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比武招亲

作品:《亡灵都城

    次日,或许是由于前些日子太累,这一觉,乐戚直接睡到了大中午,唤醒他的,并非那经过层层阻碍已不再刺眼的柔和光线,而是小松果的毛绒大尾巴,只是在脸上轻轻扫过,他便是睁开了仍旧有些迷糊的双眼。
    给了小家伙一个笑容后,乐戚终于是起了床,推开了窗户看向外部,太阳已经接近最高点,看来时间已经不早了,只是自己仍旧有些困乏,双眼不时眨两下,口中也是哈欠连天,直到洗漱时用冷水敷面,那清凉感觉,才是完让他完清醒过来。
    下到客栈一楼用过普通的午饭后,乐戚并未返回客房,而是出门而去,准备在镇上兜一圈,熟悉地形的同时,顺带详细了解了解自己即将生活一段时间的罗云镇。
    ……
    眨眼间,已是到了八时,乐戚出门算起,已是走了一两个时辰,有些劳累,见前方不远处开有一茶铺,茶座上正有不少人休闲地饮茶,让得几名伙计亦是忙活得四处奔走招呼客人,想来是茶水还不错吧。
    走近上了二楼找了张靠窗的无人小茶桌坐了下去,不久,茶铺伙计带笑脸走来招呼,乐戚随意付了几十金币点了一壶略有名气且味道不错的绿茶后,便是开始回想先前关于罗云镇的见闻。
    罗云镇,靠近罗南山脉,其实也就是与琳琅山脉支脉相连的山脉,只不过隔了较远距离,又是不起眼的支脉,所以被附近居民称为了罗南山脉。这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镇,纵横均是超过七八里,而其中的居民,初步估计已经达到了五六万人的规模,这样的数字,对一个城镇而言,着实不算小。若是加上附近的大小村落,或许能超过十万人。
    而在这五六万人中,至少有超过六成是来自其他地方的狩猎者以及其他职业者,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冒险者,而土生土长的原住民,只占了不到三成的比例。
    至于为何会有大量冒险者在此集聚,原因并不复杂,那便是三百年前冒险者公会在这个临山小镇设立了分会,在那之前,罗云镇只是众多临山小镇中并不起眼的存在,甚至可以说,那时候的罗云镇,可能称为罗云村会更合适一些。
    不过它是幸运的,三百年前,冒险者公会决定在这一带设立一个分会,最终选定为规模稍大的罗云村,罗云村变为了罗云镇,罗云镇成为了方圆两三百里内唯一的冒险者公会分会点。至此,罗云镇开始了它的光辉岁月,被冒险者公会发布的任务酬劳吸引而来的冒险者越来越多,而为了各种目的前来发布任务的委托者也是络绎不绝,因此,镇内的居民也是逐渐增加,房屋也越建越多,最终达到了如今这种规模。
    其实,在冒险者公会到来之前,无论是追逐利益的冒险者或是想要发布任务的委托者就已是存在,前者的到来,只是给了一个可信度较高的平台。简单来说,给活的,基本还是这一带的人,接活的,也基本还是这一带的人,只是这一切,却是因为冒险者公会的到来而接上了线。整个过程中,冒险者公会其实并没有干太多的事情,却是能够从中获得最多的收益。说起来有些奇怪,这完是无本生利?其实
    也不然,因为它提供了最重要的因素,实力、信誉与保障。
    当然,若是有人觉得这些因素依旧是无本生利,其实也没什么不妥,不过经商一途本就如此,尤其是一些至关紧要的行业,更是如此,规模大、实力雄厚的龙头老大,自然而然便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相反,一些规模小、实力较弱的商铺字号,基本上无人问津。是前者做得比后者好很多吗?不见得,甚至有时后者的模式更为有效。那这又何解?不为何,只因为前者拥有这些行业最重要的一点因素可信度高。
    例如存钱的,自然是选择最可信的钱庄了。一间百年千年老字号钱庄,它利息低,甚至连伙计的服务态度都是很一般。可另一间名不见经传只开了几年的小钱庄,利息要比前者高三成,服务态度也好,只是实力却不如何。怎么选?去哪存钱?基本上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为何,钱财这种重要东西,人不敢赌,求稳足已。总结起来,也就是人类天性本能追求安稳,这些重要行业,谁能提供稳定保障,谁就做得开。
    冒险者公会在黑林帝国立足数千年,名声显赫,更容易让人相信,所以它就能在罗云镇一带做开做大,仅此而已。
    回到罗云镇,冒险者公会吸引了大量人流来往,甚至于像羽荒镇等临近城镇武者,也是时常来此,因此罗云镇真正的人口密度,其实要更大。有人就有买卖消费,因此各种功能商铺由此而建,很是齐。
    而在罗云镇,有两大家族,也就是昨日客栈伙计所说的金、叶两家,他们已经在罗云镇世代居住了三四百年,最初建立分会,他们都是出了很大力气,所以得到了分会的管理权,也是因此起家。
    其中叶家叶宅,坐落于罗云镇北区,乐戚已经看过,确实很是气派,占地至少数十亩吧。朱门大气,外立高墙,连守门的家丁都是衣着光鲜,一看就是大户人家。
    不过那金家,乐戚却是还未见着,不过想来,也是差不多吧。
    不多时,伙计用盘托着一壶茶水过来,放在了桌上,恭敬说道“您慢用!”
