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重生]_分节阅读_144

作品:《金丝雀[重生]

    金丝雀[重生] 作者:狐狸不归

    小助理颠颠地往这边跑过来,踮着脚看过去,兴奋地点了点头,还不忘了本职工作,“是啊!是郑哥!”

    裴向雀若有所思。他记得安知州除了学习之外,没什么其余的爱好,只有一样,似乎特别喜欢郑夏。有一会安知州给自己看学习资料,不小心滑到了一个相册,里面全是一个男人的照片。其中高清和模糊都有,大概是从不同的渠道搜寻过来的。

    安知州手忙脚乱地关了手机,连带着差点掀翻了桌子,脸颊都红了一片。

    裴向雀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个相册的名字——《吾爱》。

    安知州对着裴向雀疑惑的眼神,又不能讲出实情,只好昧着良心蒙骗同桌这个小傻瓜,说自己特别喜欢这个明星,没别的意思。

    裴向雀闻言有点失落,他还以为这个人说是安知州的男朋友,结果原来是很多人的男朋友。

    不过安知州这么喜欢这个人,而且这次的机会又难得,裴向雀以己度人,就想要一张郑夏的签名,送给追星男孩安知州。

    他这么想着,就发了条信息给助理,“那个,你能不能帮我找他要一张签名?我想送人。要是能写上送给安知州就更好了。”

    助理虽然在工作上圆滑,可到底还是个才出大学没多久的小姑娘,在网上也是个为了自家郑哥疯狂打call的迷妹,听到这话蠢蠢欲动,从前是没有机会,现在遇到了机会,也想要亲自签上一张。况且郑夏在粉丝里的名声一贯很好,基本上只要是在外面偶遇,他都会为粉丝签名。

    小助理鼓起勇气,朝对面走了过去,和郑夏的助理交谈了起来。

    裴向雀想的是要给安知州一个惊喜,可是心里藏不住事,只过了三十秒钟,就没忍住发了条信息给对方,将整件事原原本本地说了。

    “要是他能写,‘送给安知州’就太好了。”

    安知州怔怔地看着手机上的这句话,仅仅是一句话罢了,他的心脏像是忽然被什么攥紧,提到高空中,摇摇欲坠,几乎很难呼吸,只等待着一个结果。

    他心想:这世上有多少人也同我一样叫安知州呢?

    他会记起这个名字吗?他会多问一句吗?他还,喜欢自己吗?

    安知州还在教室里,老师在上头讲课,他坐在第一排,睫毛上都沾着粉笔灰,可耳朵里只有一片嗡嗡声,半个字也听不清。最后只能捂着额头,遮住脸上自嘲和希望混杂的表情。

    他还有所期盼。

    裴向雀不知道他的心思,看着小助理兴高采烈地去了,垂头丧气地回来。

    “助理说,郑哥最近状态不好,不能打扰他,我就回来了。”

    裴向雀一愣,他也不是强人所难的性格,又安慰了助理几句,才绞尽脑汁,想要怎么同安知州说这个消息。

    他刚刚嘴太快,早知道就忍住不要说了。

    裴向雀懊恼极了,半天才挤出几个字,小心翼翼地发过去。过了半响,他才收到回信,安知州只是平平淡淡地发过来一个“嗯,没关系的,以后再说。”

    谁也不晓得安知州方才有多期待,他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

    这件事似乎是录音途中的一个插曲,很快就轻描淡写地过去了,小助理也重新开心了起来,还说回去的路上会经过一家特别好吃的蛋糕店。而裴向雀摸了摸口袋,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被放进去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请不要辜负你的天赋,一直唱下去。”

    裴向雀将这句话看了好几遍,将纸条小心地折好,放回了口袋里。

    他在心里回答:我不会。他会一直唱下去,为了陆郁,也为了自己。

    汽车开得很平稳,并不算颠簸,摇摇晃晃的,暖气开得又足,惹得人困意上头。裴向雀窝在后座,贴着窗户,路边的高树都落完了叶片,光秃秃的枯枝兀自生长着,斑驳的影子落在裴向雀的脸上,明明暗暗。

    前几天就将看牙医的时间订好了,裴向雀记得就是今天。今早陆郁没提到这件事,裴向雀对陆郁却有着天然的信任,认为他一定是安排好了。

    他缩在后排的,打了许多个电话,打通了很久都没有人接听,裴向雀一个接一个的地拨通,忽然就着急了起来。

    他联系不上自己的陆叔叔了,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李程光正在公司里处理公事,私人号码上忽然收到一条信息,“陆叔叔呢?”

