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穿成年代文炮灰[快穿] 第118节
作品:《咸鱼穿成年代文炮灰[快穿]》 当年白清娴的亲妈张颖打这份嫁妆时不少人都看见了,光金镯子她就打了三个,那一个镯子恐怕就得有二两!等她把镯子拿到手她就拿去融了做成三个小镯子一对金耳环。
镯子她俩闺女一人一个,有了这个金镯子,她们在娘家的地位都得高出一大截来。剩下的一个镯子跟耳环是她的,她长这么大还没戴过金首饰呢。
等她百年了,这俩首饰就看情况,要是白清娴孝顺,伺候她儿子伺候的好,肚子也争气,她就把这首饰留给她,但凡她有个一点不孝顺的,她就是把这些东西带入土都不会给她留一分一毫。
谁让她婚前就不检点了呢!
王琼芳理直气壮。她儿子虽然有一定的缺陷,虽然名声也不太好,但男人跟女人哪里能一样呢,男人身上有点流言什么影响都没有,女人可就不一样了,一旦染上这种桃色新闻了那立马就变得不值钱了。
白书庭跟林敏对视一眼,林敏温温柔柔地开口:“琼芳啊,你这要求过了吧?哪有谁家嫁女儿没有彩礼还得贴嫁妆的?”
都是一个大院住的,林敏跟王琼芳也算熟悉,王琼芳的男人赵振德是主管公司后勤部的,员工们的福利待遇都要从他的手上过一手,是个有水格外丰盛的部门。
厂子里这些领导们谁也不想跟赵振德闹矛盾,家属们也各个都捧着王琼芳。
在一水儿的吹捧中,王琼芳的性格就越发的自大自傲。
林敏看着她那张脸就讨厌。再说了,那金镯子早就没了,她上哪儿找来给白清娴当陪嫁去?
“那是没有,可不也没有人家会娶一个坏了名声的姑娘么。反正我们老赵家是绝对不行的,要进我们老赵家们,这就是条件。”王琼芳一脸笃定的说完,又看了一眼虞清娴,随后又翻了个白眼。
要她说啊,她是真看不上白清娴这个姑娘,唯唯诺诺的,一点都没有个富家千金该有的样子,但没办法,自家儿子就是那么个情况,找个有主见的姑娘回来也不行,找这么个姑娘也算是一群矮子里拔高个了。
别人不知道这白家的事,她王琼芳还不知道?白书庭这个男的最好脸面,为了面子是个啥都能牺牲的人。
林敏呢,外头谁不夸她是个好后妈,是个菩萨一样的人物呢,看看丈夫的这三个孩子被她照顾得多好啊,看看白家兄弟多尊敬她啊,谁不说她苦尽甘来福气在外头呢?
要王琼芳来说,最聪明的就是这个林敏了,她对白家三兄妹的好可是大有文章呢。老大老二她是半分不克扣,就逮着老三这羊毛薅,偏偏她在外头的形象太好了,老三就是到外面去控诉她区别对待都没人信。
不过那跟王琼芳就没没有什么关系了,她只知道她这时候上门来提亲,白书庭为了脸面也会同意把白清娴嫁到自己家来。
毕竟相比起自己家,那个小混混家是实在没眼看,先不说小混混的那个身体不好常年不出门不劳作的老妈,就说那个小混混就不是个东西。
但凡有点良知的人家都不能把女儿嫁给他,若是嫁了,还不知道要怎么被人戳脊梁骨呢。
白书廷那么好脸面,他不可能那么干,那么自己家就是白书廷最好的选择。
白书庭的眉头紧蹙:“不可能,我们不可能答应这种要求,赵嫂子,爱民,你们回吧,恕我们不能招待了。”
王琼芳自然是知道这件事情第一次是成不了的,得慢慢来,等白书庭受不了厂里的流言蜚语,他们再来提亲,他不会不同意。
“走吧,爱民。”她站起来整理整理衣服,叫上还一直在痴痴看着虞清娴的赵爱民。
赵爱民最听他妈话,站了起来,还不忘跟虞清娴说话:“清娴,我明天再来找你,我们明天去看电影去。”
在赵爱民心里,白清娴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王琼芳又看着白书庭跟林敏,淡淡的说:“我的条件就摆在这里,你们自己想想吧。”
母子两个走了。
他们刚走出去没多久+ ,白书庭便蹭地一下站了起来,把面前桌子上的陶瓷杯扫落在地,他满眼阴霾地看着虞清娴:“你真是让家门蒙羞,从今天起,你别想踏出家门半步。”她又看向林敏:“还有你,不许为她求情,这都是她自作自受。”
在白书庭的眼里,林敏固然对自家女儿有些亏待,但一只手指还有长有短呢,家里四个儿女,都是靠着他的工资来养活,林敏会区别对待其中一个很正常,更别说林敏在亏待他闺女的同时自己也跟着她闺女吃一样的东西呢。
在白书庭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总不能亏着白宝珠吧?若是真的亏着白宝珠了这让大家伙怎么看他?他这个副厂长还怎么当,他还怎么往上走一走?
