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独行侠

作品:《奚月妙旅

    奚月从旅店逃走之后,趁着月色正亮一边走一边分析自己今后的去处,反正现在又是孤身一人了,去哪里都行,关键是,自己就要这样子继续下去吗?
    过一天算一天,也没法子回家,总是在依赖身边的人,明明大家跟我都不一样,他们原本就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我是来自另一个时空、另一个地方的人。
    刚开始是脑袋一热就出来了,但是现在越走,离人迹越远,奚月看着两旁的树木都不敢大口喘气,凭着自己身体的本能在走,可是听见自己耳边传来的脚步声总是会很害怕,总感觉身后还有别人跟着。
    平日里不会觉得,但是每次一个人走夜路就有这种感觉,但是奚月心里清楚,这是因为声音传到耳边的时候慢了一小拍,或者就只是黑夜里的回声,但是,你却没办法相信那个和你脚步不同步的那个脚步声是你自己的。
    蜿蜒的乡间小路上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阵人语,奚月大惊失色,立刻从鼓鼓囊囊的布包里拿出当时在肯特山维特大叔送给她的那件隐身衣,这算是奚月最大的一件行李了。
    披上隐身衣,斗篷一样的衣帽罩住奚月的整个脑袋,现在,只要她不发出很大的动静,是没人会发现她的。想了想,奚月躲到路旁边的树林里了,她害怕站在路边会有可能和那些人碰上,那就太危险了,毕竟,隐身可不代表消失了。
    真的要感谢奚月零时做了这么一个决定,因为奚月看见两个人还带着一只狗远远的从路那边走了过来,虽然隐身衣可以隐藏一部分的气息,但是狗的鼻子可是不一般的,离得太近的话,一定会被发现的!
    缓缓地吐着气,奚月直到自己看不见他们的身影,也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声音了才从树丛中站起身。这时她发现自己领口的衣服都已经湿了,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在这个地方她没有自保的能力,就连碰到人类都要躲避起来,如果以后真要一个人,自己该怎么活下去呢?
    在克罗基吉亚国的时候,那个小巷子的战斗,如果不是后来卡米他们及时赶到,自己说不定那个时候就已经死了。奚月拍拍身上的灰尘,不敢脱下隐身衣,因为她越来越害怕了,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打起精神继续赶路。
    这次,奚月一边走路,一边害怕的警惕四周,还一边想着自己身上现有的可以保护自己的东西。第一个自然是隐身衣,第二个是卡米给的风遁符,但是仅有三张,早知道当初分开的时候再向卡米要一些了,毕竟这是自己唯一可以使用的很好的逃命武器了。第三个是伯纳尔送的临别礼物,是一把小手枪,如果对方不是很厉害的那种,这个还是很不错的攻击武器,可以让对方身体麻痹,短时间动弹不得,简直就是一个比电棒还牛的产品。
    但是,即便有这三样又有什么用呢?遇到厉害的家伙,风遁符也跑不掉,手枪的攻击力估计能让对方麻痹顶多三到五秒,隐身衣就更不必说了,人家凭实力就可以感应到你在哪个地方,唉~
    走走想想的奚月慢慢的就忘掉了恐惧,竟然没有注意到她已经被一群绿眼睛的家伙盯上了。那是一小群的饿狼,它们十分的聪明,即便眼前什么也看不到,但是他们能很清楚的闻到人的气味,肉的香味,它们已经饥饿了太久,是不会放弃在这明亮月色下的独行侠的。
