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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犯心》 ☆、终章
躺了太久,全身的关节就像被融化在了一起,比初生的婴儿还不如。翁宝宝没法像婴儿一样瞪着脚大哭大闹,只能做个眼盲的美男子。
时间对于他来说太过奢侈,白天黑夜,暖阳冷月,都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陷入一片黑暗世界中的人,能干什么?
等投喂。
他的计时方式就是每顿饭,早饭、中饭、晚饭,没有宵夜,会长胖。
苏源邑尽心尽责的亲自上阵,任劳任怨的连他家保姆都自愧不如。这哪是照顾媳妇儿,跟养个小孩差不多了。
直到翁达晞出院那天,他憋在心口的话终于问了出来:“阿邑,阿旭和爸爸呢?”
他们怎么从没来医院看过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耳朵可以听。他的同事好友,每个人都来医院看过他,为什么他没有听到过那两人的声音?
苏源邑绕到他轮椅前,蹲下身仰着脸看他。即使他的目光没有焦距,但他还是直视着他的眼睛,轻声细语道:“叔叔还在看守所,他的审判还没下来,要等半年后才能开庭。翁旭.......他出国上学了,手续都是我给他办的。你不用担心,他现在很好。”
前一句他撒了谎,后一句都是真话。翁旭躲在家里自杀了,幸亏他发现的及时,否则.......他更不知该怎么和他交代了。
八月的风吹在人身上带着烈日的灼烧感,沿海城市的空气潮湿闷热,能把皮脂下的油层吸出来。薄薄的T恤贴在皮肤上,很快就被薄汗氤氲了。
翁达晞摸到他的脸,顺着五官移到鼻子上,轻轻捏了捏,“撒谎的孩子,鼻子会长长哦。”他嘴笑勾起个淡淡的弧度,笑意只浮在鼻子以下,“他在梦里跟我告别了,是笑着走的。”
那张全家福被他牢牢锁进了心里,刻在了灵魂上。
即使他的灵魂,已经残败不堪。
他们一家三口应该团聚的,可是他得留下来。他舍不得眼前的爱人,还有落在他肩上的责任。他得带着弟弟走完这一生,这是他答应了爸爸的。
苏源邑几度哽咽了,他抓着他盈盈一握的手腕,笑着问他:“宝宝,我们回美国吧,好不好?”
“好。”
***
安德森最近非常忙碌,他得把小洋房从里到外重新布置一番。拆掉所有台阶,撤下所有尖锐的物体,房间里得铺上厚厚的绒毯。不仅如此,他还把外面的大草坪改成了个室外花园,种上了翁少最喜欢的花。
“哦!小家伙,你不能吃那些花,你的老板会生气的。”安德森火急火燎的把屎壳郎从花园里拽了出来,累的他额头上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屎壳郎是一只专业的金毛导盲犬,它是个女儿身,却长了颗男儿心。它每天的工作除了带翁达晞出去遛一圈,其余时间都是在花园里肆意摸鱼。
反正它的老板也看不见。
它每天都能把自己身上玩的很脏,专心工作她不行,调皮捣蛋她最会。所以翁达晞给她取了个符合她形象的名字——屎壳郎。
又脏又臭。
屎壳郎很怕热,最喜欢的事就是老板给它洗澡了。但今天老板不在家,它有点兴致缺缺。老板一个星期总有好几天要出门玩,还不带上它,有点不够哥们儿。
它是个工作犬,不工作是没有灵魂的,会被隔壁的哈士奇杰西卡笑话。
门口传来汽车引擎的声响,屎壳郎唰一下就从安德森手里蹿了出去,奔向了车门边。
它的老板回来了。
苏源邑刚打开车门就迎上了这傻妞的目光,他头有点疼,“嘿,屎壳郎,你这么脏,你的老板会嫌弃你的。”他非常好心的提醒它。
屎壳郎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一个劲儿的梭车里那人,嘴里的舌头伸的老长了,哈喇子流了一地。
苏源邑把里面的人扶了出来,屎壳郎没等他站稳,一头朝他扑了上去。
翁达晞:“........”
今晚吃爆炒狗肉。
屎壳郎扑他怀里舔他的脸,模样高兴极了。老板今天给我洗澡吧,我们一起玩呀。
翁达晞摸了摸它头,一点不嫌弃它的口水,轻声说了句什么。屎壳郎立马安静了,乖乖的坐在了地上。
翁达晞的治疗依然在继续,他脑部恢复的很好。他开始慢慢习惯黑暗,努力拥抱新生活。没有了视觉,可以用触觉、听觉,用一切可以辅助的工具,来代替眼睛。现在还有了屎壳郎,他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很大影响。
苏源邑为了帮他重见光明,用尽了一切手段。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点效果。一周理疗五天,翁达晞的视觉终于有了反射弧度。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急不得。
傍晚,翁达晞拿着水管,在花园里给屎壳郎洗澡。天边的火烧云红彤彤一片,花园里百花齐放,俊逸的少年在草坪上跟狗狗嬉闹,脸上是愉悦的欢笑。
“屎壳郎,你别晃啦,水全洒我身上了。”翁达晞身上脸上全湿了,屎壳郎围在他身边肆意洒水,玩的不亦乐乎。
苏源邑穿着个大裤衩,跻着个人字拖朝他走过来,“需要我帮忙吗?老板。”
“要,抓住它。”翁达晞忙不迭的点头。
两人合力,终于把屎壳郎的澡洗好了。身上的T恤未能幸免于难,贴在皮肤上,让人很不舒服。
翁达晞的头发也湿了,发丝贴在额头上,他的脸红噗噗的,忙碌了一番,气息有些不稳。这体力活太他妈累人了,屎壳郎才是祖宗,他是伺候它的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