再说了,宝珠这孩子性子实在是好,温柔懂事,聪明乖巧,但凡跟她相处过的就没有不喜欢她的。跟她一比,脾气大又娇气,家属院里那么多小孩,就没谁跟她是朋友。
有时候白书庭都在遗憾为什么白宝珠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林敏一脸的为难:“这件事情说起来也不是清娴的错,也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怎么就把那个仓库的门给锁了!要是让我知道,我非得剁了她不可。”
说到最后,林敏声音越来越狠。她这幅做派,若是不知道白家底细的,还以为她是原主的亲妈呢。
白鸿运坐了很久,早就不耐烦了,他站起来:“行了,这件事情我会去调查的,今天是清风学成归来的接风宴,我得去一趟,鸿辉,你去不去?”
白鸿辉抓起茶几上的钥匙:“去,怎么能不去,到底一起长大的。”
兄弟俩并肩往外走,临到门口时,白鸿辉转身过来:“宝珠,你去不去?”
白宝珠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虞清娴,又看了看在等待她的白家兄弟,咬了咬唇:“去。姐姐我走了。”
说完白宝珠满含歉意的看了虞清娴一眼,迈着小碎步蹬蹬蹬的跑走了,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虞清娴一句去不去。
哪怕顾清风在此时还是原主的未婚夫。
而在原主的记忆中,从小到大,类似的事情多不胜数。
虞清娴垂眸,在这种家庭中长大,原主如何能不发疯,不发狂?
明明是她的父亲,她的兄弟,却都站到了别人的身边去了。
白书庭怒气冲冲地回房去了,林敏耐着性子哄了虞清娴几句也跟上了,虞清娴也回了房间。
永定陶瓷厂是乾市最大的陶瓷厂,是市里陶瓷厂的龙头企业,厂子效益好,家属院也盖得格外棒。
陶瓷厂设有一个厂长两个副厂长,他们的房子是整个家属院里最好的,这是一座带着前院后院的二层小楼。
厨房客厅卫生间都在一楼,除此之外一楼还有两个并不大的小房间。
二楼都是卧室,采光最好面积最大的是白书庭跟林敏的主卧,白鸿运白鸿辉白宝珠三人一人一个房间,他们一行人恰好占完二楼的所有屋子。
原主没办法,只能住到一楼来,相比起二楼白宝珠的房间,一楼的房间小了很多,一张一米五的铁架子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就占满了整间房屋,中间留有一条小小的过道。
虞清娴躺在床上,脑子里浮现的却是白宝珠的大房间,放了衣柜书桌跟床以外还摆了一套小小的沙发。
书中多次描写,白宝珠最喜欢干的事就是躺在小沙发上看书。
两相对比,虞清娴越发觉得原主凄惨。
明明是亲生女儿,却跟继女过着截然相反的生活,换谁谁能甘心,换谁谁能高兴?
原主那么针对白宝珠,这不是情有可原的吗?怎么在整本书里,原主的种种行为就成了恶毒呢?
原主睡在这样的小房间里,在别人家,这样的小房间是给保姆住的保姆间,怎么这么多年没人说过呢?那些大院子弟时常跟在白宝珠左右,也经常来白家,原主住在什么地方他们不会不知道吧?
那他们为什么没在外面传过呢?
虞清娴翻了个身,这大概又是主角光环吧。就像是上辈子的梁红玉一样,因为金手指过于强大,大到让大家故意忽略了发生在她身上的违和感。
估计这个世界也是一样的,原女主气运太强,强到让大家伙成了睁眼瞎,只看得到他们想要看到的东西。
虞清娴已经麻木了。
她从床上坐起来,打开衣柜去把原主的衣服拿出来。白家她是不打算待的,她更不会像原主一样在他们的轮番轰炸劝说下嫁给赵爱民。
那就是个变态,是个傻逼。原主上一世嫁给他,被他打骂都是常态。他那个地方不行,于是他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在床上折磨原主。
赵爱民的父母早就知道自己不行。在知道自己不行的那一刻他们两口子就琢磨着怎么找一个家世好相貌好又不会轻易离婚的儿媳妇。
他们找了五年,终于找到了原主这么一个各个方面都附和的人,在把原主娶回家以后,他们最先要做的,就是要压灭原主的气焰,碾碎她的自尊,把她训练成一个没有自我的只听他们一家子话的傀儡。
许多次在折磨原主的时候,王琼芳都是在场的,就算不在场,她也是会在外头听壁角的。
原主被残忍对待了一年,她终于长成了赵爱民一家子心目中想要让她成为的样子,于是赵家便开展了他们的第二个计划,借种。
借的种是赵爱民他爹的。
于是原主在被赵爱民折磨以后又要被赵爱民他爹欺负。每次被赵爱民他爹欺负完以后原主要面对的则是来自于王琼芳以及赵爱民的双重报复。
她寻求过白家的帮助,可她说出的那些事情太骇人听闻了,白家没有一个人相信的。不仅不相信,他们还不许原主出去外头胡乱编排,因为她说的那种事情太违背伦理道德了,她若是说出去,白家面子上也无光。