    他的手一抖,这个称呼,除了裴向雀,没有第二个人能说。而裴向雀的事情,是要排在最要紧的位置的,他放下手头的工作,急忙回了过去。

    原来是老板的小先生找不到他人了,所以才急急忙忙问着自己。找不到陆郁可比错过看牙医的时间要要紧的多,裴向雀甚至都没提到牙医的事,就要李程光带着自己去找陆郁。

    李程光也没法子,在办公室交代了几句话,让司机把车开到公司,就在下头等着他们了。

    陆郁的去向他倒是很清楚,可就是有点纳闷,平常裴向雀都乖得很,今天怎么就这么粘人起来了。

    陆郁是去参加贺原的单身派对去了。贺原喜欢上了一个娇娇弱弱,嫉恶如仇,还特别厌富的小姑娘,只好装作三无人员去工地里搬了几个月砖,好不容易算是得了人家姑娘的芳心,可是自己的身份没有藏好,被发现了,瞬间鸡飞蛋打,直接赶了出来。

    可贺原喜欢极了她,又在那里待了几个月,才用真心打动了对方。贺家虽然是有钱,可贺原是小儿子,倒更看重他自己的喜好和幸福,很容易就通过了父母这一关,到了该结婚的时候。

    贺原得意地安排了这个告别单身的排队,他虽然回国时间也不长,可是交友广泛,请了许多人,要好好闹腾一番。

    这样的场合太吵,陆郁本来不喜欢,也觉得没意思。可主角是贺原,他们俩的关系全淮城都是知道的,这样的场合不来,倒徒惹猜疑,不得不来了。

    同贺原交好的年纪也不算大,大多三十岁左右,长辈未老,还没到自己掌权的时候,和陆郁没法相比,自然难免有些讨好他,总是和他搭话。

    在场这么多人,除了贺原和陆郁,哪个都有作陪。贺原是爱极了他的宝贝媳妇,从追求开始就守身如玉,到了这个场合和意志坚定,不为所动,还劝着大家收敛一点。

    陆郁没也同他们闹在一起,身边半个人也没有。才开始确实有人想要接近他,可陆郁直接叫人滚了出去,那些还怀着其他心思的人也不敢再往那边凑过去。

    他孤身一人坐在靠近壁灯的单座沙发上,灯光昏暗,谁也瞧不清他的脸色,陆郁偶尔抿一口酒,同贺原讲几句话。

    旁边有人喝多了,便大着胆子打趣道:“陆三爷这是怎么了?性冷淡了?还是这里的孩子不够好看,入不了三爷的眼?那就叫老贺再找一拨人过来,他办的派对,还能叫三爷玩得不痛快了吗!”

    陆郁瞥了那人一眼,闲极无聊似的用指节敲了敲杯壁,却连应都不应一声。

    贺原知道其中的关节,笑着过来打圆场,“咱们三爷最近忙着呢,好不容易大驾光临,来和我玩一趟,要什么旁人掺和,还耽误时间。”

    陆郁很给贺原面子,挑了挑眉,抬手同他碰了一杯,没否认,也不承认。

    那人看着他们俩,悻悻地笑了笑,酒醒了些,也不敢招惹陆郁,便朝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招了招手。

    陆郁喝了小半瓶酒,又沾了满身烟味,心里想着,待会回去后该先洗个澡再上床,否则怕不是要呛到自己饿小麻雀。

    里头玩得太热闹,音乐喧闹得震耳欲聋,将敲门声完完全全淹没住了。李程光礼貌地敲了几下,大致也能猜到门后的情景,便毫无心理压力地推开门,这么点动静也没人注意,直到裴向雀小心翼翼地将脑袋探进来,瞧见一群从没见过的人,细声细气地问:“我家,我家陆叔叔在吗?”

    这里太吵了,他怕陆叔叔听不见,又重复了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