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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凌晨暮色

    “嗯。”他就吃了几片嫩牛肉垫胃。
    毛肚十多秒就好,斯野赶紧放靳重山油碟里,又要夹,却见放着屠场鲜毛肚的冰盘已经空了。
    他们一共四桌人,每一桌都点了至少四份屠场鲜毛肚。
    斯野又让加了两份,一份摆在对面,一份摆在面前,“哥,这份你吃。”
    靳重山笑,“不至于吧?”
    “怎么不至于?一份九十八,招牌菜,只有在四川才吃得到!”
    斯野又开始烫,“你看他们都知道抢这个,上一份秒一份。哥,你快吃,先把这份吃完,其他还想吃什么,你就只动筷子,我给你烫。”
    “你自己吃,我又不是不会。”
    闻言,斯野将四川人吃火锅的小骄傲写在脸上。
    靳重山:“……”
    斯野:“你会,但是你烫得没我好。我烫二十多年了。”
    他的神情清亮明快,像高原上浅而清澈的溪流,晃在靳重山眼里。
    靳重山笑了,“那你烫。”
    斯野和靳重山分着把那一份毛肚吃完了,意犹未尽,“哥,还要吗?”
    “不要了,还有那么多别的菜。”
    斯野想想也是,“那我们回去之前再来吃一回,点它个三份!”
    靳重山筷子一顿。
    斯野以为他惊讶,以过来人的语气道:“信我,吃得完。回去之后就吃不到这种毛肚啦!我特别喜欢吃喀什的凉拌毛肚,但和牛油烫的不一样……”
    大约是看到老板吃了不少,几位员工又端着酒杯过来了。
    斯野起身和他们喝,靳重山望着斯野,那些和此刻的氛围极不融洽的情绪又起来了。
    他生来就没有为什么事苦恼犹豫过。
    高原上的生活很简单,旁人也许觉得他很忙,但只要一件事一件事去解决,就不会有茫然的时候。
    从未体会过的挣扎悄然撕扯着他。
    他当然想带斯野回去,斯野看起来也很想回去。
    但一个更加理智而淡漠的声音说:这不对。
    遥远的边疆,那不是这个开玩笑自称太古里潮男的设计师该待的地方。
    他问斯野为什么的时候,如果斯野说去喀什寻找灵感,他都能勉强说服自己接受。
    但斯野说的是为了他。
    古兰茹孜为了靳枢名,放弃家人和族里延续千百年的婚姻传统。
    靳枢名为了古兰茹孜,背井离乡,再也没有回到过重重山岭之外的故乡。
    他们被当地人视作英雄,但在当年的他眼中,他们的爱情并不美好。
    古兰茹孜在家的时间特别少,在被古丽巴依接走之前,他几乎是被靳枢名带大的。
    幼小的孩子什么都不动,他只知道阿爸和其他人长得不一样。
    他问:“阿爸,我们的名字为什么和别人不同?”
    “因为阿爸的家乡不在这里。”
    靳枢名给他讲东北辽阔的田野,讲秋天绚丽的五花山,讲支着大烟囱的工厂,讲永远精神十足的工人。
    他又问:“那阿爸想念家乡吗?”
    靳枢名沉默了很久,用那时的他还无法理解的温柔语气说:“想。但是你在这里,阿妈也在这里。”
    古丽巴依这些年偶尔跟他说,古兰茹孜和靳枢名的爱情像喀喇昆仑上的雪一样纯洁。
    他们都为对方放弃了最珍贵的东西。
    不是。
    他在心里反驳,起码这不对。
    他见过靳枢名后悔的样子。
    也许这份后悔和爱情并不矛盾。但靳枢名的确是被爱情捆缚在了这片大地上。
    他不想捆缚斯野。
    斯野就该永远站在光芒的中心。
    离开火锅店,大家唱着闹着赶去酒吧。
    斯野已经有点醉了,乖乖地软在靳重山身上,在无人看见的角落交换亲热的吻。
    成都的夜生活比西北更加丰富,就像斯野说的,凌晨四点街边的老妈蹄花还满座。
    酒吧放着陌生的音乐,人们肆意扭动着身体,一杯杯缤纷梦幻的鸡尾酒被调酒师送到面前,就像魔术般绽开的花束。
    斯野一饮而尽,幽暗的灯光笼罩着他。
    如果成都的夜色是琥珀,他就是这琥珀里的精灵。
    最后斯野喝醉了,靳重山搂着他回家,他醉里耍起小性子,要吃红星路上的三哥田螺。
    靳重山叫了辆车带他去,他嗦着田螺,吃着黄辣丁,迷迷糊糊地说:“最喜欢这家苍蝇馆子,如果喀什有就好了……”
    留恋的情绪只有在面对懵懂的小孩时才会流露。
    像当年的靳枢名。
    同样,不舍的心情只有在不清醒的时候才会流露。
    像现在的斯野。
    喀什不会开这种馆子。靳重山想,回到喀什,就吃不到了。
    睡醒后已经是下午,斯野记得自己赖着靳重山去吃了三哥田螺,但不记得说了什么。
    那店开在一条深巷里,十几年没变过样,环境是一等一的差劲,每次去吃完,都是一身油味。
    但他被洗干净了,身上是清新的柠檬香。
    他心情很好地想,我哥是个什么大天使?
    几个月来,他对靳重山的印象已经换了好几轮:酷哥、大可爱、宝贝、大天使。
    他有一个最好的男朋友。
    已经是十二月底,“诱拐”靳重山来成都前,斯野说展会结束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