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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渭水之北

    “好!”处走走这次答应得特别乖巧。
    门夹了一丝冷风啪地关上了。
    处走走才突然觉得房间里是暖的。
    顺手把饭桌上的收音机打开。
    小时候养成的吃饭听收音机的习惯,到现在还是改不了。
    收音机传来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
    温柔的粤语浅浅地传进耳朵,像是羽毛在耳边轻轻擦过。
    机器带了一丝杂音,不过倒是增添了些许年代感。
    听到这首歌,处走走忍不住停住脚步,想起来她和苏渭城在CD店的那天,听到的那首陈奕迅的歌。
    他从来不说话,却默默留在了她的身边已经这么久了。
    即使她没有回答。
    直到手中的热水杯发烫灼烧感传到手指,使得处走走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杯子。
    处走走才从记忆中走出来。
    忍不住发笑。
    原来这个男孩不知不觉已经住进她心里,她自己都还不知道。
    结婚的日期近在咫尺了。
    要和这个温柔的男孩子共度余生了吗。
    也许心里那只蝴蝶也该飞走了吧。
    仰景舒,她心里的那只蝴蝶。
    她几乎都不曾真正走近过他。
    但是看见他被雨淋湿了,还是忍不住走过去撑伞。
    看见他落魄地只吃得起泡面,她想尽办法帮助他,甚至不惜伤害苏渭城。
    好像青春期的小女孩不允许旁人对自己的偶像随意置喙。
    幼稚又固执,毫无道理可言。
    可是苏渭城,却温柔地责怪她隐瞒实情。
    她知道,她的行为伤害了他。
    嘴上逞强,但眼神是藏不住的。
    他的眼神里藏了落寞,仿佛明朗的眼眸被蒙上了一层灰。
    像被困在化石里的昆虫。
    明明被困住了,也没有舍得挣脱。
    真是个傻孩子。
    苏渭城,这个温柔不像样子的男孩子。
    她怎么舍得辜负他。
    所以呐。
    仰景舒,就这一次。
    后会无期。
    ☆、俗人
    处走走去超市买了排骨,回来煲汤。
    虽然在做饭这个领域处走走实在是没什么造诣,但是这种事还是不想假手于人。
    她给外公打了电话,问了做法,就开始信心满满地操刀了。
    很快厨房里热气腾腾的,肉香四溢。
    处走走第一次体会到这种幸福感,原来喜欢一个人,就连给他煲个汤都很幸福。
    她没有提前告诉苏渭城,需要给他一个惊喜。
    毕竟在苏渭城眼里,她就是个五谷不分的低能儿。也不知道他是脑子出了问题了还是眼神不佳,居然会看上自己……
    谁让他选中了我,那就一辈子当我的小白鼠吧。
    想象着苏渭城喝到汤的样子,心里就忍不住窃喜。
    苏渭城真的很好,好到让她心疼。
    为了她去学厨艺,手上清晰可见的刀疤,但是每天还是笑嘻嘻地看她吃着自己做的饭。
    处走走突然想,要不去报个什么烹饪班吧,苏渭城每天工作那么忙,还要给自己做饭,瘦得衣服都撑不起来了。
    她也要为他做点什么。
    就当是礼尚往来。
    汤做好了,处走走装进了保温桶里,然后提着小桶,哼着小曲坐车去苏渭城的公司。
    前台小姑娘看到她异常热情,“嫂子又来看苏经理啊?”
    处走走不禁不好意思起来,笑了笑,倒也觉得不必掩饰,便说,“是呀。”
    前台小姑娘眼神充满了羡慕,“真让人羡慕。自从遇到嫂子,苏经理变了好多,以前虽然做什么都是彬彬有礼的很温柔,但是总感觉不好接近。那天订婚宴上,看见他对嫂子真是百依百顺,眼神从来没在嫂子身上移开过。”
    “是吗?”从来都没有注意过。
    “我们都觉得你们俩感情真好呢。”小姑娘拼命点头。
    “是啊,我们会一直这么好的。”处走走低头浅笑,“谢谢你,我先进去找他了。”
    “苏经理在二楼,嫂子快去吧。”
    处走走小心地走楼梯。
    感觉每一步都在离苏渭城更近,忍不住紧张起来。
    以前朝夕相处的时候不觉得,原来喜欢的感觉是潜移默化的。
    苏渭城低头翻看一堆文件,正是焦头烂额,恍惚间感觉门口有个穿得很显眼的人,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
    定睛一看,是处走走。
    眼神一滞,忙抬手遮住嘴角忍不住的笑意,假装没有看到她。
    余光不经意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他喜欢看她慌不择路的样子。
    有一点点可爱。
    她在人来人往中终于看到了坐在里面的苏渭城,兴奋地挥手。
    刚要张了张口,似乎要喊他,又觉得不太合适,尴尬地把手放下,转身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抱着个鼓鼓的袋子,低头给他发信息。
    ——我来啦,快出来!
    简简单单的六个字,语气焦躁得可爱,是她的风格。
    苏渭城嘴角勾起,不动声色地起身走出办公室。
    给了门口低头看手机的人头上一个暴栗。
    处走走一惊,抬头看他。
    最近不知怎么的,越来越觉得……
    苏渭城还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