苹果笔记本的时候,当之前想着可以买台苹果笔记本学习,而现在仅仅只是用来娱乐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青春在快速写着倒计时了。
    当拥有了期待已久东西时会发现,虚荣心并不是给自己的,而是期待已久的炫耀。
    我想不出一个礼拜,连自己都觉得快要腻歪了吧。
    林夜蓉发消息问我,说什么时候能看到你写的书,我想了半天回了句,或许这辈子都不可能吧。虽然我也想要出版几万本来卖,可心里总是犹豫着自己是否真的能做到。
    晚上我们相约了去欢乐谷玩,我很喜欢看她孩子般的笑容,这里是能看到最多的地方,我能清楚记得曾带着很几个女孩来过这里,包括她们的名字长相,那时候脑海里都是关于什么时候上床,什么时候分手的思绪,我很坏,坏到想要轻吻林夜蓉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话语,什么样的动作,什么样的吻技。尽管我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多年轻那个不成熟的小孩了,可对她真的没有一点不纯洁的念想,连拥抱都觉得很是奢侈。
    我经历她的所有情感,却不敢写一篇关于她的故事,我害怕写的时候我在流泪,我害怕她将来如果有机会看到会伤心,我更加害怕这些事情被我们这个朋友圈里的人知道,将这些故事留在我一个人的世界里就够了,我会好好保存。
    在微博里,总是能看到一些跟我一样,比较庸俗的人的博文,她们很无助,用的词语也很烂,什么婊子、小三、骚货来发泄。其实一个人平常人的微博根本就没有几个粉丝,被关注的那几个人都不知道在中国的什么位置。
    很多人都是不想写在备忘录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能看到,发在的文字没有被完全封闭化,所以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发泄平台。
    每当不经意间看到这些的时候,我都会思考好久来写出一段安慰的话语,我不知道最后对不知隔着多少公里的对方有没有一点安慰作用,可我真的会看完那些文字后,莫名其妙的心痛一个人,我知道她现在有多迷茫,如果能不经意的传播一点力量,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最大安慰。
    你没有能力靠短短几十个字去安慰一个受伤的心灵,就跟你连自己都治愈不好一样,你觉得所有人都不了解你,可你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吗?你不懂,什么都不懂,即便你现在写这段话的时候鼻孔是在迅速收张,眼泪即将突破眼眶。
    没有想着去找什么牵强的理由,毕竟这就是最真实的我,可能永远都不能去真正的了解自己。就算觉得想要拥有的并不多,想要了解的并不多,反正觉得想要的,都是奢侈的。
    张爱玲说:“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但其实我一直在努力否认着这段话,过去每天都将自己变得很充实,下班都会参加各种聚会,如果实在没有人陪我在一起,便去酒吧勾搭妹子,可现在回看过去曾走过的一串串影子,发现我自己真的很可怜,每天挥霍的是时间,可年龄却不会轻易投降,我真的只是想过跟爸爸妈妈一样的生活,可真的搞不懂为什么现在总是事与愿违。
    我梦到过自己老去的时候,跟爱人躺在露台上晒太阳,旁边有两个孩子在玩着拼图,是不是幸福,我现在就想穿越时间去享受那样的幸福,哪怕付出的代价是即将过逝的生命。
    什么都会忘记,包括我现在觉得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人,我都知道。
    我只是希望最后在将这一切忘记前自己是开心的,眼睛模糊视线的时候是笑容是由嘴巴上扬的。
    可能永远都不会将生活中的点滴小事领悟透彻,就便是看尽了所有的潮起潮落,只是真心祈祷年老的时候不会的我不会责怪现在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