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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前夫有只白月光

    “阎恪是来接你回去的,只是,潇潇必须得死。”
    第124章 番外篇·双喜
    胡双喜就这么嫁到了天宫。
    她不是真正的神女,她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她在乡野长大,不懂这里的规矩。
    她天性活泼,又会来事,很快跟天宫里的仙娥仙官们打成一片。
    被有心人见着,弹劾一嘴就成了丢尽体统、带坏风气。
    不日,她同人吵了一架,把对方的瓜子脸揍成了面若银盘。她不是怕事的主,但也清楚阎琛的手段,事后想起来觉得有点后怕。思来想去,裹了裹包袱,准备走为上策。
    料也没料到,阎琛还没算账,天妃先找上门来。
    她不是肯吃亏的主,闹了一番鸡飞狗跳,最后连累阎琛一起受罚。
    她看着天妃辱骂他,言语之间极尽鄙夷和难听,说他丢尽了天家的颜面,是天家的耻辱。他一句话也不说,默默地跪着。
    那天夕阳镀上的金影里,胡双喜头一回知道这个人这般能忍,也突然觉得他比自己还要可怜。
    她远十步的,瑟瑟发抖的跟在他后面回去,心想这下完了,不死也必要掉一层皮。
    她已经想好了待会求饶要用什么姿势。
    甫一进屋,阎琛仍是那张没有表情的脸,“知错了么?”
    胡双喜历来知道做人要审时度势,做鱼也是一样,立刻将头点的跟鸡啄米似的,“知错了,知错了......”
    阎琛淡淡“哦”了一声,“那你说说,错在哪里?”
    “我不该斤斤计较,还使手段作弄那个仙子……”
    阎琛眼睛微睨,“还有呢?”
    “还有,还有不该顶撞天妃,连累你受罚挨骂……”
    阎琛显然不是很满意她的觉悟程度,眉头一扫,勾了勾嘴,“就这样?”
    胡双喜被他的笑吓得腿打哆嗦,“我错了,一开始我的确不知道她是天妃,我有眼不识泰山,你就饶我一条狗命吧……”
    “起来。”阎琛竟然还倒了一杯茶给她,胡双喜吓得茶水都撒出去一半。
    “你不是自诩最会使小聪明么?来天宫这么久,怎么还用这么低级的手段?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是白白可惜了自己么?”
    意外的,阎恪并没有责罚她,她后来得知,那个尊贵的仙子因为“严重的品行问题”被逐出了九重天。至于具体是什么问题,没有人知道。
    这件事吵了一阵,很快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胡双喜也忘记了,她只记得,那天的夕阳下,替她抹药的手,袖口里藏着细密的累累伤痕。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胡双喜变得沉敛。
    她没有发现,她变得越来越像阎琛。
    魔君来九重天讲座。阎琛私下带她去见了魔君,为了让魔君多看她一眼,他暗地里不晓得下了多少工夫、吃尽了多少苦头。但他什么也没说。
    胡双喜知道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下一任魔君的候选人。
    胡双喜想,这是为什么呢?她想也许他是为了拉拢魔君的势力,可是,这样一来,他自己做魔君岂不是更好?难道他不怕自己逃脱他的掌控么?
    人在情动的时候,总容易加上一厢情愿的滤镜。她那时候想,他也许知道她外强中干,神女的身份永远都是假的,他只不过想自己一个真正强大的倚靠罢了。
    后来,后来便是天家的庆贺宴。这是九重天的传统,天君的寿宴,六界庆贺。
    她那日是要与阎琛一起上台说敬词端敬酒的。
    这让胡双喜很是慌乱。她本就不习惯天宫的规矩,魔界走了一遭,洗脑完回来,她脑子里都是大丈夫不拘小节那一套,那些繁文缛节,基本忘得一干二净。
    阎琛特意请了人培训她,她很努力学,学得极认真。
    后来,她死在了天家的庆贺宴上。
    她记得她在心里默记着一颦一簇,端了酒上前,客宴里不知从哪个方向冲出暗器来,带了极强极高的术法,平日各显神通的神仙们都来不及反应。她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感受到那剑气的,她只记得自己几乎是本能地挡了上去。
    她并没有什么后悔和不甘心。她敬重这位天君,更知道,他是阎琛心里最重要的人。
    她只是些许有些遗憾。
    阎琛答应了她,过完庆贺宴,陪她回一趟极乐山的小水潭。她答应带给弟兄们的特产还在柜子里堆着,她攒了好多好多的段子要跟龅牙鱼和跛腿蟹讲,阎琛还答应她会给足她面子。
    她后来又开始发愁,这么大的刺杀案件,阎琛会不会受牵连呢?
    凭着一股强烈的意念,和体内的内力,她死后化成了一缕清魂。
    那时候孟宜正在织梦。织梦以过去的时光为温床。于是她得以见到过去的阎琛。
    十里洋场。
    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行人,阎琛就信步走在其中。
    身旁的人低声道,“神君,都备好了。”
    “此留心剑一出,魂消魄散,永不复生。神君,当真要……”
    “你何时变得如此多话了?”阎琛面无表情,掩盖了他此刻的情绪,但他抬首往前路望去,视线不知道落在何处,顿了片刻,眼神又如冰刀一般深刻,“按照原计划行事。”
    那人不再说什么,低声答是,冲散在人群中,阎琛仍是那副面无表情,一直朝前走去。