    人说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从心里有一股预感,奚月也是这样,她突然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后脊背一阵凉意窜了上来。她停下了脚步,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眼前、周围的一切上。
    突然,她撇到前方左侧的树林里有一道绿光闪过,她不是傻瓜,立刻明白自己是被这山里的野兽盯上了。她不动声色,眼睛仍旧死死的东瞅西看,手却悄悄的伸进布包之中,真要感谢她有隐身衣,不然,野兽早就扑上来了。
    虽然敌在暗,但好歹我也算在暗,他们看不见我的举动,我还是有机会逃掉的。奚月现在右手边有一颗大树,她轻手轻脚的爬了上去,就在她刚爬到树的第一个分叉口的时候,突然间,路口前面三条狼窜了出来,他们像扫荡的军队一般,并排前进,边急速的嗅闻四周的空气,边有条不紊的快速前进。
    奚月心头一跳,回头一看,后面也有三条狼!他们从两边包抄,绝对不会让我从这条道路上消失,因为它们已经切断了我前后的道路。
    它们的行进速度很快,奚月不敢再耽搁,抓紧树干就继续往上爬,毕竟,现在这里太矮了,狼要是跳起来,估计就能扑咬到自己,此刻奚月真庆幸:幸亏不是会爬树的猫科类捕食动物!这要是豹子,想活下来就没戏了。
    很快,一只狼嗅到了刚才奚月停下的位置,然后迅速的闻着味道,按着奚月刚才走过的线路追了上来,它们看起来更兴奋了,因为,如果我逃进了树林,就正中它们下怀,在树林中,我的速度只是在加剧死亡。
    很快,在奚月拼尽全力踏上第二节分叉的时候,狼也到了,很显然,他们没想到我会爬树,这主要是因为它们没遇到过有人在它们眼皮子地下爬树,奚月擦擦额头上的汗,抚摸着隐身衣喃喃道:“帮大忙了。”
    狼群显然很羞愤,他们向来在围猎中都是立于不败之地,这点奚月也佩服它们,怎么就发现了我这么一个看不见的猎物,而且在看不见的情况下还敢捕猎,不怕我是个有金手指的家伙么?虽然让它们蒙着了,我没有金手指,但即便如此,也让奚月见识到了它们的勇气。
    奚月爬得很高,狼群尝试了几次就知道没有用了,在树下徘徊了好久后离开了。整整将近两个小时,四周变得一片安静,要不是奚月住在乡下奶奶家的时候听说过不少关于狼的的故事,她差点就会相信狼走了。嘿嘿,她才不下去呢,狼肯定没走!
    没办法了,只能在树上睡一觉了,等到天亮之后再说吧。奚月害怕自己睡熟了之后会从树上掉下去,所以想着解开长长的布条腰带将自己拦腰和树干牢牢地系紧,反正穿着隐身衣,衣衫不整就衣衫不整吧。
    “啪!”一个东西从刚刚解开腰带的衣服怀里掉了下去。
    “啊,我的手机!”
    奚月哀嚎着,她忘记了自己吧手机贴身放着了的事情了。
    两只狼迅速的围在树下打转,嗅闻着手机的味道,它们向来不喜欢金属的气息,随便闻一闻然后又仰着头往树上看。
    奚月一头黑线,就知道你们这些家伙没走,看啥呢?反正你们也看不见我!
    奚月心里挂念着她的手机,再加上抱着树干睡觉也确实不自在,所以一晚上迷迷糊糊的睡不好,等到天快亮的时候反而昏昏沉沉的闭上了眼睛。
    奚月最后是被脖颈子的酸疼弄醒的,此时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奚月已经可以看清周围的一切景物了,怎么看也瞧不见狼的影子,但是这路上也没有其他人,她考虑自己是否要下去,就这么墨迹了一阵子,太阳又亮了一些,奚月才试探着下树。毕竟,她爬的这棵树是靠近路边的一棵树,至少路边还是安全些,大白天的狼也不会跑到路边来,它们是很谨慎的捕猎者。
    终于跳下了树,奚月长处一口气,捡起自己的手机一看,特么,屏碎了!裂了一道缝,真是的,这里可没有修手机的地方啊!奚月摇摇头,想了想,把它放进了布包里,反正也没电了,贴身放辐射还大些,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