原主试图去求救过公安,可赵爱民的叔叔就是公安局的二把手,她前脚刚刚进公安局,后脚赵家人就能把她拉回去。
回家后她则会遭受更加严酷的殴打与侮辱。
原主嫁给赵爱民的第二年秋天,她怀孕了,赵家一家子欢欣鼓舞,对原主破天荒的好了起来,对她的看守也松懈了下来。
原主不想生下那个孽种。她划破自己的手放了一碗血,写了一行如泣如诉的‘血书’,趁着下班人多的时候跑到了厂区办公大楼的楼顶。
在吸引到众多人的目光以后,她把血书丢到地上,随即纵身一跃,从楼顶跳了下来,一尸两命。
她用生命换来了赵爱民一家受惩罚,可她的这一条命除了让白书庭父子掉了几颗眼泪以后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在被人问及他们知不知道她在赵家所收到的非人折磨时。
他们都说不知道,甚至还颠倒黑白,说原主在嫁到赵家后并不经常回家,回家都是报喜不报忧,平常又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原主也没表现出任何的异常来。
他们的这一番话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这些对原主来说都不重要了。
彼时的顾清风跟白宝珠已经结婚了,白宝珠的肚子里正在孕育着两人的爱情结晶。顾清风听到故人亡故的消息十分震惊,还不等他做出什么反应,白宝珠便哭着晕了过去。待她醒来后又是一番哭天抢地的自责,顾清风在妻子愧疚的哭声中,那些想法烟消云散,同时又下定决心要更加对白宝珠好。
原主的死到最后,在这两人的面前,最后又成了他们爱情养料,路上的磨刀石。
原主死后灵魂逐渐消散,被系统收纳时她的灵魂脆弱得仿佛用光稍微一照便能烟消云散。
原主说,她这一辈子只有两个愿望,一个是远离白家,活得潇洒一点,快乐一点,自强一点。一个是让赵爱民一家得到报应,让他们一家再也不能够祸害别的小姑娘。
这两个愿望都不难。
原主的衣服不少,在这些面子工程上林敏一向做得到位,只不过她的衣服裁剪都很普通,不像白宝珠那样富贵贴身罢了。
“咚咚咚。”房间门被敲响,虞清娴把收拾好等到衣服放进衣柜里,去打开门。
林敏手里端着一碗面条,笑盈盈地望着她:“清娴,饿了吧?我给你做了一碗面条,你快趁热吃了。”
面条是西红柿鸡蛋面,黄橙橙的鸡蛋印在西红柿红色的汤汁里,里头的挂面又细又白,一两根青菜与小葱花点缀其中。
卖相极好。
林敏也不需要虞清娴的回答,她径直进屋,把面条放在书桌上:“趁热吃,别坨了。我记得你最爱吃的就是西红柿挂面了。”
林敏这个女人最擅长攻心。原主从小就缺爱,别人给她一点点爱她就能为了人家奋不顾身。
她知道林敏是个什么样的人,但偶尔还是会被林敏一个不经意的举动给打动,家里每一个人的喜好她都记得,她记得原主喜欢吃西红柿鸡蛋面,会记得原主喜欢红色,不喜欢蓝色。
原主知道林敏不安好心,可她太缺爱了,每次她都拒绝不了林敏。
林敏就知道这一点,于是她便用这一点哄着原主做了许多事情。原主生母留给原主的镯子就是这么被林敏哄去的。
那时候原主不到十岁,林敏刚刚嫁到白家不足一年。
原主喜欢吃西红柿鸡蛋面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她的生母爱吃的,她生母但凡下厨做饭,十次里有八次做的都是这个面条。
虞清娴这辈子吃过的山珍海味不在其数,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在她眼里什么都算不上。
她望着林敏:“林姨,你刚刚嫁过来我家的时候跟我说过我妈给我打的金手镯好看,想问我借去瞧一瞧,我借给你了,后来我问你要,你说镯子太贵重,你帮我保管,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镯子还给我了?”
当年原主的母亲去世后怕白书庭重男轻女不把自己给女儿打的嫁妆给女儿,硬是在临死前将镯子给了原主并且反复叮嘱她镯子不可以给任何人。
原主听了,在她生母去世后谁来问她要那个镯子她都没给,一直到林敏嫁进来。
在最开始的那段时间里,原主上真心把林敏当成亲生母亲去看待的,所以她才会对林敏不设防,林敏想看,她就给了,林敏说帮她保管,她也让了。
后来她们关系交恶,原主不止一次跟林敏索要手镯,次次都被林敏岔开话题,有时候白书庭在家知道了,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还斥责原主心眼小,给出去的东西还要要回来。
原主被伤透了心,再也没问过这个手镯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