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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古代群穿生活》 曾经他们对她爱答不理,如今她却成了他们高攀不上的人物。
当着三郎的面,周老爷开始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他要不要直接带着家里人回孝义镇去?
讲个很现实的事儿,他们来府城投奔大闺女,是想趁机占便宜的。而他们的身份就是最有利的武器,毕竟生意人就算不像读书人那般要脸面,但你要开门做生意,总不能顶着恶臭的名声吧?
先帝讲究孝道,当然几乎每个朝代的皇帝都这么干,这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子民。但总之,在本朝不孝是大罪,哪怕不至于真的受到刑罚,可对于生意肯定是有影响的。
周老爷他只是想占便宜啊!
他没打算搞事情搞个天崩地裂,也没想过要跟周生生同归于尽。
犯不上啊!
说白了,他才是个真正的生意人,做任何事情都会考虑一个回报率。真的要是跟周生生彻底撕破脸了,对他有什么好处?同归于尽就更别提了,周生生又没对他赶尽杀绝,只要他老实待在孝义镇上,起码地租是可以弄到手的,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他完全可以当个优哉游哉的富家翁。
唯一的麻烦是,妻儿怎么办?
周老爷认真的思考起来,他可以确定,周生生肯定不会对他下手,也不会在他活着的时候搞出大事来。可问题是,别忘了周生生是他原配妻子所出的,如今这个是继室。也就是说,继室要比周老爷小好几岁,继室所出的儿女,女儿倒是没啥,大不了找个人家嫁出去,但儿子呢?
要知道,周老爷的小儿子到如今也还不满十岁呢!
当爹的总是要为儿子考虑的,但现实的问题是,这是他儿子,并不是周家的后代。如果当初他顺利的将周生生嫁出去了,那么周家的财产就都是他这个赘婿的了,等他百年之后,儿子自然也就顺理成章的继承了周家的财产。
至于什么三代还宗……
那祖宗还能比吃香的喝辣的更重要?
周老爷当初能摒弃姓氏和祖宗主动当了周家的上门女婿,就说明他这个人不在意那些虚的。再说了,只要人在,血脉传承也在,大不了让他儿子多生几个孙子,择个好的还宗,这不就解决了吗?
所以,最大的问题还是如何弄到周家的祖产。
回孝义镇老实缩着当个富家翁,就意味着接下来的日子会很平静,但周老爷扭头看了看小儿子,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那就只能留下来了,搏一搏,万一周生生真的发达了,兴许就不要周家的祖产了……
做梦呢!
周老爷深以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但还有个妥协的法子,那就是让周生生拿出一笔钱,作为好聚好散的安家钱,他再拿这笔钱给儿子置办一份厚实的家业,两边从此就由亲人变成了亲戚。
这是目前最为可行的办法,周老爷认为这对于双方来说都不错,再说他也没打算多要,按照孝义镇那边的田产价格,差不多四五两银子就能买一块地了,当然上等的肥田是另外的价格,再说你也买不到。
总之,他觉得有个两千两银子就可以了。
其中的一千两买地,差不多可以买二百亩普通的田产,这个就可以学已故的周老太爷,立下规矩不可出售,每年的租子除了自家嚼用外,尽数卖掉换来钱财继续购入田产。
要知道,当初周家的祖产一开始甚至才五十亩,是周老太爷花了一辈子的时间慢慢积攒下来的。既然周老太爷可以,周老爷觉得没道理自己就不可以。
况且,周老太爷还没儿子呢,他就不同了,哪怕他这辈子完成不了,他有儿子,将来还会有孙子!
剩下的一千两,拿个二百两银子出来置办祖宅。虽说宅基地要比田产略便宜,但这个也要看在哪里。如果是在乡下地头,种不出粮食的贫瘠土地自然是很便宜的。可如果是在镇上呢?那情况就不同了,再说光买地有啥用?不得往上头盖房子?
这个二百两银子是算上了买地、盖屋、内部装饰、置办家舍等等所有费用的。
如果是在府城,二百两银子大概能买下一个小宅院,能住十几口人、并且位置也不会特别偏僻的那种。但若是在孝义镇,那就舒坦了,保准能建个面积不比赵府小的豪宅了。
——搞不好比赵府还要好,毕竟赵府一半的地方都被开垦成了菜园子。
还有八百两银子嘛,五百两换成金子。以周老爷的年岁,他其实是经历过战争年代的,当然不算亲身经历,主要是孝义镇那边太偏僻了,没人往那边去。可就算如此,他也经历了物价飞涨,拿着钱都买不到食物的可怕年月,包括他家,在他小时候家境还不错,却没能熬过去,在他十几岁时就家道中落了。
因此,周老爷格外得有忧患意识,认为金子永远都是硬通货,这个是属于子孙后代的保命钱,毕竟谁也不知道,战乱什么时候会到来。哪怕不是战乱好了,饥荒呢?每隔十几二十年,必有一次饥荒,手里捏着金子,才能保证血脉的传承、延续。
对了,还有三百两。
周老爷思考许久,觉得还是应该置办一些店铺的。甭管是赁出去给人家做买卖,还是自己做点儿小买卖都不错。田产虽然保值,但论起暴利,却完全没办法跟做买卖的相比。
正好,他自己先前把周家酒楼经营得红红火火的,完全可以重操旧业。正好他儿子年岁还小,他先做起来,让儿子在旁边学着,等回头他年岁更大一些了,儿子也长大了,完全可以把买卖交给儿子,他则回家享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