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黑风口

作品:《从斗罗开始的万界交易

    鬼吹灯世界。
    听英子给我们讲,黑风口的那条野人沟,以前不叫野人沟,叫作“死人沟”,再往前更古老的时候,也不叫死人沟,是叫作“捧月沟”,历来是大金国贵族的墓地。后来蒙古大军在黑风口大破金兵主力,尸积如山,蒙古人把死者都扔进了沟里,整条山谷都快被填满了,所以当地人就称这里是“死人沟”。再后来有人在这条山谷附近看见了野人,传来传去,死人沟的名字就被野人沟代替了。
    因为行李都在林辰的储物戒指里面,所以四人遇山翻山,遇水淌水。
    白天的时候偶尔能够看到许许多多的小动物。
    英子就会吆喝着猎犬去追。
    不过英子的脾气可是很冲,别说是林辰了,就连胡八一他们的帐都不会买。
    在路上什么时候歇息,什么时候吃什么东西,都是由她说的算。
    不过她的树林生活经验确实非常的丰富。
    能够根据许许多多的自然现象找到水源。
    打猎,分辨食物,都是一把好手。
    要是放到现代去,估计和贝爷有的一拼。
    鄂伦春人都是天生的猎手。“鄂伦春”这三个字是官方对这个民族的称呼,并不太准确,有时候他们也自称“鄂而春”或者“俄乐春”,意思是指在林海山岭中游荡的猎鹿之人。他们长年在小兴安岭的林海之中游荡,过着游牧渔猎的生活。
    中国刚解放的时候,鄂伦春人全部人口还剩下不到一千人,政府让他们从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里出来,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但是族人对祖先过的那种游猎生活,有一种近乎神化般的崇拜和向往,他们信奉萨满,崇拜大自然,虽然过上了定居的生活,还是要经常进山打猎。
    没有沉重的行李,四人的脚步快上了不少。
    步行的第三天的下午,他们就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传说中的野人沟。
    不过还别说啊,他们走来的这几天,要不是燕子,估计会遇到非常多的困难。
    林辰的实力被封印了,也就是说他的灵识也没有了。
    原始森林里面堆积满了落叶,特别是有一些地方,由于草木茂盛,白天走在里面都像是晚上一样,黑乎乎的。
    而且落叶下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天然坑洞,或者说沼泽之类的东西。
    都是在英子丰富的经验下被他们给绕开了,要不然肯定得花上非常多的时间。
    由于天色已晚,四人并没有着急前往寻找野人沟,而是就地露营了。
    来到了黑风口,剩下的事情就是胡八一的了。
    寻找古墓的事情林辰也不会,林辰只知道这儿有墓,并不知道在哪儿。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黑风口的地势十分的特殊,刚好能够看到残留在天边的夕阳。
    血红的余韵洒向大地,与跌宕起伏的山林交辉相应,看上去十分的美。
    趁着天色,胡八一拿出了自己的罗盘,然后按照他家里面传下来的那半本书看了起来。
    越看胡八一越激动,这里地势稳重雄浑,有气吞万象之势,一端是草原,另一端和大兴安岭相连,外蒙大草原就如同一片汪洋大海,而捧月沟就似汇流入海的一条大江。
    这种风水虽然不足以埋葬帝王,但是埋葬一个王爷将军什么的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胡八一推断出,等到捧月沟月上中天之际,就是古墓位置出现之时。
    天色渐晚,月亮悄悄的升上了天空。
    一直闲着的胡八一感叹道“我他娘的终于知道,这儿以前为什么叫做捧月沟了。“
    一旁的英子和胖子听到这话,都是好奇的看着胡八一。
    英子虽然从小都知道捧月沟的存在,但是她只是知道而已,并不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胡八一伸手指了指远处悬在山梁上空的月亮,说道“看到没,月亮升上天空,从这儿看过去,两边的山丘像不像两只巨大的臂膀,伸手把皓月捧在手里。”
    如果野人沟里没有那么厚的枯叶烂草覆盖着,直接就可以找到最中间的位置,可是现在只有等到晚上月亮升起来,才可以根据天上的月亮方位进行参照,下到谷底的最深处寻找古墓。我们人力有限,干活的时候不能有偏差,否则那工程量可就太大了。
    胖子回过神来,看着胡八一道“哎,老胡,还被说啊,被你这么一说,还真特娘的是这样,那这儿是不是有大家伙啊?”
    说道大墓,胖子就一脸的兴奋。
    胡八一点了点头,道“胖子,这种地形在我家祖传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中有详细的解释,这种风水,虽然配不上帝王,但是配一个将军,王爷什么的还是绰绰有余的。”
    听到这话,胖子的眼神更亮了。
    天色渐晚,因为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即将开始新的探险,所以四人都毫无睡意。
    而是围坐在篝火旁边。
    这个时候,出去猎食的几只猎狗跑了回来。
    还拖回来了一只小鹿和一只并不是很大的野猪。这鹿的样子有些怪,身上有梅花斑,体形不大,长得很不匀称,后腿粗得异乎寻常,大耳朵没有角。
    看到这种鹿,英子激动的跑了过去,翻转着鹿的尸体寻找着什么。
    最后似乎没有找到,英子气呼呼的踢了鹿的尸体两脚。
    还不满的看着那些大猎狗说道“这些熊玩意儿,整天就知道吃,啥也指不上你们,你们几个今天谁也不许吃饭。”
    胖子不解的看着英子道“怎么了?英子,你这是在找什么呢?”
    英子一边抽出尖刀给鹿剥皮,一边回答胖子的问题“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吧,这是麝,雄麝的肚脐里有麝香,哎呀妈呀老值钱了,不过这东西贼极了,一瞅见有人要抓它,先一口咬掉自己的肚脐,嚼个稀烂。妈拉个巴子这几条狗太熊,它们的动作再快点就能得到一块麝香了。”
    听到这话,胖子无聊的跑到了一旁的一颗树下面坐着。
    然后弯下腰,用自己的肚子一上一下的耸动着。
    林辰在一旁偷笑着,看着胖子说道“胖子,人家那是鹿的肚脐眼里面才有麝香,你肚脐眼里面黑乎乎的都是泥巴,你干嘛呢你。”
    胖子尴尬的笑了笑,硬着头皮说道”谁说我是在弄肚脐眼,我背痒抓不到,靠树上面蹭一蹭不行啊。“
    林辰他们笑了笑,也没有在意胖子。
    众人围坐着吃了一顿烤肉,英子呢也没有真的不给那些猎狗吃东西。
    小鹿的五脏六腑都被它们给吃了,英子还怕不够吃,又给它们弄了一只后腿。
    至于说野猪的话,被他们放在一旁的树子下面,因为一只小鹿已经足够他们四个人的伙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