    见伙计来到,乐戚开口问道“哎,伙计,你知道金府在哪吗?”如今自己将近绕了罗云镇大半圈,却也未能看见金家的踪影,倒不如问伙计的快。
    “金府?”闻言,伙计也是一愣,随即向窗外指了指,说道“那便是金府了!”
    顺着伙计所指方向,乐戚却才是发现了不远处敞开的大门,门楣之上,不正是写着金府两个金色大字吗!呵呵,看来自己是走得太累了,竟然没注意到这一点。笑着挥了挥手,示意伙计可以退下了。
    倒了一杯热茶轻轻品了品,香气淡淡芬芳,入口先是小涩,后转微甘,浓淡适中,嗯,是壶好茶。
    转身向窗外望去,只见那金家的大门敞开,此时门前,已是排起了一条长龙,在队伍的最前方,放置着一张书桌,一名老先生坐在后方提笔正在书写着什么,很是热闹。
    乐戚对此感到好奇,却也没有即刻前往,而是将一壶茶喝得有些温了,才是带着小松果下了茶楼,向着金府门前的队伍走去。
    找了位正在排队面目和善的男子开口客气问道“朋友,你们在此排队所谓何事?”
    那人瞥了乐戚一眼,见他还算客气,便是回道“你不知道?两日后金家大小姐金梦欣要举行比武招亲,我们在金府大门排队,自然是报名参加了!”
    “哦,是这样,多谢告知!”乐戚笑着说道。原来是这件事,如此多人排队参加,看来那金家大小姐,确实是挺招人喜欢的,也不知道长什么样。
    走到队伍前方去看了看,依旧还是那位老先生与几名家丁,并未看见大小姐的身影。有些遗憾,不过也仅仅如此。
    乐戚粗略数了数报名人数,就此刻竟已是超过了三十人,如此估算,最后参赛的人,恐怕得过千人吧!呵呵,有好戏看咯!只是这队伍中,怎么明显混入了两三个中年大叔的身影?自己似乎记得,有一点要求是规定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男子才能报名?就比如下一位报名的大叔?
    只见此人皮肤黝黑粗糙,一身壮实大肉,或许是人到中年有些发福还是怎的,有些松垮的肚腩肉连衣服都是遮挡不住,二十五岁?三十五四十五岁也差不多了吧。
    果不其然,那老先生抬头看了一眼,便是说道“年龄大于二十五岁者,不予报名,下一个!”
    闻言,那人不羞不臊地笑道“我就是二十五岁啊!年龄符合要求!”
    “你这副模样二十五岁,你自己信吗?”老先生抬头看着他问道,眼神带上了几分犀利。
    不过,那人依旧是一副不要脸的无赖模样说道“我信啊!我就是二十五岁,只是人显老像而已,再说,你也没有证据证明我超过了二十五岁吧?”
    “这么说,你是想挑事了?”老先生露出了不悦之色,语气不善地问道。
    那人却是认定年龄这种东西不可能有证据,于是继续不依不饶地争辩道“老头,你本就无法证明我年龄超过二十五岁,凭什么不给我报名!”
    见状,乐戚都是不得不佩服此人的脸皮是真厚啊!
    “看来你是成心想在金家挑事了?”那老先生站起身开,苍老身体竟是散发出了一股不亚于月玄境的威势,干瘪老嘴微动,却是发出了中气十足的声音“再不滚!莫怪老夫下重手!”
    这附加了玄气波动的声音,竟是令得那人向后退了两步,吓得赶紧离去。
    随后,老先生又是开口对众人说道“别让老夫再看见这种浑水摸鱼之人,三十岁说是二十五岁还说得过去,三四十岁的也说是二十五岁,不嫌丢人吗!以后若再有这种人,绝不轻饶!”
    此话一出,有几人便匆匆逃走,显然,这些都是准备像先前那位男子一般准备浑水摸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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